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淅政【2020】10号文件政策解读

来源:淅川县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0-12-22 09:37:30 浏览次数: 【字体:

《淅川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乡村旅游发展的意见》文件政策解读

 

一、文件出台背景

    淅川县是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核心水源区和渠首所在地,旅游资源丰富,乡村旅游发展潜力巨大。近年来,我们高度重视乡村旅游工作,坚持以全域旅游为目标,以促进群众增收为目的,实施政府主导、部门联动、试点推进、全民参与,取得了明显成效。目前已培育了乡村旅游村36个,乡村旅游产业园28家,乡村旅游专业户500多户,仓房镇磨沟村成功入选第二批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名录,乡村旅游已经成为我县旅游发展的重要支撑。为加快推进我县乡村旅游提质扩容,进一步发挥乡村旅游对助推脱贫、促进消费、改善民生、推动县域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带动作用,出台了此文件。

二、工作要求、目标、任务

(一)工作要求

乡村旅游,市场需求旺盛、富民效果突出、发展潜力巨大,是新时代促进居民消费扩大升级、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途径。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充分发挥我县乡村旅游资源优势,以提升乡村旅游品质、发展全域旅游为目的,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和配套服务设施,丰富旅游要素、形成特色品牌、完善旅游功能、优化生态环境、提升服务能力,加快构建有吸引力、有竞争力的乡村旅游产业体系,使之成为我县旅游产业发展的重要增长点,助推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发展,为建设旅游强县作出积极贡献。

(二)目标及任务

1、挖掘区域特色,打造乡村旅游精品。坚持“生态优先、以农为本、多元支撑,品牌引领”的原则。各乡镇要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对照A级景区标准,培育2-3个乡村旅游示范村,1-2个乡村旅游示范园,提升乡村旅游发展质量。全县将集中打造20个精品乡村旅游示范村和103A级乡村旅游示范园。一是依托县城、集镇、景区发展集聚型乡村旅游,在县城周边打造近郊乡村游憩地,实施乡村康养、休闲农庄、创意农业、会展培训等项目,满足县城居民休闲娱乐需求。充分发挥A级景区客流集聚优势,培育特色餐饮、住宿等项目,打造景区周边游客承接地,以景区游带动乡村游。二是依托楚文化、水文化、商文化、移民文化和古镇、古村、特色文化发展体验型乡村旅游。利用民间文学、传统工艺、民俗等,建设展示体验馆、书吧、茶馆、写生基地、研学住宿等项目,发展乡村研学游。加大乡村旅游纪念品的开发力度,推出一批包装精美、实用性强的特色旅游商品,拓展延伸乡村旅游产品链。三是依托环丹江湖生态资源和霄山、猴山、四峰山、洛阳山、玉皇顶发展康养度假型乡村旅游。利用环丹江湖旅游区环境优势打造特色康养基地,发展养生养老产业。四是依托现代化农业和林果产业基地,发展乡村田园综合体。利用老城杏李、九重盛湾石榴、仓房柑橘、大石桥大樱桃、毛堂黄金梨等特色产业资源,打造一批休闲农业精品园区。五是依托精品民宿打造高端乡村旅游目的地。鼓励支持民宿发展,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引进国内外知名民宿品牌和战略投资商,提升创意设计水平,发展特色精品民宿。

2、科学统筹谋划,推进乡村旅游规范化发展。一是强化乡村旅游规划指导。坚持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有序开发,不断完善乡村旅游规划体系。各乡村旅游重点乡镇,编制乡村旅游和旅游扶贫专项规划。乡村旅游和旅游扶贫规划要与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旅游、交通、农业、林业、水利等规划相衔接,提高规划的前瞻性和可操作性。二是深入开展乡村旅游示范村创建工作,打造乡村旅游国家级重点村,推动乡村旅游提质升级。建立健全乡村旅游服务标准体系,加强餐饮、住宿、卫生、购物等环节指导,不断提升乡村旅游服务质量与品质。完善农家乐和民宿等乡村旅游系列标准,促进乡村旅游经营环境、接待设施、接待服务等标准化、规范化发展,让游客游的舒心,玩的开心,买的称心,吃的放心。

3、完善配套设施,提升乡村旅游服务功能。重点加强乡村旅游重点村、示范园的道路、旅游厕所、停车场、游步道、垃圾污水处理、商贸流通体系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加强咨询服务点、特色驿站、景观小品、休闲廊道、观景平台、汽车营地等相关旅游休闲配套设施建设。加强乡村旅游标识体系建设,完善旅游道路沿线导游导览图、旅游形象标识、景点解说牌、旅游区标志牌等乡村旅游标识体系,有效布局标识标牌,保证服务到位。加快推进乡村旅游环境整治,开展乡村环境“绿化、美化、亮化”工作,坚决防止大拆大建等行为,全面创优旅游环境。

4、拓展融资渠道,破解乡村旅游资金难题。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整合农业、林业、水利、土地、生态、旅游等各种涉农资金,加大乡村旅游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投入。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通过PPP(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公建民营等模式参与乡村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鼓励金融机构为乡村旅游发展提供信贷支持,适当加大信贷投放力度,适度降低旅游企业贷款准入门槛,扶持乡村旅游龙头企业发展。鼓励社会资本及各类经济实体投资乡村旅游建设和经营。

5、坚持依法依规,保障乡村旅游用地需求。对用途单一且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乡村旅游综合服务站(点)、集散中心、休闲驿站、旅游厕所等旅游公共服务设施优先划拨建设用地。对乡村旅游项目用地实行点状供地政策,鼓励采用离地高架方式建设旅游固定设施,该类设施建设用地可不办理转用和土地征收手续。支持以出租、合作方式盘活集体、个人闲置房屋、宅基地、“四荒地”等资源。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以依法使用建设用地自办或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方式与其他单位和个人共同举办住宿、餐饮、停车场等旅游接待服务项目。

6、拓宽宣传渠道,提高乡村旅游影响力。加大整合宣传力度。把乡村旅游作为旅游品牌宣传的重要内容,纳入全县旅游整体宣传计划,制作旅游地图等宣传品。支持建设专业化、品牌化的乡村旅游网站,推进乡村旅游智慧化水平建设。鼓励社会力量参与乡村旅游的宣传推广和中介服务,形成宣传推广的合力。充分利用文旅创作大会、旅游网站、微信、微博平台和相关媒体宣传推介乡村旅游重点村、示范园,通过线上和线下相结合,为客户打造一条龙优质服务,提高营销能力。引导乡村旅游示范村(园)结合当地乡土文化、民俗风情,举办农事节庆游、山水美景游、民俗风情游、农家乐厨艺大赛等主题活动,扩大知名度,提升美誉度。

7、强化人才支撑,提升乡村旅游服务质量。加大乡村旅游从业人员培训力度,通过送教上门、办培训班、结对帮扶等方式,开展多层次、多渠道的培训,不断提升乡村旅游导游、住宿、餐饮、营销、传统技艺和乡土文化讲解等各类实用人才的综合素质。注重吸引大学生村官、乡村旅游管理和专业人才、旅游职业经理人等群体回乡创业,为乡村旅游发展提供智力支持。

三、文件依据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乡村旅游发展的意见》(豫政办〔202018号)

四、文件执行范围和有关期限

执行范围: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部门。

执行期限:长期

五、核心或重要内容解读

    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充分发挥我县乡村旅游资源优势,以提升乡村旅游品质、发展全域旅游为目的,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和配套服务设施,丰富旅游要素、形成特色品牌、完善旅游功能、优化生态环境、提升服务能力,加快构建有吸引力、有竞争力的乡村旅游产业体系,使之成为我县旅游产业发展的重要增长点,助推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发展,为建设旅游强县作出积极贡献。

    六、有关政策扶持、优惠或其他帮助

对用途单一且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乡村旅游综合服务站(点)、集散中心、休闲驿站、旅游厕所等旅游公共服务设施优先划拨建设用地。对乡村旅游项目用地实行点状供地政策,鼓励采用离地高架方式建设旅游固定设施,该类设施建设用地可不办理转用和土地征收手续。支持以出租、合作方式盘活集体、个人闲置房屋、宅基地、“四荒地”等资源。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以依法使用建设用地自办或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方式与其他单位和个人共同举办住宿、餐饮、停车场等旅游接待服务项目。

建立乡村旅游发展工作督导考核机制,县旅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县政府督查室定期对乡村旅游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联合督导检查。要把乡村旅游纳入全县乡镇重点工作观摩内容。对评定为国家、省、市级乡村旅游重点村、特色村和休闲观光园区、创客基地、研学基地的,对所在乡镇和旅游企业给予表彰和奖励。

七、文件要求的实施时间

2020722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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