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XC412927-02-2017-00013 | 发布机构: | 淅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生效日期: | 2017-10-27 | 废止日期: | 2023-10-16 |
文 号: | null | 所属主题: | 已归档 |
淅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
淅政办〔2017〕23号
淅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17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
《淅川县2017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予以印发。请按照要求,认真抓好落实。
2017年4月11日
淅川县2017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总书记和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导,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为主线,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以强化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为重点,以深化安全执法检查为手段,以提高安监干部素质能力为抓手,全面提升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和事故防控水平,以安全稳定的环境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二、工作目标
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推动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三、工作重点
(一)强化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
1、切实加强乡镇(街道)、县直有关单位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监管机构队伍建设。出台关于加强乡镇(街道)、县直有关单位和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和规模以上工贸企业安全监管机构和队伍建设的意见,明确安全监管机构建设、队伍建设、装备建设、工作职责和保障措施等,确保乡镇(街道)、县直有关单位能切实有效地承担起本辖区、本系统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确保有关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得到有效落实,推进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关口前移、重心下移”,有效预防和减少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2、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落实乡镇(街道)属地管理责任。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推进安全生产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各分管领导“一岗双责”责任体系得到进一步落实,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安委会主任,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安委会成员会议,并形成会议纪要。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消除安全隐患,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将安全生产纳入乡镇(街道)科学发展绩效年度考核,突出乡镇(街道)安全生产保障力、执行力考核,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必须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审批,谁负责”的要求,依法依规履行监管职责,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源头管控、安全准入,将安全生产作为城乡规划、设计、建设、管理的前提,并作为高危项目审批的前置条件,实行重大安全风险“一票否决”。建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完善沟通联动机制,确保信息共享,不断推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根据有关要求,结合安全生产特点,制定安全检查计划、事项和措施,建立隐患整改台账,落实整改措施,强化安全监管。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督促企业建立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岗位安全生产责任清单、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并落实到位。综合运用行政执法、挂牌督办、履职承诺、问责约谈、“黑名单”管理等手段,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法定职责和义务;督促企业严格安全管理,严肃查处“三违”行为,全面落实“五落实五到位”,建立健全隐患排查制度,开展日常隐患自查自纠,管控安全风险,自查自纠情况经企业法人签字确认后,报所在地行业主管部门和安监部门备查。持续有效开展安全标准化建设,推进高危行业领域“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专项行动,不断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3、加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进一步优化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力量规划布局,统筹地方、企业和社会组织等层面应急救援力量,依托公安消防、工业园区等骨干企业应急救援力量,加强全县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完善区域化应急救援资源共享机制、事故应急救援补偿机制。深化应急预案优化、简化工作,加强实战化应急演练,发挥信息化支撑辅助作用,提高事故应急救援组织协调和现场救援实效。
(二)强化安全执法检查
1、强化隐患排查治理和打非治违工作
一要按照有关规范标准,突出抓好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城镇燃气输送管道、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消防、特种设备、旅游、民爆器材、冶金建材等重点行业领域和安全生产基础相对薄弱、安全隐患依然较多、工作相对滞后、生产经营建设企业较多、发生过生产安全事故的重点地区,以及基础薄弱、管理混乱、安全状况不好的重点企业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把治大隐患、防大事故要求落到实处。
二要突出重点时段,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治理行动。紧紧围绕复工复产、转产转岗、新岗人员等易造成安全隐患的关键时段,集中开展春季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治理活动。围绕高温天气和汛期安全生产工作,集中开展以防高温、防雷电、防危化品爆炸、防矿山透水淹井、防建筑施工垮塌等为主要内容的夏季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治理活动,确保安全度汛度夏。紧紧围绕冬季安全生产特点,集中开展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治理活动,重点排查整治景区景点、交通运输和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隐患,确保全年安全生产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三要持续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坚持日常执法、重点执法和跟踪执法相结合,强化联合执法,形成高压态势,对每起非法违法行为果断彻底根除,坚决执行依法关闭取缔、上限处罚、停产整顿、严肃追责“四个一律”打击措施,最大限度震慑和警示各类企业和从业人员。
2、强化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
一是道路和水上交通安全。道路交通安全方面,严厉打击酒驾、超速、超员和无证驾驶等行为;制订危险路段排查治理管理办法,抓好急弯陡坡、临水临崖、桥梁隧道等重点路段的管控,完善警示标志、标线标识、防撞(墩)墙等安全防护设施;加强对冰、雪、雾等灾害性天气的预警预报,及时采取道路封闭等应对措施。水上交通安全方面,要坚决淘汰报废超期服役船只,持续开展“救生衣”行动,坚决执行人车分离制度,恶劣天气条件下必须全面封航,严厉打击农用船、渔船非法载人行为。
二是消防和大型活动安全。消防安全方面,实现养老福利机构、学校、幼儿园、医院、旅游景点、文化娱乐和宗教活动等人员密集场所、化工企业和文物保护单位检查全覆盖,重点排查整治违规用火用电、疏散通道不畅、消防设施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等主要致灾因素,确保不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持续强化电气、易燃可燃彩钢板和消防“乱点”区域整治,固化落实“兵团化”排查、集中执法、约谈曝光等做法,始终保持消防执法高压态势。大型活动安全方面,要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大型活动安全许可制度和监管措施,严防踩踏、火灾等群死群伤事故发生。
三是危险化学品及烟花爆竹安全。全面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进一步强化高危化学品、危险化工工艺、重大危险源、储存场所、使用环节、运输环节、规划布局和源头准入等安全监管;加强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储存、经营、运输等环节安全监管,强化源头管理、动态监控的防范机制,严厉打击相关非法违法行为。加大对黄磷、五氧化二钒、镁粉、易燃易爆气体等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的安全检查力度,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并对烟花爆竹零售网点的超量储存、前店后宅、下店上宅等严重违法行为依法予以严厉打击。安监、商务、公安、食药监等部门要强化联合执法,对没有取得安全经营许可手续的加油站坚决予以关停。
四是建设施工安全。住建部门和有关乡镇(街道)要认真执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有关规定,督促建设、施工、监理、勘察、设计、监测、检测和设备租赁等工程各方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基坑支护、降水、土方开挖、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起重吊装和安装拆卸工程、脚手架、建筑幕墙安装、人工挖孔桩、地下暗挖、顶管等危险性较大施工工程的安全监管。组织开展建筑施工防坍塌、防高坠、防触电、防机械伤害、防中毒和窒息等专项整治。住建部门要严厉打击无资质施工行为,规划、城管部门要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建房行为,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同时,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对交通、水利、电力等重点工程施工安全的监管,确保无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五是金属与非金属矿山安全。安监部门要加强对已取得安全许可手续的矿山企业的安全监管工作,对安全条件降低,且在限期内不予整改的,要报发证部门依法吊销其许可手续。国土部门要组织开展矿山整顿攻坚战,统筹采取关闭、整合、整改、提升等措施,进一步提高我县矿山规模化、机械化、标准化水平,对存在非法违法开采行为、限期停产整改后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工艺技术装备落后、不符合产业发展政策的矿山,要报县政府依法予以关闭取缔。同时,要切实加强对小煤窑的监管力度,马蹬、盛湾、毛堂等乡镇要进一步落实属地监管职责,确保监督巡查常态化,对发现的盗采和反弹行为要及时制止,并与国土部门及时对接,确保发现一处,查处一处,取缔一处。对制止不力、支乎应付的要严格按照《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第446号令)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99号)要求,对有关责任人依法给予降级、撤职或者开除等行政处分。
六是工业企业安全。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办公室和县工信局要督促工业企业层层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把安全生产工作真正落到每一个车间、每一个班组、每一个环节。要大力宣传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知识,提高企业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杜绝麻痹松懈思想,对新上岗、转岗或轮岗的作业人员,必须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对关键岗位和特殊工种从业人员要做到全部持证上岗。两个园区办要加强园区内各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管,每月至少组织1次安全大检查,确保及时发现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对新上项目要责令企业认真落实安全“三同时”的有关规定。
七是特种设备安全。县质监局要加强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管,严格执行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和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管理制度。重点开展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等领域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非法制造、安装、使用特种设备行为,确保特种设备安全。
八是冶金企业安全。安监部门要督促全县冶金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抓好冶金煤气、交叉检修作业、受限空间作业和高温液态金属吊运等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冶金行业生产安全。
九是其他行业领域安全。旅游、教体、民用爆炸物品、电力、商贸、水利、农业、渔业等其他行业领域也要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做好隐患排查和专项治理工作,及时发现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3、强化依法治安工作
建立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一体化监管执法体制。各乡镇(街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行业监管职责的县直单位要制定实施年度监督检查计划,严格按照检查诊断、行政处罚、整改复查的过程方式开展安全检查执法,严格处罚标准,增强检查执法效果。
强化事前问责。对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到位,导致安全隐患尤其是重大隐患长期存在,并得不到及时有效治理或监控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严肃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对发生事故的要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依法严肃追究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对瞒报、谎报、迟报事故以及事故后逃逸等行为,要依法从重从快查处。
健全完善企业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制度。对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在投融资、工商注册、政府采购、招标投标、土地出让等方面依法予以限制。将事故、行政处罚信息依法依规上网公示,对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生产经营者依法实施职业禁入。对事故发生负有重大责任的中介机构和人员依法严肃追究责任,并实施行业禁入。
(三)强化宣传教育培训
1、深入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采取以会代训、专家辅导、集中学习等方式,组织各乡镇(街道)、有关县直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意见》出台的重大意义、重要内容和精神内涵,提高思想认识,增强执行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各乡镇(街道)、县直有关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出台贯彻落实《意见》的具体实施办法或实施细则,明确责任分工、时间进度和任务要求,确保《意见》各项政策措施落地生根。
2、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由县政府安委会办公室牵头,制定下发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培训计划,邀请市安监局资深讲师对全县乡镇长(街道办主任)、分管安全副职领导、安监办主任和县直单位分管安全领导、安全科长进行专题培训,提高领导干部的履职能力,解决领导干部不敢管、不会管、管不好的问题。同时,加强对“三岗人员”(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的培训力度。按照“面向基层、贴近实际、题材多样”的要求,以乡镇(街道)为单位,对小微型企业集中开展全员安全培训,提高辖区内全员培训的覆盖率;将安全培训纳入年度执法计划,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培训和“三项人员”持证上岗专项执法检查,对存在不经培训上岗、无证或持假证上岗行为的企业,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3、强化监管队伍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积极推进安全监管监察队伍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切实提高政治素质和党性修养,增强凝聚力、战斗力。巩固和深化“两学一做”专题教育成果,建设一支能抵御诱惑、守住职责、严格执法、敢于担当、善抓落实的安全监管监察队伍,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推动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抄 送:市安委会,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协办
淅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4月1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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