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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淅川县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细则》文件政策解读(淅政办2021-13)

来源:淅川县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1-09-09 09:28:30 浏览次数: 【字体:

一、文件出台背景

对各类主体特别是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的消防安全责任进行了进一步的明确、细化,对保障责任落实规定了针对性的工作措施。在我机构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下,《细则》的实施对贯彻落实《河南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南阳市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细则》以及提升全消防安全管理水平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大意义。

二、工作任务、要求、措施

(一)工作任务

1、明确乡镇(街道)、应急、消防、住建、公安、市场监管、发改、教体、科工信、民宗、民政、司法、财政、人社、自然资源、住建、交通、农业农村、商务、文广旅、卫健、退役军人事务、城管、林业、邮政、水利、金融、气象、供水、供电、供气等部门、单位的消防安全职责、消防安全管理责任。2、县政府建立健全消防工作考评机制,每年对乡镇(街道)和县直有关部门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情况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其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综合考核评价的依据。

(二)工作要求

 1、政府各部门按照消防安全责任制的要求,要逐级签订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保证书,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主体、责任范围、目标任务、工作措施、奖惩办法等内容。2、各行业部门建立消防安全工作档案,依法对本行业、本系统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并将检查考核结果作为评先评优的依据。3、县消防安全委员会负责协调、指导全县范围内的消防工作,督促解决消防工作重大问题,落实联席会议、工作汇报、考核通报、信息共享等工作机制,督促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4、依法履行消防监督检查工作职责的有关部门和机构发现火灾隐患,应当及时通知有关单位和个人采取措施消除隐患并对整改情况进行检查;发现火灾隐患、消防安全违法行为需要由其他有关部门处理的,应当及时移送其他有关部门并记录备查,接受移送的部门应当及时处理。5、依法履行消防监督检查工作职责的有关部门和机构应当建立消防违法行为信息库,记录单位和个人的消防违法行为信息,定期向社会公告消防违法行为严重的单位和个人信息,将有关信息纳入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相关行业部门依托信用信息平台依法依规对严重失信行为实行联合惩戒。

(三)工作措施

1、各级各部门不依法履行职责,在涉及消防安全行政审批、公共消防设施建设、重大火灾隐患整改、消防力量发展等方面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因消防安全责任落实不力发生一般及以上火灾事故的,依法依规追究单位直接责任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责任,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渎职的乡镇政府(街道办)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实行问责,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文件依据

依据宛政办〔20212号《南阳市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细则》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此细则

四、文件执行范围

执行范围:各乡镇(街道)、县直有关部门

五、核心或重要内容解读

重要内容:《细则》在具体的权责上作出细化,在工作机制上作出明确,不重复已有的规定,做到能简则简。在消防职责方面,在乡镇政府层面,突出了群防群治;在部门职责方面,落实“三管三必须”的要求,明确细化了30个部门和单位在行业监督管理、支持保障消防工作等方面的职责。在保障措施方面,明确了包括乡镇在内的各级消防安全委员会的工作机制,要求消防安全委员会落实协调指导、联席会议、工作汇报、考核通报等工作制度,督促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了依法履行消防监督检查工作职责的有关部门和机构、相关行业部门、有关责任单位和个人在火灾隐患检查、整改方面的责任和措施;强化了火灾事故调查与处理,就火灾事故调查权限、火灾调查组职责、相关责任单位及人员责任追究、问题跟踪整改等内容进行了明确。

六、新旧政策对比,或与之前有关文件的关系(如果之前出过类似文件)

七、有关政策扶持、优惠或其他帮助

八、文件要求的实施时间

期限:2021310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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