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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XC412927-02-2013-00095 发布机构: 淅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生效日期: 2013-12-05 废止日期: 2023-10-16
文 号: null 所属主题: 已归档

淅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淅川县超限超载车辆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淅川县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3-12-05 浏览次数: 【字体:

淅政办〔2009〕12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
  《淅川县超限超载车辆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九月二十一日
  

淅川县超限超载车辆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

  随着全国治理超限超载运输工作的不断深入和开展,我县治超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超限超载车辆非法运输行为得到了一定遏制,但是治理超限超载车辆运输是一项长期工作,任务艰巨。特别是我县农村公路网络的逐渐形成,干线、农村公路运输量发生很大变化,超限超载车辆明显增多,对公路、桥梁破坏严重,路政管理及超限治理工作难度更大。为进一步遏制超限超载车辆,保护好路产路权,结合市政府治超工作精神,县政府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为期三个月的超限超载车辆专项治理行动。为确保我县专项治理行动顺利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分级负责"的原则,坚持路面执法和源头监管并重,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技术等手段,使全县范围内超限超载比率达到市政府要求4%以下,建立规范有序的道路运输市场,有效保护路产路权,确保道路、桥梁的安全有序畅通,延长公路使用寿命,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治超工作的组织领导,以打攻坚战、持久战的姿态加大治理力度,保障专项治理行动顺利进行,县政府成立超限超载车辆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附后)。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专项治理行动的日常工作。
  三、实施步骤和时间安排
  根据市政府安排,本次超限超载专项治理行动从9月20日至12月20日,历时三个月,分为宣传发动、专项治理和总结验收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9月20日至9月25日)
  1、层层动员部署。县政府召开专项治理动员会,划分各部门及乡、镇办职责,明确治理目标任务。
  2、广泛宣传,营造氛围。采取电视专题宣传与出动宣传车、制作宣传版面等形式,重点宣传路政治超工作的法律法规、处罚依据以及宣传超限超载行为对运输市场秩序的恶劣影响;宣传超限超载车辆,非法改装车辆对交通安全和社会的严重危害;宣传交通路政管理部门的例行职责和文明执法、依法行政的典型事例,大造氛围,使路政治超工作家喻户晓,以达到教育群众,遏制超限超载车辆的目的。
  第二阶段:专项治理(9月26日至12月9日)
  (一)职责划分。由交通、公安、监察等部门成立淅川县治超联合执法大队,在全县开展超限超载专项治理活动。对违反规定使用车辆超限超载的运输企业或货运经营者,要按照《道路货物运输及场站管理规定》予以处罚;对非法改装、拆装车辆的经营性企业或车主,要依法查处,决不手软,坚决取缔,拆解切割,强制恢复原状;对行驶路面上的超限超载车辆,要严厉打击,必卸重罚。联合执法大队各成员单位具体职责如下:
  1、交通部门:结合本区实际情况,负责提供流动治超检测设备,对超限超载车辆进行检测、处罚、卸货和保管;负责货运车辆源头装载的监督和检查、登记、抄告超限超载运输车辆车主和企业等信息,进行源头监管。同时严把市场准入关,对车证不符,私自非法改装的车辆扣留道路运输证,并分解切割,强制恢复原状。
  2、公安部门:负责强制严重超限超载车辆到卸货场卸货。并对车辆是否改装,依法实施认定,对车证不符、私自非法改装的车辆,一律扣留行驶证。负责路面执法工作的秩序,处理车主或驾驶员抗法事件,

控制执法场面,对严重超限超载又不配合执法的车辆,实行依法管控。
  3、监察部门:负责监督专项治理行动中各有关部门的执法工作,对不履行职责、乱作为的单位或个人进行责任追究。
  4、财政部门:加强对罚款、收费等票据的监管,坚持收、支两条线管理,保证罚没收入足额按时入库,保证治超资金足额拨付到位。
  5、广电部门:组织协调新闻单位,及时做好专项治理工作中的宣传报道,提高宣传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强对相关职能部门的舆论监督。加强对恶意堵车、阻碍执法和暴力抗法等典型事件的跟踪曝光。
  6、各乡镇、街道是这项超限超载专项治理行动的责任主体,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此项工作,积极搞好宣传,提供卸货场地及其他相关工作。
  (二)专项治理方式。结合我县实际情况,专项整治执法大队利用流动检测的方式,遵照"普通公路站点执法监管,农村公路限高限宽"的总体要求,对干线公路、农村公路同步治理,突出重点路段、重点车辆、重点时段、科学布控、全面推进。特别对车货总重超过55吨的非法超限超载运输车辆,利用阻截劝返、重罚等措施杜绝在区域内行驶。
  第三阶段:总结验收(12月15日至12月20日)
  县治超办及时汇总各种记录、数据,组织自查、自我测算超限超载率,组织汇报材料,迎接市政府的检查验收。
  四、工作要求
  这次专项治理行动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情况复杂,难度大。我们一定要认真组织,周密部署,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抓好工作落实。各有关单位要注意选调业务素质高、工作能力强的执法人员参与专项治理工作。
  1、执法协作制度化。交通、公路、公安、工商、监察、广电及各乡镇、街道要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相互协作,完善治超各成员单位执法协调机制和快速反应机制,使联合执法制度化、规范化。要始终保持严管态势、临战状态,对超限超载车辆"必卸重罚",保护路桥完好。
  2.执法行为规范化。进一步加强执法队伍管理和制度建设,做到执法权限法定化,执法内容标准化,执法程序合法化,执法文书统一化,执法用语文明化。所有执法人员在这次专项治理行动中要着装整齐,风纪严谨、举止文明、动作规范。执法中做到"十不准",即:不准着便装执法、不准酒后执法、不准吸烟和咀嚼食物执法、不准恶言恶语执法、不准双向拦截车辆执法、不准扒车门或快速追车等危险方法执法、不准拘私舞弊超越职权执法、不准以罚代卸执法、不准造成交通堵塞执法、不准在处罚中掺杂人情关系执法。如有违犯,在追究本人责任的同时也要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
  3、信息通报日常化。县治超办要把每天专项治理情况,如检查违章车数、处罚车数、款数、卸载吨位、执法人数、执法行为、典型事例,每天下午6点前以文字形式上报县政府主管领导和市治超办。重大事件和突发事件要立即上报。
  4、检查督导经常化。县治超办要严格检查执法大队、各执法部门及乡镇、街道履行职责情况,建立目标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专项治理不力或失职渎职的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
  附件:淅川县超限超载专项治理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

淅川县超限超载车辆专项治理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指 挥 长:
  李廷伟  县政府正县级干部
  副指挥长:
  王彦超 县政府办副主任
  王定乾 县交通局局长
  张士文      县公安局政委
  成    员:
  崔改平 县公路局局长
  金  鹏 县纪委常委
  温景国      县财政局副局长
  王亚洲 县公安局副局长
  何景奇 县发改委副主任科员
  谭长林      县质监局副局长
  魏  忠 县安监局副局长
  吕波飞      县工商局副局长
  许华敏      县广电局副局长
  杜宏伟      县交通局路政管理所所长
  范恒海      县交通局运政管理所所长
  专项治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交通局。王定乾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王亚洲、杜宏伟兼任副主任,具体负责治超工作组织、协调和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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