淅政办〔2021〕4号文件政策解读
一、出台背景
为进一步优化我县营商环境,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更好的发挥办理破产在促进市场出清和企业再生中的职能作用,推动企业破产工作市场化、法制化和规范化,依据《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企业破产府院联动工作机制的通知》(宛政办明电〔2020〕64号)文件,制定了《淅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企业破产府院联动工作机制的通知》。
二、工作要求、目标、任务
1.统筹协调解决企业破产过程中的财产接管、社保和税收申报、打击逃废债、费用保障、中介管理、金融协调、资产处置、职工安置、民生保障、变更注销、信用修复、社会稳定等问题,为实施市场化破产程序、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优化营商环境、维护社会大局稳定、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创造良好条件。
2.成立淅川县企业破产府院联动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工作机制,定期召开会议,研判督办工作开展情况,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三、文件依据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企业破产府院联动工作机制的通知》(宛政办明电〔2020〕64号)。
四、重要内容解读
建立三个工作机制:书面函告机制、个别协调机制、联席会议机制。企业破产府院联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根据法院办理企业破产案件具体情况,召集相关成员单位进行个别协调或召开联席会议。
五、文件要求的实施时间
文件自印发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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