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XC412927-02-2018-00001 | 发布机构: | 淅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生效日期: | 2018-06-04 | 废止日期: | 2023-10-16 |
文 号: | null | 所属主题: | 2018 |
淅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淅川县村(居)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淅政办〔2018〕46号
淅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淅川县村(居)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相关单位:
《淅川县村(居)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8年5月21日
淅川县村(居)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实行村(居)务公开是村(居)民自治的关键环节,是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基础,也是“三清理一公开”专项活动的重要内容。为进一步加强村(居)务公开工作,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切实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政权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根据中共淅川县委办公室淅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淅川县深化“三清理一公开”专项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淅办〔2018〕7号)、《关于深化党务政务村务公开工作的意见》(淅办〔2017〕1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推进基层民主、加强基层治理的决策部署,围绕权力运行全流程、为民服务全过程,全面推行村务公开,保障村(居)民参与村(居)务管理权利,化解基层矛盾,改善党群干群关系,促进农村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全面发展。
二、工作目标
2018年,实现全县所有行政村、居委会村(居)务公开,所有应公开事项全部公开,公开程序规范,档案资料齐全,工作标准一致,切实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三、村(居)务公开方式
(一)规范公开形式
1、村(居)务公开以村(居)务公开栏为主,有条件的地方可采取公开信、明白卡、短信、电子屏幕、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形式公开,公开内容应当一致。
2、村(居)务公开栏主要采取墙体式或橱窗式,其尺寸大小以公开内容需要为原则制作。同一事项,若公开内容较多,可在栏内适当固定能够翻阅的活页,方便村民书面阅读。公开栏全县统一名称为:XXX乡(镇、街道)XXX村(居)务公开栏。
3、规模较大或者居住分散的村,在自然村、村民小组增设固定村务公开栏。
4、公开栏要设置在便于群众阅览的地方,墙体式公开栏要安装防雨设施。
(二)统一公开程序
1、提出公开方案。村(居)民委员会根据本村(居)的实际情况,依照法规和政策的有关要求提出村(居)务公开的具体方案。由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对方案进行审查、补充、完善后,提交村(居)党支部、村(居)民委员会集体讨论确定。
2、依法实施公开。村(居)民委员会将公开内容通过公开栏等形式进行公布。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应在公开内容上签字,并加盖村(居)民委员会、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印章。
3、接受群众监督。群众对公布的内容有疑问,可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投诉,也可以直接向村(居)党组织、村(居)民委员会成员询问,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或“村(居)两委”应在5日内予以解释和答复,确实存在问题的,应依法依规进行整改并重新公布。对结果仍不满意的可以向乡镇(街道)举报投诉。
4、资料归档整理。村(居)委会每月要将公开内容报乡镇、街道备案。同时,做好村(居)务公开档案资料的收集、立卷、归档,以备查询。
(四)统一公开时间
以乡镇、街道为单位,固定时间,作为本地统一村(居)务公开的具体时间,原则上每月公开一次,涉及村(居)民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以及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焦点事项要及时公开。每个季度首月(即1、4、7、10月)10日前,由乡镇(街道)“三资”中心负责出具上季度的村级帐目和财务支出变动明细表,财政所负责出具上季度村级惠农项目和公示项目花名册,交各村(居)委会进行公示。纸张规格以A4纸打印后张贴。
(五)规范公开内容
1、村(居)民委员会任期内有关农村、农业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
2、国家征用土地的数量、补偿费用、补偿安置政策和方案,以及集体经济组织决定补偿费用的分配和安置方案的落实情况;
3、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承包和经营权的流转、调整情况,宅基地的申请、批准等情况;
4、村(居)集体资产及其债权债务,村(居)集体资产的使用、经营、处置情况;
5、村(居)各项收入和支出情况;
6、村(居)民应当承担的公共劳务和费用;享受误工补贴的人数、标准及数额;
7、扶贫开发、救灾救济、社会捐赠款物、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供养、优待抚恤、高龄补贴、城乡医疗救助、专项经费的数量以及分配、使用等情况;
8、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纳和报销情况,农村(居)养老保险的参保和发放情况;
9、国家惠农补贴、扶持农业开发和资助村(居)集体等政策的落实情况;
10、计划生育政策的落实和人口变动情况;
11、村(居)基本建设和公益事业建设的经费筹集方案、建设承包方案及项目资金使用和工程建设情况;
12、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项目、范围、标准及实施情况;
13、集体财务审计情况;
14、民主评议村(居)民委员会成员、村(居)民小组长情况以及其它村(居)务管理人员情况;村(居)民委员会成员的报酬与补贴情况;
15、村(居)民会议或者村(居)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的其它事项及其实施情况;
16、经本村(居)十分之一以上村(居)民或者五分之一以上村(居)民代表联名要求公开的事项;
17、国家法律法规等政策要求公开的其它事项;
18、村、乡镇(街道)两级监督举报电话。
四、实施步骤
1、动员部署(5月20日—5月25日)。召开全县关于村(居)务公开动员部署会议,各乡镇、街道按照会议精神全面部署开展村(居)务公开工作。
2、规范设置公开栏(5月25日—5月30日)。以乡镇、街道为单位统一标准,在村(社区)醒目位置设置固定公开栏,并加设防雨设施。乡镇、街道要统一组织验收并以图片形式上报公开栏设置情况。
3、公开资料整理(5月30日-6月10日)。各行政村(社区)全面梳理、审查、汇总应公开资料,并以乡镇、街道为单位逐村核实并做好存储电子介质的完善工作。
4、全面公开(6月11日-6月20日)。各乡镇、街道发挥主体责任,督促村(社区)将应公开内容及时、准确、全面公开到位,并以乡镇、街道为单位将存储电子介质统一上报给县广电中心。
5、检查验收(6月21日-6月30日)。各乡镇、街道先进行检查验收,在乡镇、街道自查的基础上,县民政局会同有关部门成立专项工作督导组,深入乡镇对全县村(居)务公开情况进行检查验收考评排序,对村务公开工作实施达不到要求的,全县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改到位。同时,县民政部门加强日常监督指导,不断完善巩固提升,确保长期坚持公开落到实处。
五、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为深入推进全县村(居)务公开工作,县政府成立淅川县村(居)务公开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县政府党组成员、县委群工部部长陈太良任组长,县民政局、财政局、农业局、林业局、广电中心等单位一把手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民政局,具体负责村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督导、考核等工作。各乡镇(街道)也要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乡镇长、街道办主任作为本乡镇、街道村(居)务公开第一责任人,亲自挂帅,亲自安排,统筹推进辖区内村(居)务公开工作。
2、加强协调配合。村(居)务公开是新时期加强基层政权,巩固执政基础的具体措施。各级各部门要发挥职能作用,参与、支持、配合开展村(居)务公开工作,特别是各涉农单位要对照公开内容,及时提供相关数据,确保村(居)务公开内容准确真实,及时处理基层群众对村(居)务公开的信息反馈和监督举报。县广电中心要结合智慧淅川建设,打造村(居)务网上公开平台,做好各乡镇、街道村(居)务公开的信息对接和数据传输工作;总结推广各乡镇、街道在村(居)务公开工作中的典型经验,宣传村(居)务公开的法律、法规政策,提高村(居)民的知情权、参与度。县民政局要切实发挥职能作用,协调指导全县村(居)务公开工作,提出推动村(居)务公开的具体意见;要牵头建立全县村(居)务联席会议制度,及时掌握各乡镇、街道工作动态,通报进展情况,总结经验,提高整体工作水平。
3、加强宣传发动。村(居)务公开的目的是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保障村(居)民的民主权利。各乡镇、街道要大力开展宣传发动,通过电视广播标语、宣传单、板报、网站等形式,宣传村(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宣传村(居)务公开的法规政策和内容形式,在全县城乡形成浓厚的村(居)务公开工作氛围,努力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4、强化督导检查。县民政局要会同县政府督查室定期不定期对各乡镇村(居)务公开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细化督查方案,明确督查项目和具体检查内容,及时反馈检查结果。对公开不及时、不到位,工作开展不力,被动应付的,要及时向县“干部作风整顿年”活动办公室和纪委监察委进行问题移交,确保处理追责及时到位,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抄 送: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协办
淅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5月21日印发
(共印10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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