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XC412927-02-2017-00017 | 发布机构: | 淅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生效日期: | 2017-10-27 | 废止日期: | 2023-10-16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已归档 |
淅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度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
淅政办〔2017〕27号
淅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2017年度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
办理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
县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和县政协十届一次会议上,县政府共收到县人大代表建议102件、政协提案164件。为确保2017年度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圆满完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是政府及其部门的法定职责和义务,也是依法履职的具体体现。各承办单位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及省委、市委、县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立场上,进一步强化履职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当作本年度重点工作抓实抓好。要继续落实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专人直接抓的办理机制,按照“定任务、定时限、定责任、定标准”的原则,明确专班、专人、专策,积极主动、科学有序地组织开展好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确保组织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落实到位,努力为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供优质、高效服务,奋力开创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新局面。
二、强化办理措施
各承办单位要以做好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作为密切联系群众、转变政府作风的重要契机和重要途径,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强化措施,将办理工作从“答复型”向“落实型”转变,着力解决影响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焦点问题,推动全县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一)突出办理重点。各承办单位要结合《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目标任务,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反映的切合实际、科学合理的建议、提案作为本单位办理工作的重点,深入研究、认真分析、准确领会,从建议、提案中吸纳有益的意见和建议,将其转化为具体的工作举措,转化为看得见、摸得着的实际效果,以点带面、重点突破,促进政府重点工作圆满完成。
(二)加强沟通协商。一是各承办单位要按照民主协商的要求,坚持“先协商后办理、先协商后答复”的原则,班子集体研究办复工作。二是继续落实“分级见面制度”。各承办单位自接到建议、提案件20日内须与代表、委员沟通联系,主动走访,摸清事由和背景;在办理过程中,要多与代表、委员协商沟通,广泛征求意见;办复后,要及时主动与代表、委员联系,了解其是否收到答复函,征求其对办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认真加以改进。三是提高沟通效率,采取请进来座谈交流、走出去协调商议等各种方式,与代表、委员或有关单位、党派团体进行面对面沟通,探讨解决问题的对策措施,达到相互信任和理解,不断提高建议和提案办理工作满意率。
(三)强化调查研究。要注重调查研究,将调查研究贯穿于办理工作全过程,对综合性强、涉及面广、处理难度大或问题反映比较集中的建议、提案,要立足实际,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抓关键、查问题、找症结、谋对策,采取有效措施,增强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针对性,切实解决问题。
(四)提升办理实效。各承办单位要切实增强办理工作的主动性、自觉性,严格按照办理工作规定,认真开展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凡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要采取各种有效措施,抓紧落实,限期办结;对有办理难度但通过努力有望解决的,要想方设法解决好;对受条件限制一时难以解决的,要列出计划,制定方案,逐步尽快加以解决,让代表、委员看到阶段性的办理结果;对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或情况与事实有出入的,要实事求是向代表、委员做好说明和解释工作,争取代表、委员的理解和认可。
(五)跟踪督查督办。要狠抓落实,全面开展专项督查、联合督办、跟踪问效,逐件落实办理措施,逐件检查工作成效,发扬“钉钉子”精神,求真务实,一抓到底。县政府督查室负责对各承办单位的办理工作进行督办,及时通报办理情况,并联合县人大代联委、县政协提案委开展重点督查,视情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单位进行视察。对逾期没有完成办理任务,在办理工作中推诿扯皮、办理不力,造成恶劣影响,导致代表、委员不满意的,将在全县范围内通报批评,视情追究单位领导责任。
三、规范办理程序
(一)承办单位认为建议、提案所提问题确定不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的,应在收到交办件起10日内,向县政府督查室书面说明情况,并附相关依据材料,经同意后方能退回,不得自行转交其他单位或搁置不办。
(二)建议、提案所提问题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部门的,列在第一位的为主办单位,主办和协办单位应分别办理并答复,或者协办单位函告主办单位,由主办单位统一答复。在办理工作中,主办单位应加强与协办单位联系沟通,听取办理和答复的意见,并牵头组织建议、提案的面商工作;协办单位应主动将办理答复意见书面函告主办单位,并积极参加主办单位组织的面商工作,确保建议、提案全面办理到位。
(三)建议、提案的办理时限。县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须在8月31日前办理完毕并答复代表、委员。
(四)答复文件要严格按照县人大、县政府和县政协规定的格式办理(见附件1、2)。1.按正式公文行文要求打印,由单位主要领导签发,注明承办人、联系电话,并加盖部门或单位公章。2.复文需注明建议、提案办理情况结果分类。建议、提案所提问题已解决的,用“A”标明;建议、提案所提问题正在解决或列入计划将逐步解决的,用“B”标明;建议、提案所提问题因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其它客观条件暂时不能解决的,用“C”标明。3.承办单位在复文时应围绕代表、委员提出的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答复,不能在答复中向代表、委员提要求。4.建议、提案复文由承办单位寄送代表、委员,同时附1份《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见附件3)。5.人大代表建议复文应寄送所有提建议人,对提案的复文只寄送前三名提案人,同时抄送县人大代联委、县政协提案委、县政府督查室各一份。
(五)建议、提案办理完毕后,各承办单位要认真总结本年度办理工作,承办建议提案5件以上的要将办理情况、办理经验、工作成效形成书面报告,于8月31日前和电子文档一并报县人大代联委、县政协提案委和县政府督查室。
(六)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完毕后,各承办单位要按照代表建议网上办理的有关要求,将建议答复和与代表沟通联系等情况上传至网上办理系统。
联系电话:县政府督查室 69229150
电子信箱:zfdc69229150@sina.com
附件:1、承办单位给人大代表答复的规范格式
2、承办单位给政协委员答复的规范格式
3、淅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人大代表建议、政协
提案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2017年4月13日
抄 送: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协办
淅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4月13日印发
(共印120份)
附件1
承办单位对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答复格式
淅川县 局(委、办)
〔 〕 号 签发人:
办理结果:
对县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
第 号建议的答复
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 ”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正文)
(印 章)
年 月 日
分管领导(姓名) ×××××(电话)
办理人员(姓名) ×××××(电话)
抄送:县人大代联委(3份),县政府督查室(1份),代表所在的乡镇人大、政府(各1份)。
附件2
承办单位答复政协提案的办文格式
淅川县 局(委、办)
〔 〕 号 签发人:
办理结果:
对县政协十届一次会议
第 号提案的答复
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 ”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正文)
(印 章)
年 月 日
分管领导(姓名) ×××××(电话)
办理人员(姓名) ×××××(电话)
抄送:县政协提案委(3份),县政府督查室(1份),代表所在的乡镇政府(各1份)。
附件3
淅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情况
征询意见卡
建议 编号 |
|
提案 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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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 意 程 度 |
满意 |
基本 满意 |
不满意 |
承办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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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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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
见 |
代表(委员)签名: 年 月 日 |
||||||
备 注 |
1、请承办单位将本卡复印后与给代表或委员的复文一同寄出。 2、请代表、委员在“满意程度”的3项中选择其中1项,在下面的空格中打“√”。 3、具体意见填在“意见”栏中,内容较多可加附页。 4、请代表、委员将“征询意见卡”及时交回区政府督查室。 电话:69229150 地址:淅川县人民政府2号楼1楼会议室隔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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