淅川县自然资源局关于《淅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淅川县2021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文件政策解读
根据县政府《关于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编制规范性文件解读的通知》要求,现就《淅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淅川县2021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出台的相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文件出台背景
以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防灾减灾工作的部署要求为指导,努力实现“三个转变”,按照“安全第一、常抓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工作方针,坚持从实际出发,以防治突发性地质灾害为重点,以群测群防为主要手段,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为目标,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地质灾害损失,促进人与自然和谐,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 要求、目标、任务
1、工作要求。《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文件精神,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县制发淅川县2021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2、目标及任务。全县以行政区为基础,以各级政府、县直相关单位为责任主体,切实做好我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坚持从实际出发,以防治突发性地质灾害为重点,以群测群防为主要手段,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为目标,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地质灾害损失,促进人与自然和谐,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三、文件依据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和《河南省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等文件。
1、《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第25条第2款: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建设、水利、交通等部门拟订本行政区域的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
2、《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第三章第十二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地质矿产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国务院地质矿产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编制本行政区域的年度地质灾害防灾预案,报同级人民政府审查批准后组织实施。
3、《河南省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第一章第七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并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组织有关部门制定地质灾害防治计划,并对在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4、四、文件执行范围和有关期限
文件执行范围:全县范围内。
有关期限:国家由相关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五、核心或重要内容解读
(一)加强组织领导。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关系我县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各乡镇(街道)、县直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夯实工作责任,建立完善地质灾害应急指挥系统,加大地质灾害宣传教育和应急演练,提高公众防范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二)明确责任分工。自然资源部门负责全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住建部门负责市政公用设施和重要建筑物地质灾害的监测预警和防范治理工作;水利部门负责辖区内水库、河流及重要水利设施等地质灾害的监测预警和防范治理工作;交通、公路部门负责公路沿线地质灾害的监测预警和防范治理工作;应急部门负责矿山尾砂库(坝)地质灾害的监测预警和防范治理工作,并严格要求矿山企业按照安全设计和安全规程进行生产,避免引发地质灾害。各乡镇(街道)负责辖区内地质灾害的监测、防治工作,对自然因素造成的地质灾害进行调查、规划和防治。其他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对应做好管辖范围内地质灾害隐患的监测预警和防范治理工作。
(三)建立健全制度。一是汛前巡查制度。县自然资源、住建、水利、交通、应急、旅游等有关部门和乡镇(街道)要各负其责,加大责任区地质灾害隐患巡查排查力度,明确是否监测、是否登记建卡、是否落实监测责任人、是否制定预测预报方式和防灾避灾措施、是否建立群测群防网络等。对发现的隐患要及时解决和报告,提出防范措施和建议,严防灾害发生。二是群测群防制度。针对全县地质灾害点多面广的实际,充分发挥群测群防作用,健全监测预警网络,聚力地质灾害隐患点镇、村组干部,强化对险情、险段的观测巡查,确保及时发现情况,及时采取防范措施,避让或化解灾害威胁,努力减少灾害损失。三是值班值守制度。各乡镇(街道)和县直相关单位要结合各自实际,研究制定出操作性较强的“防、抢、撤”防灾方案。要严格执行汛期值班、险情巡查和灾情速报制度,防汛、防灾期间,各乡镇(街道)和县直部门主要领导要保持通讯畅通。县自然资源局设置24小时值班电话(0377-69251692),并安排专人值守,确保信息畅通。四是应急预案制度。一旦发生突发性地质灾害,涉及乡镇(街道)立即启动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动员干部群众自救互救,及时安置和疏散灾民,努力把损失降到最低程度。县自然资源、应急、民政等部门接到灾情速报后要迅速赶赴现场了解灾情,开展应急调查,提出防治措施,指导灾害治理工作。
六、新旧政策对比,或与之前有关文件的关系(如果之前出过类似文件)
之前按年度出过此类文件。
2021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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