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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XC412927-02-2013-00009 发布机构: 淅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生效日期: 2013-12-05 废止日期: 2023-10-16
文 号: null 所属主题: 已归档

淅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豫政办明电(2002]ll号文的通知

来源:淅川县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3-12-05 浏览次数: 【字体:

淅政办(2002)10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工业企业.县直有关部门:
  春节期间历来是各类事故的高发期,1月14日在云南、湖南等地接连发生的三起特大事故,造成58人死亡、16人受伤,再次提醒我们一定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现将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云南、湖南三起特大事故通报的通知(豫政办明电[2002]11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00二年二月五日
【打印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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