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XC412927-02-2013-00078 | 发布机构: | 淅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生效日期: | 2013-12-05 | 废止日期: | 2023-10-16 |
文 号: | null | 所属主题: | 已归档 |
淅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淅川县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淅政办〔2009〕97号 |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有关单位:
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将《淅川县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望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七月十日
淅川县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行动方案 |
为认真汲取"5.2"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教训,全面贯彻落实省、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加强全县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有效做好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切实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更好地推进"和谐淅川"建设,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我县道路交通安全实际,经县政府研究,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政府领导、部门协作、社会联动、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总体要求,以开展创建"平安畅通县"活动为载体,以保障人民群众出行安全为目标,全面提升道路交通管理水平,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努力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为构建和谐淅川创造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工作目标
1.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组织建立健全,综合治理机制得到完善,安全责任落实到人,特别是全面落实客运企业的安全主体责任,客运车辆和驾驶员管理进一步加强。
2.农村道路安全设施更加完善,事故多发路段、危险路段得到有效治理,农村道路安全通行条件明显改善。
3.交通安全形成声势,警示教育深入人心。各乡镇及相关部门对农村宣传工作重视性进一步加强,加大宣传力度,制定并落实宣传工作措施,农村群众的交通安全法治意识、自觉守法意识明显提高。
4.农村地区事故数量稳中有降,交通秩序明显好转。农村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发生率明显下降,道路交通秩序明显改善,道路交通拥堵现象明显转变,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
三、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县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成立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领导小组,县交通安全委员会主任、副县长王培理同志任组长,县政府党组成员、公安局长畅建辉同志、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温应奎同志任副组长,县安监、交通、城管、建设、工商、广电、教体、农机等交通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负责人和各乡镇主抓安全工作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公安局,副局长王亚洲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协调、督促检查等工作。
四、工作措施
(一)完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机制各乡镇要把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各乡镇长是本乡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明确一名政府副职具体负责本辖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严格落实负责制,要与各职能部门及村委逐级签订交通安全目标责任书。
要进一步完善乡镇道路安全委员会工作职责,每月召开一次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分析形势,研究对策,督促有关部门履行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职责,并及时将开展情况上报全县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办公室。
(二)深入开展农村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普及交通安全知识
1.各乡镇政府要组织各行政村在主要出入口设立"禁止农用车、拖拉机违法载人"警示宣传标牌(样式附后)。要在辖区道路两侧建筑物可视墙体上每一公里刷写1条以上交通安全宣传标语,各行政村刷写墙体标语不少于3条。要对农村辖区重点人群、事故多发路段及交通秩序混乱路段的乡村经常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工作。
2.各乡镇政府要在电视台、广播中每周播放一次交通安全警示片。要督促在中小学校制定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计划,设置橱窗和板报,每学期至少要组织开展不少于4次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3.要会同公安交警部门对交通事故多发路段和交通事故混乱路段的村庄,采取播放警示录像、发放宣传资料、公开事故案例等形式开展重点宣传教育。
(三)加强农村道路及"五小"车辆源头管理,把好事故预防第一防线
1. 各乡镇政府要督促各行政村对车辆和驾驶员进行摸底排队,建立台帐,逐村逐户督促车辆挂牌办证,确保列管率达到80%以上。
2.各乡镇政府要会同交通管理部门对辖区营运客车线路进行摸底排队,对三级以下达不到夜间通行条件的线路要坚决取缔。
3. 各乡镇政府要对本辖区道路危险路段及事故多发路段进行排查治理。尤其是对平交路口要按照标准在支路口安装减速带及停车让行标志。
4. 各乡镇政府要会同交通运管部门坚决取缔本乡镇非法从事客运的三轮车、面包车。
5. 各乡镇政府要人保、财险部门组织人员进村入户宣传投保交强险的重要性,及时办理交强险业务,完善保险赔付机制,确保投保率达到80%以上。
(四)加大交通秩序整治力度,确保道路安全畅通
1、各乡镇政府要组织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工作。特别是每月至少在辖区开展一次集中整治农用车及拖拉机违法载人专项行动,并及时总结经验,制定有效措施,杜绝发生农用车及拖拉机违法载人而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
2. 各乡镇政府要重点整治辖区公路建筑控制区域违章建筑、马路集市、打场晒粮和破坏道路设施行为。要组织村委会,划段包干、责任到人,及时制止、清理农村公路乱倒垃圾、堆放杂物和打场晒粮等行为。建立集中整治与长效管理机制,确保农村道路良好的安全通行条件。
3.公安部门按照"交警管线、派出所管片"工作要求,交警大队负责国省道路和县乡主干道路路面管控;乡镇派出所负责辖区乡村道路路管控。各乡镇派出所要适时针对辖区无牌无证、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违法载人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开展整治,并按照上级要求做好交通安全宣传及督促车辆和驾驶人挂牌办证、缴纳强制保险及检验等工作,确保辖区道路安全有序畅通。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及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切实加强领导, 明确目标任务,精心组织,有力推动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2、明确职责,狠抓落实。要充分发挥各级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的作用,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履行职责。公安、安全生产监管、交通运输、农机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并按照《淅川县2009年创建平安畅通县实施方案》要求,查漏补缺,扎实推进,狠抓各项措施的落实。
3、强化督导,落实责任。各级领导要坚持深入一线,靠前指挥,狠抓措施和责任落实,推动整治工作深入开展。县政府要适时组织综治委、安监、公安交警部门进行督导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根据交警部门提出的整改建议责令限期整改;对于整改不力的或工作成效不明显的,要在全县进行通报批评,并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凡一月内发生3起以上重大死亡事故或一起死亡3人以上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及群死群伤恶性事故的,实行综合治理一票否决,并责令所在乡镇长或所属单位一把手到县政府做检查,并对负有责任的管理人员实行严格责任追究。
4、掌握情况,及时上报。各单位要建立专人负责的信息报告制度,及时将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及好的做法和经验上报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并于每月30日上报工作小结。联系电话:69229660 692296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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