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XC412927-02-2022-00027 | 发布机构: | 淅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生效日期: | 2023-03-15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淅政办〔2022〕35号 | 所属主题: | 2022 |
淅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淅川县财政衔接和涉农整合资金产业发展和乡村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淅政办〔2022〕35号
淅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淅川县财政衔接和涉农整合资金
产业发展和乡村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的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
现将《淅川县财政衔接和涉农整合资金产业发展和乡村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22年8月30日
淅川县财政衔接和涉农整合资金产业发展和乡村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安全、有效使用财政衔接和涉农整合资金,支持产业发展和乡村建设,根据省财政厅等六部门《关于加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豫财农综〔2022〕5号)和《河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支持项目申报入库指南》(豫乡振〔2022〕5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合理分配资金计划
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财政衔接和涉农整合资金使用要求,按照行政村数量、总人口、脱贫和监测人口数量,统筹安排乡镇年度资金预算计划。每年第三季度启动下年度项目谋划,第四季度完成项目申报、评审和入库工作,避免出现“钱等项目”等现象。对第四季度末仍未完成项目资金对接的剩余部分,由县统一调配使用。2023年用于产业发展和乡村建设资金比例按6:4控制,以后逐年增加产业发展使用比重。
二、提前谋划项目入库
根据《淅川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支持项目申报入库指南》文件要求,严格按照村级申报、乡镇审核、县相关行业部门论证、县级审定程序,启动2023年至2025年衔接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推进乡村振兴任务)项目申报入库工作。其中,2022年11月底前完成项目申报入库全部程序,2022年12月底前完成项目申报入库信息系统录入工作,为建立完善三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提供基础。
三、分级分类组织实施
1、项目申报阶段
乡镇职责:负责与行业部门对接协调,组织本辖区项目规划布局,对村级申报项目进行审核,核实项目占地是否违反生态保护、耕地保护、城镇开发边界三条红线;指导行政村调整完善项目库;制定项目实施方案(一项目一方案);做好项目申报入库及公示公告工作;充分做好项目前期工作,包括建设需要和可行性研究、申请申报、评估论证等。
行业部门职责:负责指导乡镇做好本行业项目上报工作,负责对于项目名称、建设内容、投资概算、预期绩效目标、利益联结机制等进行把关。制定行业项目年度申报指南、年度计划,指导乡镇制定项目实施方案。
2、项目审批阶段
乡镇职责:组织召开党政联席会议对申报入库项目进行审核,根据会议审核意见,指导行政村调整完善,并经公示无异议后,以乡镇人民政府名义向县级相关行业部门和县乡村振兴局报送。
行业部门职责:根据乡镇项目申报入库报告,成立由项目相关人员组成的专家组或邀请第三方参与,对项目实施方案进行研究论证(含尽职调查)。必要时可组织人员现场勘察,指导乡镇完善项目实施方案,并形成论证报告,对本行业年度项目进行汇总审核、报批。
乡村振兴局负责对项目进行统一汇总,并提交县政府研究批复。
3、项目实施阶段
乡镇职责:经批准纳入项目库的项目,可以开展测绘、勘察、施工设计、概算编制等工作,相关工作由具备相应资质机构完成。
项目实施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政府采购、招标投标、工程监理、合同管理、资金和项目公示等相关制度。
严格报账手续和程序,实行国库直接支付。
不需要专业技术的小微型项目,由乡镇按照以工代赈要求组织实施、竣工验收和运行管理。
行业部门职责:负责指导乡镇做好本行业项目的审核、评审、实施监督和服务工作。督促指导乡镇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和政府采购法规,通过招标方式确定工程咨询服务机构和施工单位。组织对全县本年度本行业项目全过程统一工程监理,对施工现场存在的质量、进度、安全等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并复查,及时健全监理资料,按约定报告项目进度、质量、安全等情况。组织乡镇相关人员进行项目实施和管理的业务培训。开展项目实施管理监督核查,及时发现问题,纠正偏差。行业部门负责人对乡镇行业项目实施优劣评价并负连带责任。
4、竣工验收阶段
乡镇职责:严格执行项目竣工验收制度。保证按照项目设计、合同约定和批准的期限完成各项建设任务,及时组织项目竣工初验和试产,并办理项目竣工结算和资产竣工验收报告移交登记。
初验合格后,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总结,并附初验意见后向行业部门提出验收申请。
建立健全项目全流程档案资料,并按规定及时提交相关行业部门进行备案管理。
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要在项目区适当位置设置统一规范的公示标牌。将项目建设、设计、施工、监理、项目年度、总结规模、管护责任人等信息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项目竣工验收后,按照“谁受益、谁管护,谁使用、谁管护”原则,由乡镇明确管护主体,制定管护制度,落实管护责任,保证项目效益正常发挥。
行业部门职责:指导乡镇做好项目竣工初验、资金拨付和资产后续管理。收到乡镇验收申请后,及时组织竣工验收,做出验收结论。指导乡镇建立项目全流程档案资料,并按照要求进行备份存档。
四、项目实施有关要求
1、项目责任单位不得将工程进行拆分发包、转包和违法分包。不得擅自变更建设地点、内容、规模和标准。项目责任单位要加强对施工现场各环节的质量控制和进度控制,确保工程质量和工期。
2、项目投资在100万元以上的,按照《关于规范政府投资项目决策程序的通知》(淅政文〔2022〕5号)有关规定实施。投资在1000万元以上的,按照《淅川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投资管理的通知》(淅政文〔2021〕23号)有关规定实施。
3、各乡镇和行业部门要配合做好上级财政、乡村振兴、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考核评价等相关事宜。
五、严格落实监督检查
县乡村振兴局和行业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按政策依法依规加强项目监督检查,确保项目质量、进度和安全。县财政局加强项目绩效监控、资金及时拨付和合理安全有效使用。通过综合督查、随机抽查或行业内项目检查等形式,重点对项目建设管控不力、偏离计划进度项目进行督促。对发现不履行基本建设程序和政府采购规定,擅自变更项目建设地点、内容、规模、标准和存在严重问题项目和单位,视情节轻重采取限期整改、通报批评、撤销项目(收回投资)、缩减或停止安排新建项目等措施;对违规违纪行为的,移交纪检监察依法依规处理。
此前相关文件与本文不一致的,以本文件为准,本文件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过渡期内有效。
附件:2023年各乡镇财政衔接和涉农整合资金预算计划
附件:
2023年各乡镇财政衔接和涉农整合资金
预 算 计 划
单位:万元
乡镇 |
合计 |
乡镇预算资金 |
先建后补类及其他产业类项目 |
乡村建设行动类项目 |
荆紫关 |
2044 |
7.50% |
1225 |
818 |
寺湾 |
1962 |
7.20% |
1176 |
786 |
西簧 |
1408 |
5.17% |
844 |
564 |
毛堂 |
1685 |
6.18% |
1010 |
675 |
上集 |
2053 |
7.54% |
1231 |
822 |
金河 |
1996 |
7.33% |
1197 |
800 |
老城 |
1310 |
4.81% |
785 |
525 |
大石桥 |
1666 |
6.11% |
999 |
667 |
滔河 |
1923 |
7.06% |
1153 |
770 |
盛湾 |
2154 |
7.91% |
1291 |
863 |
仓房 |
839 |
3.08% |
503 |
336 |
马蹬 |
1708 |
6.27% |
1024 |
684 |
香花 |
1513 |
5.55% |
907 |
606 |
厚坡 |
3043 |
11.17% |
1825 |
1219 |
九重 |
1941 |
7.12% |
1163 |
777 |
合计 |
27246 |
|
16334 |
10912 |
本文件无需解读
抄送: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协办
淅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8月30日印发
(共印10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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