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淅政办【2020】4号文件政策解读

来源:淅川县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0-12-23 10:34:30 浏览次数: 【字体:

解读《淅川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后续工作专项资金使用方案》

一、文件出台背景

2017年我县开始实施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项目,20193月该项目通过了电商进农村绩效考评,收到后续工作补助资金500万元。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制订了该专项资金使用方案。

二、主要目标

一)提高我县农产品区域公共品牌“淅有山川”的品牌知名度、影响力和相关农产品的线上销售额。

(二)使我县的县乡村三级电商服务体系得到可持续发展。

(三)提高马蹬镇、盛湾镇、大石桥乡电商服务中心运营。

(四)加大电子商务宣传推广力度,进一步提高电商知晓率。

三、《方案》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办公厅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办公厅 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司》(财建办〔201730号)

(二)《商务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绩效评价工作机制的通知》(商办建函〔2018144号)。

(三)《河南省商务厅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河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国际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有关工作的函》(豫商建〔201717号)。

(四)《河南省商务厅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做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及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豫商建〔201911号)。

四、《方案》主要内容

(一) 制定了资金的使用计划和金额。四个部分:

1. “淅有山川”区域公共品牌营销体系建设(300万元)。

2.县、乡、村网络支持(50万元)。

3.马蹬镇、盛湾镇、大石桥乡电商服务中心运营建设(100万元)

4. 电子商务宣传与推广(50万元)

(二)细化项目管理要求。

(三)制定了《方案》实施保障措施。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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