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XC412927-02-2020-00001 | 发布机构: | 淅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生效日期: | 2020-12-23 | 废止日期: | 2023-10-16 |
文 号: | null | 所属主题: | 2020 |
淅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城区餐饮油烟在线监控平台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淅政办〔2020〕6号
龙城、商圣街道办事处,上集、金河镇人民政府,县直相关单位:
《县城区餐饮油烟在线监控平台建设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0年3月30日
县城区餐饮油烟在线监控平台建设工作方案
按照《河南省扬尘污染防控办公室关于2019年全省城市建成区餐饮油烟污染治理推进情况的通报》(豫控尘办〔2020〕1号)、《河南省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和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对餐饮油烟在线监控平台建设要求,为切实有效地治理餐饮业油烟污染,防止大气污染,决定在县城区餐饮服务单位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在线监控装置。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引领,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为目标,按照“政府主导、属地管理,部门协作”的原则,通过强化日常执法监管,加强宣传引导,鼓励公众监督,努力构建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治理长效机制,持续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保护和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环境,促进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目标
2020年6月10日前,完成县城区餐饮油烟在线监控平台建设,实现对各类餐饮服务单位油烟排放实时监控。通过数据查询、统计分析、报警管理、综合判断等科学手段,清楚掌握餐饮服务单位油烟排放情况,精准打击油烟偷排现象,有效助力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综合治理工作。
三、建设范围
淅川县城区范围内大型餐饮服务单位、位于环境敏感区的中、小型餐饮服务单位。
四、时间安排
1、排查摸底(3月30日-4月3日)。针对辖区所有餐饮服务单位分布、规模、油烟净化设施等基本情况,统计出城区所需安装在线监控设备的餐饮服务单位数量,并下发安装餐饮油烟在线监控设备的通知。
2、平台建设(4月4日-5月31日)。5月10日前,完成餐饮油烟在线监控平台的立项、科研、招标等工作。5月31日前,完成餐饮油烟在线监控平台建设。
3、县级验收(6月1日-6月10日)。对餐饮油烟在线监控平台进行督导验收,确保平台正常运行,做好迎接省市级验收的准备工作。
五、责任分工
1、城管局:负责督导大型餐饮服务单位和位于环境敏感区的中、小型餐饮服务单位及时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在线监控。建立监管工作制度,定期对餐饮饭店油烟净化器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对餐饮服务单位违反《河南省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2、教体局:协助城管局完成城区公、私立学校餐饮油烟在线监控设备的安装工作。
3、商务局、市场监管局:协助城管局完成大型餐饮企业餐饮油烟在线监控设备的安装工作。
4、县政府机关事务局:协助城管局完成县直单位公务灶餐饮油烟在线监控设备的安装工作。
5、城区园区办、科工信局:协助城管局完成城区工业企业餐饮油烟在线监控设备的安装工作。
6、公安局:处理在餐饮油烟在线监控的安装工作过程中出现的突发事件。
7、发改委、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政局:积极配合餐饮油烟在线监控平台建设过程中的手续办理工作。
8、龙城、商圣街道办事处,上集、金河镇人民政府:协助城管局督促辖区内餐饮油烟在线监控设备的安装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淅川县城区餐饮油烟在线监控平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餐饮油烟在线监控平台建设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两镇两办和县直相关单位要切实提高认识,高度重视这项工作,成立专班,充实力量,认真安排部署。
(二)加大宣传力度。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到建设餐饮油烟在线监控平台是务实为民、解决餐饮业污染监管的创新举措,也是打赢环境保护攻坚战的必要条件,要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网站等媒体,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
(三)加快工作推进。一是加强沟通。要提前与餐饮服务单位进行沟通,确定安装时间,保证安装工作与餐饮服务单位经营不发生冲突。二是加强协作。各级各部门要强化协作,加紧制定方案措施,迅速开展工作,加快推进平台建设力度。三是加强督导。城管局作为业务主管部门要深入餐饮服务单位,加强技术指导,严把质量关,力求精益求精。县城区餐饮油烟在线监控平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要定期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对工作推进快、效果好的通报表彰,对工作不力、进展缓慢的通报批评,对未能按期完成任务的严肃问责。
附件:1、淅川县城区餐饮油烟在线监控平台建设工作领导
小组成员名单
2、专业用语的含义
抄 送: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协办
淅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3月30日印发
附件1
淅川县城区餐饮油烟在线监控平台建设
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刘建国 县政府党组成员
副组长:周江涛 县政府机关事务局副局长
吕波飞 县城管局局长
成 员:李显禄 县发改委主任
徐卷林 县财政局局长
李建涛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程治国 县商务局局长
李晓辉 县教体局局长
张汉军 县政府机关事务局局长
董 钊 县卫健委主任
范金强 县科工信局局长
冀月樵 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任
周 强 县公安局副局长
寇科峰 城区园区办主任
苏成全 龙城街道办事处主任
贾江波 商圣街道办事处主任
邹林峰 上集镇镇长
陈 飞 金河镇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城管局,吕波飞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2
专业用语的含义
(一)餐饮服务业,指通过即时制作加工、商业销售和服务性劳动等,向消费者提供食品、消费场所和设施的服务。
(二)餐饮服务单位包括以盈利为目的的餐饮服务机构、个体工商户、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职工食堂、排放餐饮油烟的食品加工企业等。
(三)大、中、小型餐饮服务单位,按照基准灶头数划分,基准灶头数按灶的总发热功率或排气罩面投影总面积折算。每个基准灶头对应的发热功率为1.67×108J/h;对应的排气罩灶面投影面积为1.1m2。有灶头的餐饮服务单位规模划分参数见表1。当灶的总发热功率和排气罩灶面投影面积无法获得时,基准灶头数应按经营场所就餐位数量折算。无灶头的餐饮服务单位规模划分参数见表2。
表1餐饮服务单位规模划分(有灶头)
规模 |
小型 |
中型 |
大型 |
基准灶头数 |
≥1,<3 |
≥3,<6 |
≥6 |
对应灶头总功率(108J/h) |
1.67,<5.00 |
≥5.00,<10 |
≥10 |
对应排气罩灶面总投影面积(m2) |
≥1.1,<3.3 |
≥3.3,<6.6 |
≥6.6 |
表2餐饮服务单位规模划分(无灶头)
类别 |
小型 |
中型 |
大型 |
|||
就餐座位(座) |
≤40 |
>40,≤75 |
>75,≤150 |
>150,≤200 |
>200,≤250 |
>250 |
折合基准灶头数(个) |
1 |
2 |
3 |
4 |
5 |
≥6 |
就餐座位>250座的餐饮服务单位每增加50个座位视为增加1个基准灶头数 |
(四)在线监控设备,指在污染源现场安装的用于实时监控污染防治设施运行和排放指标变化等情况的仪器、仪表等设备。
(五)环境敏感区指包括以居住、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行政办公等为主功能的区域、饮用水源保护区、文物保护单位,以及具有特殊历史、文化、科学、民族意义的保护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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