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淅川县自然资源局关于《2021年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拆旧复垦实施方案》文件政策解读

来源:淅川县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1-08-18 15:01:30 浏览次数: 【字体:

按照县政府《关于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编制规范性文件解读的通知》要求,现就《淅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拆旧复垦实施方案的通知》(淅政办〔2021〕30号)出台的相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文件出台背景

以保护耕地和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统筹城乡发展为目标,依托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按照“科学规划、群众参与、乡镇实施、指标统筹”的原则,对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工矿废弃地进行拆旧复垦,紧紧抓住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调剂的政策机遇,促进乡村振兴和重点项目建设提供资金支持用地保障,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工作要求、目标、任务

1、工作要求。

各乡镇、各部门要注重利用广播、电视等各种媒体进行广泛宣传,把有关政策宣传好、解释好,并注重挖掘典型,总结推广经验,引导群众积极参与支持增减挂钩拆旧复垦工作。要坚持以人为本,尊重民意,贴近群众,做实做细思想工作,引导群众克服思想认识误区,打破思维定势,不断提高参与拆旧复垦的积极性和能动性,共同推进全县拆旧复垦工作圆满完成。

2、目标及任务。

202112月底以前,全县通过县级验收和市级复核的增减挂钩拆旧复垦面积1000

三、文件依据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意见》(中发〔2017〕4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跨省域补充耕地国家统筹管理办法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2018〕16号)

四、文件执行范围和有关期限

文件执行范围: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有关期限:本年度。

五、核心或重要内容解读

(一)项目确定(8月底前)

各乡镇结合实际情况,调查摸底、摸排挖潜,按照分配的任务,足额上报2021年计划拆旧复垦地块。各乡镇确定的拆旧复垦项目区,由乡镇政府以函的形式报县自然资源局内容包含拆旧地块图幅号、图斑号、面积等。

(二)规划设计(9月底前)

在县自然资源局的指导下,由乡镇政府委托协作单位进行前期测绘、现场踏勘,完成规划设计。

(三)立项批复(10月10日前)

由自然资源局组织相关部门及专家,对项目规划设计进行评审论证,评审通过后由县政府立项批复。经批复后的拆旧地块原则上不做变更调整。

(四)项目实施(11月底前)

各乡镇为项目的实施主体和责任主体,项目批复后按照规划设计确定的拆旧复垦范围和区域,组织拆迁安置、拆旧复垦等相关工作。

(五)项目验收(12月20日前)

拆旧复垦完成后,按照乡镇自验、县级验收、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复核的程序组织项目验收最终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复核意见。

六、新旧政策对比,或与之前有关文件的关系(如果之前出过类似文件)

之前出台的《淅川县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拆旧复垦实施方案淅政文〔2018〕37号,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

  

2021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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