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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规范县政府常务会议和县长办公会议研究议题的通知》淅政办2020[14]号文件的解读方案和解读材料

来源:淅川县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0-06-17 10:37:30 浏览次数: 【字体:
 

 

一、《关于进一步规范县政府常务会议和县长办公会议研究议题的通知》解读方案

(一)解读材料提纲

1、文件出台的背景和依据。

2、文件规范的主要事项。

3议题申报范围。

4议题申报程序。

5上会研究议题要求。

6议题相关材料要求。

(二)解读材料形式

《通知》拟以文字形式制作,通过问答方式进行。

(三)解读渠道

淅川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四)解读时间

文件印发之日。

二、《关于进一步规范县政府常务会议和县长办公会议研究议题的通知》的解读材料

日前,淅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县政府常务会议和县长办公会议研究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现就通知有关内容进行解读。

(一)问:淅川县政府办公室出台《通知》的背景和依据是什么?

答:县政府常务会议和县长办公会议是县政府、县长研究推进工作、决策部署重大事项的重要载体。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县政府常务会议、县长办公会议制度,特别是规范提请会议研究议题的申报、确定等事项,对维护会议的严肃性、提高会议的质量和效率具有积极意义。根据《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市政府常务会议的通知》(宛政办〔201670号)、《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完善市政府常务会议制度提高会议质量和效率的通知》(宛政办〔201851号)和《淅川县人民政府工作规则》(淅政〔20204号),结合工作实际,县政府办公室特制定此《通知》,对县政府常务会议和县长办公会议研究议题有关事项进行了规范。

(二)问:《通知》中所规范的事项有哪些?

答:《通知》主要明确了拟提交会议研究议题的申报、登记、讨论确定等程序,并对上会研究的议题材料格式、组织、审核等做了详细要求和说明。

(三)问:《通知》中所指的拟提交县政府常务会议或县长办公会议研究的议题选定范围和事项有哪些?

答:县政府常务会议,主要包括传达贯彻落实上级领导机关的重要指示、决定、重大决策部署和重要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县委决策部署;讨论决定报请市政府审批或县委讨论决定的重要事项;讨论通过提请县委常委会会议讨论和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审议的重要事项、工作报告和议案;讨论决定涉及全局的重要规划、重点项目、重大政策性问题,法律、行政法规明确要求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的事项;讨论决定由县政府制定和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讨论决定以县政府名义开展的检查考核、评优评先、纪律处分等事项;讨论决定财政预决算、国家下达的重点转移支付、重大财政资金分配及追加预算支出;讨论决定县长办公会议研究后提请县政府常务会议审定事项;研究通过以县政府名义表彰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以及授予荣誉称号;研究讨论行政区划调整、撤并及更名;讨论决定县长确定的其他重要事项等。

县长办公会议,主要研究上级领导批示、转办或县委主要领导同志交办的重大问题、重大事项;研究贯彻落实上级专项会议、行业性会议和县政府常务会议部署重要工作的具体措施,以及重点工作推进中的突出问题;研究、处理县政府日常工作中的重要问题或专项问题。县长办公会议以研究专题事项为主,一般应属于执行、实施、推进过程中或者分管的工作中需要解决的问题以及需要提交县政府全体会议、县政府常务会议讨论的事项。

(四)问:拟提交会议研究议题申报程序是什么?

答:各乡镇政府(街道办)和县直各部门要按照规定的范围和事项合理选定拟提交会议研究议题,并于每周三上午1200前,将提请议题(按议题工作属性)上报县政府办对口业务科室汇总,分别经县政府办分管副主任、县政府主管领导审核后,一天内填写完善《县政府常务会议、县长办公会议议题登记表》,报县政府办一科,纳入会议议题库。

(五)问:《通知》对上会研究的议题有什么要求?

答:所有确定上会研究的议题,必须符合县政府常务会议或县长办公议研究议题规定范围和事项要求。一般情况下须由县政府分管领导、县政府办公室联系副主任提前协调形成一致意见,适时向县长汇报并审定上会事宜。原则上有争议的议题不上会研究,也不临时增加议题;确需上会研究或因紧急情况需增加上会的,需由县政府分管领导提前报县长同意。

涉及重大行政决策的议题,必须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等程序;涉及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议题,须经县政府政策法规科审核把关后方可上会;涉及资金的议题须有县财政局的具体意见,并报县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同意;涉及表彰奖励事项的议题,必须按程序审批,并出具纪检、组织、综治、卫健等部门意见。

(六)《通知》对上会研究的议题材料有哪些规范要求?

答:所有上会研究的议题材料,由议题承办单位根据议题内容性质,按规范格式认真组织,报县政府办对口业务科室严格把关,经分管副主任审核签字后方可正式印发。议题材料要有县政府分管领导研究、部门会商、法制审核等情况,写明分歧意见、各方理据及建议等,供常务会议决策。汇报材料内严禁夹带与汇报议题无关的内容和其他请示事项。汇报材料一经审定,原则上不得再作修改,并经县政府办公室联系副主任签字后,向政府办一科报送电子版和纸质材料一式五份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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