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有效利用乡镇闲置国有(集体)资产的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一、文件出台背景
按照上级有关部署,我县开展了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活动,排查中发现乡镇部分国有(集体)资产房屋闲置、疑似D级危房、甚至倒塌,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和浪费现象。在“十优”集镇创建工作中,有部分乡镇拟利用集镇闲置国有资产,建设综合市场、停车场、游园等配套设施。根据县委、政府有关领导指示,县委办、政府办会同县住建局、自然资源局、财政局、供销社、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商业总公司等相关部门进行了专题调研。经过调研,闲置国有资产利用主要涉及寺湾、西簧、毛堂、老城、大石桥、盛湾、香花、九重等8个乡镇,涉及县供销社、县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商业总公司、房产服务中心、电业局、中小企业服务中心等单位共30处。
为保障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集约节约利用土地资源,进一步提升集镇形象,经前期充分研究、论证,依据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南阳市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宛政办明电〔2020〕66号),起草了《关于有效利用乡镇闲置国有(集体)资产的工作方案》。
二、工作要求、目标、任务
以乡镇为主体,对拟利用的闲置国有(集体)资产排查、上报,与相关产权单位商议后,规划等相关县直单位协助配合,按照方案处置方式对乡镇闲置国有(集体)资产再利用。
三、文件依据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南阳市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宛政办明电〔2020〕66号)
四、文件执行范围和有关期限
区域范围:全县15个乡镇。
有关期限:11月30日前,以乡镇为主体,规划等相关县直单位协助配合,对现有或拆除后腾出的闲置地块合理规划使用。
五、核心或重要内容解读
《关于有效利用乡镇闲置国有(集体)资产的工作方案》共分6个部分。第一部分划定了区域范围。第二部分明确了对象认定。第三部分分类实施提出了3项工作举措:一是全面拆危修旧,要求各乡镇对疑似存在安全隐患的国有(集体)房屋开展全面排查登记,并上报县农房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县住建部门组织专业鉴定机构逐一鉴定并出具鉴定报告。对C、D级危房按照相关程序,依法依规进行整治;二是科学规划建设:对现有或拆除后腾出的闲置地块进行合理规划建设;三是分类给与支持。第四部分处置方式提出了4种处置方式供乡镇参考,合理使用乡镇闲置国有(集体)资产:一是收购使用;二是租赁使用;三是合作分成;四是自建自营。第五部分实施阶段明确了本方案的4个时间节点。第六部分工作职责明确了相关单位的任务分工和工作职责。
六、文件要求的实施时间
9月5日前,15个乡镇对拟利用的闲置国有(集体)资产开展全面排查登记。9月10日前,县住建部门组织专业鉴定机构全面开展房屋安全排查鉴定,出具鉴定报告。原则上C、D级危房处置应于9月30日前完成。11月30日前,以乡镇为主体,规划等相关县直单位协助配合,对现有或拆除后腾出的闲置地块合理规划使用。
2022年8月30日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