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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XC412927-02-2013-00011 发布机构: 淅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生效日期: 2013-12-05 废止日期: 2023-10-16
文 号: null 所属主题: 已归档

淅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淅川县宣传贯彻(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淅川县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3-12-05 浏览次数: 【字体:

淅政办[2002]1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公安部第61号令《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已于2001年1 1月14日发布,并将于2002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在全县开展好宣传贯彻工作,使各单位进一步明确消防安全管理的职责和任务,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增强全县防御火灾的能力。现将《(淅川县宣传贯彻(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望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二00二年三月二十七日
【打印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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