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XC412927-02-2013-00046 | 发布机构: | 淅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生效日期: | 2013-12-05 | 废止日期: | 2023-10-16 |
文 号: | null | 所属主题: | 已归档 |
淅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小三峡大桥建设各相关单位工作责任的通知
淅政办〔2009〕63号 |
为确保小三峡大桥建设顺利实施,经县政府研究,现将各相关单位服务工程建设工作责任明确如下:
县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建设管理局:负责对工程建设的指导、管理、监督和验收工作;协调解决影响施工有关问题;协调工程建设中各种税费的收缴;对工程进展情况进行督查。
县移民局:负责工程资金争取和拨付;协调长江委设计院实施设计变更;组织监督检查和组织竣工验收等工作;县交通局:负责行业手续完善和报批工作,以及工程质量监督。
县航运局:负责水上航道畅通;协调组织船只服务工程建设和施工船只通行。
县国土局:负责工程项目用地报批工作;负责工程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解决工程施工中的土地纠纷;协调采石企业依法办理相关手续;负责职责范围内施工场地清理工作。
县林业局:负责办理工程建设过程中征占用林地的审核、树木的采伐审批等相关手续。
县水利局:负责行业手续完善和报批工作;负责工程用沙采沙协调工作;负责指导制订工程度汛方案,督促落实有关防汛措施和责任。
县公安局:负责工程建设治安秩序;负责组织工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做好工程建设服务,指派一名干警常驻工地,对工地发生的治安案件及时出警,妥善处理;依法严惩盗窃、哄抢工程建设物料、破坏工程设施、干扰工程施工等案件;严厉打击施工中强买强卖强迫接受劳务等违法行为;负责施工车辆收费协调工作。
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督促落实有关安全生产措施和责任。
县监察局:负责监督检查工程建设资金规范使用,督导各职能部门服务工程工作情况。
县审计局:协调有关部门对工程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专项审计。
县电业局:负责工程建设中电力设施的迁建;负责施工场地施工用电和照明用电线路架设、设备安装,保证施工正常用电。
县旅游局:负责旅游设施、旅游景点配合施工建设协调工作。
县广电局:负责小三峡大桥工程建设宣传工作。
县水产局:负责工程施工影响区域内渔船员禁行、渔具拆除、禁止渔业生产等工作。
马蹬、盛湾两镇:负责境内工程施工环境的协调工作;解决施工过程中施工企业与施工地村组或个人所产生的矛盾、纠纷和信访案件;负责土地部门土地征用、林业部门林地征用和水利部门沙料采用等协调工作;配合公安部门做好打击盗窃、哄抢工程建设物料、破坏工程设施、干扰工程施工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施工中强买强卖强迫接受劳务等违法行为,确保良好的治安秩序。
其它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能,做好相关工作。
二○○九年五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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