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淅川县人民政府门户网

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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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XC412927-02-2021-00001 发布机构: 淅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生效日期: 2021-09-08 废止日期: 2023-10-16
文 号: 淅政办〔2021〕22号 所属主题: 2021

淅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淅川县整治非法采砂售砂规范砂石市场经营秩序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淅川县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1-09-08 浏览次数: 【字体:

淅政办〔202122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

《淅川县整治非法采砂售砂规范砂石市场经营秩序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2021年5月25日


淅川县整治非法采砂售砂规范砂石市场经营

秩序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河道砂石资源经营管理秩序,巩固和提升我县河道砂石资源管理改革成果,实现河道砂石资源科学有序开发和合理利用,根据《中共淅川县委办公室淅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淅川县河道砂石资源管理改革的意见的通知》,结合我县河道采砂和砂石市场经营管理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按照“打击非法、保护合法、疏堵结合、确保实效”的原则,扎实推进河道砂石资源管理改革,建立科学开采、持续利用、管理规范、价格合理、安全有序的河道砂石经营管理新秩序,切实保障防洪安全、涉河工程安全和生态安全,维护砂石市场经营秩序稳定。

二、目标任务

对全县砂石资源开采、运输、销售等环节定期开展集中整治,建立国有砂石公司开采砂石资源经营、管理长效机制,实现县财政增税创利,严防国有资产流失,促进全县砂石资源管理合法、科学、有序。

三、整治范围

整治县域内河道非法盗采砂石、道路违法运输砂石、城乡非法加工、违法销售、违规采购砂石资源行为和其他阻扰、干扰县国有砂石公司正常开采经营行为。

四、工作重点

(一)严打非法采砂行为。各乡镇(街道)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严厉打击所属辖区内非法采砂行为。县水利、湿地等部门要重拳打击在河道及湿地保护区范围内的非法采砂行为;县库区综合执法大队要严厉打击在丹江口水库内非法采砂行为;县自然资源、林业部门要严格查处在农田、滩涂、耕地及林地等区域的非法开采及盗采砂石行为。县国有砂石公司要加强劳务采砂企业的管理,严控开采范围,严禁超范围、超深度、超量开采,坚决杜绝违法违规经营。

(二)严打非法运输行为。县域内所有运输砂石车辆必须持有县国有砂石公司出具的相关票据,否则一律视为非法运输砂石行为。各乡镇(街道)要在属地河道的主要路口设立检查点,严查非法运输砂石行为。县公安、交通等部门建立的检查站,要加强值守,依法查扣非法运输车辆,没收违法砂石;县库区综合执法大队要依法查扣非法运砂船只并没收违法砂石,没收的砂石依法移交县国有砂石公司处置。

(三)严打非法经营行为。河道砂石是国有资源,全县砂石资源由县国有砂石公司开采经营,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开采、囤积、经营砂石。各乡镇(街道)要加强辖区内砂石资源管理,联合水利、自然资源等部门,严厉打击非法采砂、囤砂、售砂及加工砂石资源行为。县税务、住建、交通、公路、城管等相关部门要加强自建工程和商砼站的管理,严禁使用非法来源的砂石。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河道砂石开采经营管理涉及面广,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县委、县政府成立淅川县砂石资源管理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县砂石资源管理综合整治办公室,严厉打击查处非法采砂、囤砂、运砂、售砂及非法采购砂石等违法违规行为。各乡镇(街道)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明确一名副职领导具体负责,及时与县砂石资源管理综合整治办公室保持信息互通,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加强日常监管。各乡镇(街道)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每月至少组织一次拉网式清查,查清辖区内河道、林地、滩涂和农田等区域采砂点,查清辖区内大小砂石加工点,查清辖区内囤积售砂点,对发现的非法采砂、运砂、囤砂等行为及时制止、及时上报、及时查处。县税务、住建、交通、公路、城管等相关部门要组织人员定期对县内重点建设工程、商砼站和重点路段进行拉网式突击检查,对发现的使用不明来源砂石资源行为,及时予以查处,每月向县砂石资源管理综合整治办公室上报有关问题线索。

(三)加强协调联动。由县砂石资源管理综合整治办公室牵头,每月对县域内河道非法采砂、运砂及市场非法经营砂石的苗头性问题进行研判,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化解工作矛盾,推动工作落实。县国有砂石公司要积极主动摸排非法加工、销售、采购砂石信息源,提交县砂石资源管理综合整治办公室,提升工作成效。县公安、税务、水利、生态环境、自然资源、交通、公路、住建、城管、林业、库区综合执法等部门要加强协调联动、及时沟通信息、形成工作合力,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予以严厉打击。

(四)超前科学谋划。县水利局要从全县大局出发,积极与规划设计单位联系,提前编制年度采砂规划和长远河道采砂规划上报省市主管部门审批,年度采砂方案要在每年12月底前完成审批,并办好采砂许可证。在开采过程中水利局要加强对县国有砂石砂石公司的指导,支持县国有砂石公司完成下达的年度生产经营目标任务。各乡镇(街道)要积极配合县水利局做好规划采砂点的勘界定边工作,明确砂石开采地界,超前研判规划的采砂点开采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提前化解矛盾,确保工作能够顺利进行。

(五)严格责任追究。各乡镇(街道)要严厉打击辖区内非法霸占河道、非法囤积砂石、强买强卖砂石资源行为,严厉打击无理取闹、阻挠县国有砂石公司合法生产行为的黑恶势力。县公安部门要对涉黑涉恶、触犯刑律的业主和从业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县纪委监察委要对党政机关中涉嫌利益勾结,直接参与非法采砂、囤砂、售砂及非法采购砂石等违法违规行为或充当其“保护伞”的党员干部,从严从重从快查处。

附件:淅川县砂石资源管理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工作职责


附件:

淅川县砂石资源管理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工作职责

 长:    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王达忠  县政府党组成员

陈光义  县政府副县长

成员单位:县纪委监察委、县委政法委、政府办、公安局、税务局、水利局、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局、交通局、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住建局、城管局、林业局、湿地保护处、库区综合执法大队,各乡镇(街道)

领导小组下设淅川县砂石资源管理综合整治办公室,陈光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县委政法委副书记周振同志任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并主持办公室日常工作。办公室下设四个工作组,分别是:综合协调组、执法司法组、综合治税组、执纪问责组。

(一)综合协调组

 长:侯林勋  县政府机关服务中心副主任

工作职责:负责组织抽调各组工作人员;负责县砂石资源管理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召开的会议筹备;负责督办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交办工作的落实;负责提出对工作突出的工作组和个人实施奖惩的意见。

(二)执法司法组

 长:    县委政法委副书记

副组长:刘彦明  县公安局工作人员

工作职责:每季度组织对全县主要河道内砂石是否被非法开采进行一次现场踏勘查看,每季度对城乡是否有非法收购、囤积、加工、销售砂石等问题进行一次摸排。研究涉砂各类非法问题处置办法,打击社会举报或实地发现的县域内非法开采、囤积、加工和销售砂石等违法违规行为,查扣处置外地和过路非税砂石流入淅川。

(三)综合治税组

 长:靳英杰  县税务局副局长

副组长:王新辉  县税务局工作人员

工作职责:对全县财政投资项目工程和城乡商砼站等大型用砂企业用砂情况和县内大小砂石加工销售点每月进行清查,查清砂石来源,查清完税情况。对发现有使用非税砂石企业和个人,依法依规予以处置。

(四)执纪问责组

 长:杨书伟  县监委委员

工作职责:从严从重从快查处党政机关中涉嫌利益勾结,直接参与非法采砂、囤砂、售砂及非法采购砂石等违法违规行为或充当其“保护伞”的党员干部。



 送: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协办

淅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525日印发

共印80份

【打印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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