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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XC412927-02-2020-00001 发布机构: 淅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生效日期: 2020-12-23 废止日期: 2023-10-16
文 号: 所属主题: 2020

淅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20年度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

来源:淅川县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0-12-23 浏览次数: 【字体:

 

 淅政办〔202024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工作部门:

在今年县人大十五届五次会议、县政协十届四次会议上,我县各条战线上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认真履行职责,建真言献良策,共提出建议99件,提案111件。这些建议和提案汇集了民智民意,集中了各方面的智慧,是宝贵的“信息库”,蕴藏着大量的“金点子”,充分体现了淅川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生态保护的客观要求。全县上下要进一步增强做好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切实落实各项行之有效的措施,以只争朝夕、奋发有为的精神,做好今年的办理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同志系列讲话为指导,以法律政策为准绳,以提升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满意度为标准,以推进工作落实为目的,实事求是,积极作为,切实解决实际问题,树立政府良好形象。

二、工作目标

办理工作要有新举措,办理方法要有新改进,办理质量要上一个新台阶,各项建议、提案必须在20201031日前办复完毕,努力实现四个百分之百,即按时办结率100%,答复规范率100%,代表和委员走访见面率100%、满意率或基本满意率100%。同时,要在问题解决率上下功夫,争取提高到60%以上。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推进办理工作有序开展

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是政府及组成部门的法定职责。各承办单位要进一步强化“四个意识”,把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列入本单位的重要议事日程统筹推进,融入本单位工作全局统筹安排。各承办单位“一把手”是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办理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其他班子成员对职权范围内的办理工作具体负责。分管领导要加强督导,承办人员和承办科室要狠抓落实,要定任务、定时限、定要求,积极主动、协调有序的开展好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确保组织到位、落实到位。

(二)强化措施,确保办理工作务实有效

1、认真沟通协商。一是各承办单位要按照民主协商的要求,坚持“先协商后办理、先协商后答复”的原则,班子集体研究办复工作。二是各承办单位自接到建议、提案件10个工作日内,必须与代表、委员沟通联系,主动走访代表、委员,摸清事由和背景;在办理过程中,要多与代表、委员协商沟通,广泛征求意见;办复后,要及时主动与代表、委员联系,征求其对办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三是提高沟通层次,采取请进来座谈交流、走出去协调商议等各种方式,与代表、委员探讨解决问题的对策措施。通过与代表、委员的沟通联系,达到相互信任和理解,不断提高建议和提案办理工作满意率。

2、注重办理实效。凡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要采取各种有效措施,抓紧落实,限期答复;对有难度但通过努力有望解决的,要想方设法解决好;对受条件限制一时难以解决的,要列出计划,制定方案,逐步加以解决,让代表、委员看到阶段性的办理结果;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要实事求是地向代表、委员做好说明和解释工作,争取代表、委员的理解。

3、突出工作重点。各承办单位要将涉及改革部署、《政府工作报告》等确定的目标任务和广大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建议、提案作为本单位办理工作的重点,深入调研、强化措施,抓好落实。要善于从建议、提案中吸纳有益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其转化为具体的工作措施,以点带面、以重点带全局,推动办理工作深入开展。

4、强化督查督办。各承办单位要全面开展专项督办、联合督办、跟踪问效,逐件落实办理措施,逐件检查工作成效。县政府办公室要加强督查,及时通报办理进度。要联合县人大代联委、县政协提案委开展重点督查,视情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单位进行视察,对逾期没有完成办理任务或在办理工作中推诿扯皮、办理不力的通报批评。

(三)严格程序,促进办理工作科学规范

1、各承办单位要安排专人对承办的建议、提案进行登记备案、检查核对。有疑义的建议和提案,要在3个工作日内与县政府办对接,逾期视为自觉接收,不得擅自拖压或转交。

2、答复意见必须按照规定格式(见附件),由承办单位主要负责人审签后及时书面答复代表或委员。为便于分类统计,要在答复意见首页标下列字母:所提问题已经解决的,以及所提问题已有规定,承办单位明确说明了有关情况的,用“A”标注;所提问题已列入计划拟解决或采纳的,用“B”标注;所提问题因目前条件限制暂时无法解决留待以后解决的,用“C”标注。

3、各承办单位必须在1031日前答复完毕,并将建议、提案的正式答复和答复意见征询卡一式四份报县政府督查室。同时,各承办单位要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总结书面(并附电子文档)报送县政府督查室。

3、各承办单位要按照上级有关要求,新开展建议、提案办理信息公开工作。有门户网站的在本单位网站专栏公开;没有门户网站的,在县政府门户网站的建议办理和提案办理栏目后台上传复函件,由县政府办公室统一发布。这项工作是新任务、新要求,希望大家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力量,抓好落实。

4、各承办单位对建议或提案要逐件答复,不得把几件内容不同的建议或提案并在一起答复。对人大代表建议的复文要直接送所有提建议人,对政协提案的复文送前三名提案人,并由代表、委员在答复意见卡上签署“满意”“基本满意”或“不满意”意见。如因情况发生变化或代表、委员表示不满意的,要按程序重新办理,并在1个月内进行二次办理。

5、对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中若一件涉及到多个行业的,各承办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能对应,落实、答复、征求代表和委员意见。

6、各承办单位在办理过程中至少要与代表、委员的沟通联系3次,即办理前、办理中、办理后各1次。各承办单位在答复完毕后不得委托第三方或让下属站所与代表委员见面,必须要安排专人与代表委员见面,并让代表委员签署意见。

7、答复要严肃认真。内容要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符合实际情况;文字要精练,语气要诚恳,行文格式要符合规定要求。

联系电话:县政府目标督查科 69229150

电子信箱:zfdc69229150@sina.com

 

附件:1.承办单位给人大代表答复的规范格式

2.承办单位给政协委员答复的规范格式

3.淅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人大代表建议、政协

委员提案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2020720

 

 

 

  送: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协办

淅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723日印发


附件1

承办单位对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答复格式

淅川县     局(委、办)

                                             签发人:

办理结果:  

对县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

   号建议的答复

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                         ”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正文)                            

 

 

 

                              (印  章)  

                                    

分管领导(姓名)  ×××××(电话)

办理人员(姓名)  ×××××(电话)

抄送:县人大代联委(3份),县政府目标督查科(1份),代表所在的乡镇人大、政府(各1份)。


附件2

承办单位答复政协委员提案的办文参考格式

淅川县     局(委、办)

                                          签发人:

办理结果:  

对县政协十届一次会议

   号提案的答复

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                   ”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正文)

 

 

(印 章)

      

分管领导(姓名)  ×××××(电话)

办理人员(姓名)  ×××××(电话)

抄送:县政协提案委(3份),县政府目标督查科(1份),委员所在的乡镇政府(各1份)。


附件3

淅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征询意见卡

建议

编号

 

提案

编号

 

满意

基本

满意

不满意

承办单位

 

 

 

 

             代表(委员)签名:

                    

1、请承办单位将本卡复印后与给代表或委员的复文一同寄出。

2、请代表、委员在“满意程度”的3项中选择其中1项,在下面的空格中打“√”。

3、具体意见填在意见栏中,内容较多可加附页。

4、请代表、委员将征询意见卡及时交回县政府督查室。

电话:69229150  地址:淅川县政府2号楼一楼目标督查科

 

 

【打印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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