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XC412927-02-2018-00001 | 发布机构: | 淅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生效日期: | 2018-06-04 | 废止日期: | 2023-10-16 |
文 号: | null | 所属主题: | 2018 |
淅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淅川县2018年“互联网+政务运行”工作方案》的通知
淅政办〔2018〕35号
淅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淅川县2018年“互联网+政务运行”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有关单位:
《淅川县2018年“互联网+政务运行”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8年4月23日
淅川县2018年“互联网+政务运行”
工 作 方 案
为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运行”,全面提升我县政府治理能力和公共服务水平,按照省市“互联网+政务运行”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工作思路。根据国务院、省、市关于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的总体要求,按照“上一张网、办所有事”的总体思路,以高标准提升用户体验为核心,以推进行政权力事项全面在线办理、便民服务事项应上尽上、重大应用系统融合联动为主线,着力推动应用汇聚和推广使用,加快推进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完善提升平台功能,全面建成覆盖全县、整体联动、部门协同、一网办理的综合性网上政务运行平合,以“互联网+政务运行”助推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工作目标。2018年底,一体化综合性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全面建成,实现五个100%:
1、非涉密依申请行政权力事项100%在线办理;
2、便民服务事项行政村100%全覆盖;
3、全县支撑“一次办妥”的应用系统100%与县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对接融合;
4、“一次办妥”清单事项100%完成;
5、县直部门符合条件的非涉密政务信息系统100%向县政务云迁移。
二、推进网上政务服务平台深度应用
(一)实现“平台之外无审批”。建立行政权力事项办理结果公示、在线办件监察、办件量通报和政务服务“双随机、一公开”等监督约束机制。
1、出台《淅川县“平台之外无审批”实施方案》。5月底前完成。(责任单位:县政府办、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2、推动县直各单位政务信息系统与县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对接融合、信息同步,做到线上线下服务“标准一致、无缝衔接、合一通办”。5月底前完成。(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县直各有关单位)
3、推进县乡两级非涉密行政权力事项在线办理。
(1)完成乡镇(街道)权力事项的梳理和审核,并录入省权力事项管理系统;完成县、乡两级行政权力事项全面整改和要素更新。5月底前完成。(责任单位:县编办、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县直各有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2)非涉密投资项目审批事项100%在线办理。5月底前完成。(责任单位:县发改委、编办、工信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林业局、安监局、文广新局、移民局、气象局、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电子政务办)
(3)县直各单位及乡镇(街道)非涉密行政权力事项100%在线办理,实现“平台之外无审批”。6月底前完成。(责任单位:县直各有关单位,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二)推动政务服务“一次办妥”。明确2018年度“一次办妥”事项清单,开展“一次办妥”事项试点,扩大“一次办妥”影响力。
1、出台《淅川县政务服务“一次办妥”实施方案》,明确2018年度“一次办妥”事项清单。5月底前完成。(责任单位:县政府办、编办、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2、选择改革意愿强、基础条件好的县直部门,开展“一次办妥”事项试点。5月底前启动(责任单位:县直各有关单位,县政府办、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3、完成“一次办妥”清单内工作。12月底前完成。(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县直各有关单位)
(三)推进便民服务事项在线办理。完善便民服务事项清单,推进“应上尽上、全程在线”,实现“互联网+政务运行”全覆盖。
1、开展县、乡便民服务事项梳理,编制2018年度重点便民服务事项清单。(责任单位:县编办)
2、推进信息进村入户综合信息服务平合与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对接融合。5月底前完成。(责任单位:县农业局、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3、推进便民服务事项接入县网上政务服务平台。推进群众关注度高、办件量大的公安、工商、人社、教育、医疗、住建等领域县直部门重点便民事项接入县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并与省、市平台对接,9月底前完成。12月底前完成重点便民服务事项清单内全部事项100%接入县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并与省、市平台对接。完成。(责任单位:县直各有关单位,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电子政务办)
(四)推进重大应用系统部署融合。推进全县统一部署、统一功能架构的重大应用系统在县网上政务服务平台的部署融合,打造一批特色亮点应用。
1、县直部门梳理支撑“一次办妥”的业务系统,县电子政务办汇总形成2018年度业务系统部署融合清单。5月底前完成。(责任单位:县直各有关单位、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电子政务办)
2、推进重点应用系统部署融合。
(1)做好省“单一窗口”平台身份认证系统与县网上政务服务平台的融合对接。6月底前完成。(责任单位:县发改委、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2)完成县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与县网上政务服务平台深度融合,实现“互联网十政务运行”事项办理信用信息关联核验并与省、市平台无缝对接。6月底前完成。(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直各有关单位、电子政务办、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3)整合全县各政务服务热线,实行“12345”一号对外、多线联动、24小时值守,全天候受理,实现与110报警服务平台处置非警务电话系统互联互通、一键转接,完成与县网上政务服务平台的对接。6月底前完成。(责任单位:县民生热线办公室、公安局、电子政务办、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4)支撑“一次办妥”的业务系统100%实现与县网上政务服务平台的融合对接,8月底前完成。10月底前与市网上政务服务平台融合对接。(责任单位:县直各有关单位)
3、推动重点领域在线监管。
(1)完成全县统一公共资源交易在线监管平台建设,实现与各级公共资源交易、国有产权交易、国有企业交易、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公共信用信息等系统的互联互通和数据共享,实现对全县公共资源交易的在线监管。6月底前完成。(责任单位: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做好各级财政资金使用、政府性债务在线监管系统与县网上政务服务平台的融合对接。6月底前完成。(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3)做好省农民工工资支付在线监管系统与县网上政务服务平合的融合对接。6月底前完成。(责任单位:县人社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发改委、财政局)
(4)做好各级在线实时联网审计系统与县网上政务服务平台的融合对接,实现与党委所属和管理部门、政府各部门、国有企业、地方金融机构、医疗机构以及其他依法应当接受审计监督单位的在线实时联网,推进审计监督全面覆盖。6月底前完成。(责任单位:县审计局、县直各有关单位)。
(5)做好各级涉企保证金在线监管系统与县网上政务服务平台的融合对接。9月底前完成。(责任单位:县工信局)
三、统筹推进信息系统整合和数据共享
(一)加快共享平台建设
建设完善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建立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提升跨层级、跨区城、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的支撑服务能力。
1、完善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
(1)完成淅川县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建设,完成非涉密政务信息系统接入准备工作。5月底前完成。(责任单位:县电子政务办、县直各有关单位)
(2)完成各级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切换,前置机数据交换接入市统一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 与省平台实现互联互通。5月底前完成。(责任单位:县电子政务办)
2、编制政务信息资源目录。
(1)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央网信办印发的《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编制指南》,完成全县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的编制和审核录入,明确可共享的信息资源和共享需求。5月底前完成。(责任单位:县直各有关单位、电子政务办)
(2)完成全县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管理系统与市目录管理系统对接,实现县目录向省平台实时报送。5月底前完成。(责任单位:县电子政务办)
3、依托县统一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建设淅川县政务数据共享网站。5月底前完成。(责任单位:县电子政务办)
4、依托县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和县政府网站,推动公共数据向社会开放。6月底前完成。(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电子政务办)
(二)推动政务数据共享
以“共享为原则,不共享为例外”,加快推动各级政务数据资源整合共享。
1、出台《淅川县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5月底前完成。(责任单位:县政府办、电子政务办)
2、县直各有关部门整合后的非涉密政务信息系统,按标准规范全部接入县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6月底前完成。(责任单位:县直各有关单位、电子政务办)
3、按照编制完成的政务信息资源目录,完成数据挂接,实现数据可实时向省市统一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推送,重点领城数据率先实现共享。
(1)按照《河南省公共信用信息资源目录》完成信用信息目录的数据挂接。5月底前完成。(责任单位:县直各有关单位、电子政务办)
(2)县直各有关部门完成所有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的数据挂接,实现“目录有数据、数据可共享”。6月底前完成。(责任单位:县直各有关单位、电子政务办)
(3)信用、公共资源交易、投资、价格、自然人、法人、自然资源和空间地理、交通等重点领域政务数据实现部门间共享交换。6月底前完成。(责任单位:县直各有关单位、电子政务办)
4、建成人口基础信息库、法人单位基础信息库、自然资源和空间地理基础信息库和电子证照信息库,实现基础数据统筹管理、及时更新,在部门间按需共享。6月底前完成。(责任单位:县公安局、人社局、卫计委、食药监(工商)局、民政局、编办、规划局、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等县直有关单位)
5、根据省级部门垂直管理政务信息系统数据接口口开放工作建设进度,通过省、市统一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向县直各部门提供数据共享服务,实现互联互通和数据按需共享。9月底前完成。(责任单位:县直各有关单位、电子政务办)
(三)推进公共视频监控资源共享
1、建设完善公共视频监控共享交换平台。12月底前完成。(责任单位:县公安局)
2、制定完善《淅川县公共视频共享使用管理办法》。12月底前完成。(责任单位:县公安局)
3、加快推进公共视频资源接入。其中新建视频资源实现全部接入,政府投资已建成视频资源接入2-8个,社会公共视频资源接入2000个。12月底前完成。(责任单位:县公安局)
(四)完善工作制度规范
制定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和标准规范,为各级政务部门数据共享交换提供遵循。
1、制定关于贯彻执行《河南省电子证照应用管理暂行办法》的政策措施。5月底前完成。(责任单位:县电子政务办、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2、制定《淅川县政务服务管理办法》《淅川县网上政务服务平台运行管理办法》。5月底前完成。(责任单位: 县电子政务办、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3、根据市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共享和使用数据的相关规范,制定淅川县相关规范。5月底前完成。(责任单位:县电子政务办、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4、制定关于贯彻执行省市电子印章管理办法的政策措施。6月底前完成。(责任单位: 县电子政务办、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5、制定关于贯彻执行省市电子档案管理办法的政策措施。6月底前完成。(责任单位: 县电子政务办、编办、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四、提升基础支撑能力
(一)推进网络深度覆盖
电子政务外网形成纵向贯通县、乡两级,横向连接县级所有政务部门和实体政务大厅。
1、县电子政务外网实现覆盖全县所有政务部门和实体政务大厅,并按照标准规范接入省市电子政务安全监管系统。6月底前完成。(责任单位:县电子政务办)
2、县直各有关部门局域网整体接入电子政务外网。6月底前完成。(责任单位:县直各有关单位、电子政务办)
3、所有县直部门非涉密政务信息系统全部接入县电子政务外网。6月底前完成。(责任单位:县直各单位、电子政务办)
4、完成县级电子政务外网等级保护认证工作,8月底前完成。(责任单位:县电子政务办)
(二)持续推进迁移上云
提升县政务云业务承载能力,加快推进非涉密政务信息系统迁移上云
1、制定《淅川县政务云管理暂行办法》。5月底前完成。(责任单位:县编办)
2、完成县直部门符合条件的非涉密政务信息系统向县政务云迁移。12月底前完成。(责任单位:县编办、县直各有关单位)
(三)优化平台功能架构
完善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基础功能,提高平台安全监管能力。
1、按照网上政务服务平台身份认证标准,县直各部门完成政务信息系统用户中心改造,实现统一身份认证、统一用户管理,推动电子签名、电子证照等在政务运行中的应用。6月底前完成。(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县直各单位)
2、建设网上政务务平台统一支付系统。完成与县财政局非税费系统的融合对接,实现与主要第三方支付的互认互通,在工信、人社、安监、公安交警等重点领城实现非税收入在线纳。12月底前完成。(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工信局、人社局、安监局、公安局、地税局、县政府金融办、人行、银监办等单位)
3、做好电子政务服务平台安全监管,完善信息安全防护、监测、响应和处置机制。10月底前完成。(责任单位:县委网信办、公安局、电子政务办)
4、开展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和政务数据共享安全风险评估。12月底前完成。(责任单位:县委网信办、县政府办、工信局)
五、推动大数据产业发展
以政务数据整合应用为基础,以发展产业大数据应用为重点,推进我县大数据产业发展。
1、编制完成《淅川县大数据产业发展规划》《淅川县大数据产业发展2018年实施方案》。6月底完成。(责任单位:县发改委、电子政务办)
2、编制完善淅川县关于促进大数据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制定淅川县大数据标准(含数据标准、数据公开及使用标准、对接及共享标准)。6月底前完成。(责责任单位:县发改委、电子政务办)
3、完成政务大数据的整合共享,共享网站建成并投入运行。6月底前。(责任单位:县电子政务办、县直各有关单位)
4、强力推进大数据产业的招商引资工作,推进县域大数据产业发展,形成以优势产业为基础的区城性产业大数据,进一步完善大数据产业链条。12月底前完成。(责任单位:招商局)
六、保障措施
(一)完善工作机制。县政府办公室负责,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县电子政务办负责总体设计、统筹协调和技术支撑。县直各部门进一步完善电子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协调推进机制,加强对各项任务的推进落实力度。
(二)夯实主体责任。县直各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制定明确的时间表和路线图,细化责任清单和具体责任人,确保按时完成各项任务。
(三)强化督导考核。将“互联网十政务运行”工作纳入全面深化改革工作绩效考评范围。要充分发挥社会监督和第三方评估作用,落实“周通报、月督导”制度,县电子政务办每周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县政府督查室每月开展专项督查督导,并将其列入“干部作风整顿年”活动重点督办事项。
(四)加强技术支撑。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电子政务办、移动公司、联通公司及县直相关单位,要强化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加强技术支撑和服务保障,确保“有问必答、有求必应”,各级各部门负责做好本单位政务信息系统和数据资源的信息安全保障工作
附件:淅川县“互联网+政务运行”工作涉及县直部门清单
附件
淅川县“互联网十政务运行”工作
涉及县直部门清单
一、实现“平台之外无审批”“一次办妥”涉及县直部门清单
涉及县直部门共35个:县国土资源局、人防办、水利局、旅游局、畜牧局、交通局、环保局、食药监局、粮食局、林业局、农机局、商务局、发改委、住房公积金管理部、体育中心、城管局、安监局、科技局、人社局、民政局、质监局、卫计委、司法局、统计局、农业局、教体局、房管局、民宗局、文广新局、住建局、规划局、财政局、公安局、物价办、气象局。
二、便民服务事项在线办理涉及县直部门清单
参照省、市确定重点便民服务事项清单涉及部门执行。
三、信息系统整合和数据共享涉及县直部门清单
涉及县直部门共53个:县安监局、城管局、科技局、发改委、房管局、林业局、农业局、国土资源局、农机局、人防办、文广新局、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食药监局、水利局、司法局、质监局、交通运输局、卫计委、物价办、人社局、财政局、住建局、民政局、旅游局、民宗局、规划局、体育中心、统计局、环保局、教体局、粮食局、审计局、工信局、畜牧局、扶贫办、供销社、政府机关事管局、气象局、邮政局、档案局、编办、食药监局、商务局、检察院、法院、地税局、公安局、公路局、银监办、人行、网信办、国税局。
抄 送: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协办
淅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4月2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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