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XC412927-02-2013-00098 | 发布机构: | 淅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生效日期: | 2013-12-05 | 废止日期: | 2023-10-16 |
文 号: | null | 所属主题: | 已归档 |
淅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淅川县秋季秸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淅政办〔2009〕129号 |
《淅川县秋季秸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九年九月二十八日
淅川县秋季秸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 |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标本兼治、疏堵并举"的原则,坚持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相结合,全面防控与重点督查相结合,明确责任,周密部署,部门联动,狠抓落实,确保高质量完成秋季秸秆禁烧工作。
二、工作目标
焚烧隐患得到彻底消除,确保全县"不着一把火,不冒一股烟"。
三、工作措施
(一)加大宣传力度。露天焚烧秸秆污染大气环境,危及交通、航运安全,引发火灾事故,诱发呼吸道和眼部疾病,破坏土壤结构,破坏生态平衡,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财产安全。各乡镇办要切实提高认识,加大宣传力度。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的作用,大力宣传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要利用宣传车、文艺汇演、张贴标语、设立禁烧标牌、悬挂横幅、印发通告等群众易于、乐于接受的形式进行宣传,营造禁烧工作氛围。环保、农业、农机、科技、畜牧等部门要结合自身的业务特点,采取以会代训、科技下乡、印发资料等形式,引导群众科学利用秸秆资源。教育部门要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让学生做家庭禁烧的宣传员。乡镇办要发挥好党员干部的示范带头作用,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争取群众的理解、支持和配合,切实把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变成农民群众的自觉行动。新闻单位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大张旗鼓地宣传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的重要意义和有关政策规定,宣传秸秆禁烧工作中的经验、做法。
(二)强化监督检查。"三秋"期间,县政府成立秸秆禁烧工作督查组,深入各乡镇办巡回督查,督促指导禁烧工作。各乡镇办要成立秸秆禁烧督导组,深入村组、田间地头昼夜巡查,及时查处焚烧行为,清除焚烧隐患。乡镇办要实行领导包村、包区域、包地块的措施,严防死守机收区、交通沿线、林区附近、电力通讯线路等重点区域,确保万无一失。同时,县、乡镇办设立举报电话,向社会公开,24小时接受群众举报并及时赶赴现场处理(县举报电话设在县环保局,电话0377-69212103)。
(三)完善应急机制。各乡镇办要制定切实可行的防止焚烧秸秆应急预案,明确责任领导,狠抓工作落实。同时,成立防火队伍,确保一旦出现火情,能迅速赶到现场,及时控制火势。各村要组建义务消防组织,开展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油库、变电设施等敏感点,要备足防火器材,开展消防培训,建立消防自救和报警系统。农机部门要抓好农机作业安全。电力部门要认真排查、消除电力线路安全隐患。
(四)加强综合利用。要及时清运积存在田间、路边、村边、地边、渠边、林区(木)边的秸秆,零散秸秆集中堆放要与道路、树木、电力线路等敏感点保持一定距离并落实好安全防火措施。农业部门要会同各乡镇办制定秸秆综合利用规划,做好技术指导,搞好相关服务,大力推广秸秆生化、青贮、氨化、过腹还田、生产沼气和生物反应堆肥等技术,通过多渠道解决农民秸秆出路问题,有效消除焚烧秸秆隐患,缓解禁烧工作压力,为农业的可持续发展和农民增收致富创造条件:①大力发展秸秆饲料。坚持"秋季抓生化青贮、常年抓氨化"的秸秆利用原则,以牲畜养殖专业户、养殖集中区为重点,着力抓好秸秆生化、青贮、氨化等实用技术推广;②发展秸秆肥料。大力推广秸秆机械还 田技术,扩大秸秆粉碎还田面积,利用秸秆微生物快速腐熟技术,将秸秆转化为有机肥料;③发展食用菌生产。利用大豆、玉米秸秆等资源,发展食用菌栽培,产菌后剩余物直接作为肥料还田;④发展沼气、秸秆气化工程。
四、保障机制
(一)加强领导。县政府成立以县委常委、副县长赵鹏为组长,副县长韩丙森、赵红亮为副组长,县直相关单位为成员的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3个联合督查组、13个县直单位驻乡镇办督导组,办公室设在县环保局。各乡镇办要成立秸秆禁烧专门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乡镇长、办事处主任为辖区禁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分管领导为主要责任人,要具体抓。
(二)强化部门联动。各相关部门要建立联动机制,齐抓共管。监察部门:追究秸秆禁烧工作不力的地方和部门负责人的责任,并严肃处理。环保部门:收集、通报信息;推广禁烧典型经验,依法查处焚烧秸秆行为。农业、畜牧、科技部门:指导全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组织开展秸秆综合利用技术的研究和推广,实施秸秆生化、青贮、沤肥、秸秆制气、生产食用菌等技术开发工作。农机部门:推广和实施旋耕机灭茬及秸秆机械化粉碎还田等技术。交通部门:加强对公路两侧秸秆禁烧宣传和巡回检查工作。公安、消防部门: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并及时消除因焚烧秸秆引起的火情;对蓄意焚烧秸秆且造成一定后果的行为及时予以严厉打击。财政部门:保证秸秆禁烧经费落实到位;具体落实对有关乡镇办焚烧秸秆罚款,并划入专设账户。林业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在秸秆焚烧造成烧毁树木的行为进行处理。广电部门:对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工作进行宣传报道,对行动迟缓、禁烧不力的进行曝光。
(三)强化责任追究。县政府将严格按照有烟必查、有火必罚、有灰必究的要求,严格督查奖惩。凡对秸秆禁烧工作重视不够、行动不力而出现露天焚烧秸秆现象的乡镇办,除在全县通报批评及媒体曝光外,坚决按一堆火罚款1万元、一亩按10堆火计算的规定处以罚款,并在年度环保目标考评中,根据情况予以扣分;被国家或省遥感卫星监控通报的乡镇办要从重扣分;对因焚烧秸秆造成重大火灾事故被媒体曝光造成严重影响的乡镇办,依法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同时分别给予乡镇办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乡村干部党政纪处分,并在年度评优评先中实行环保一票否决。对高度重视秸秆禁烧工作,各项禁烧措施具体得力、落实到位,全面禁烧成效显著,辖区内未出现露天焚烧秸秆现象的乡镇办,给予通报表彰和奖励。同时,表彰和奖励在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先进单位和个人。
附件:1、淅川县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2、县直单位驻乡镇办督导组一览表主题词:环保 秸秆禁烧△ 方案 通知抄 送:市政府办、市环保局,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协办淅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9年9月28日印发(共印70份)附件1:
淅川县秋季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赵 鹏 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
韩丙森 县政府副县长
赵红亮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
朱宏范 县政府办副主任
周红军 县监察局局长
丁秀峰 县环保局局长
党秀奇 县财政局局长
袁宏伟 县农办主任
王定乾 县交通局局长
刘定洲 县安监局局长
罗建敏县农业局局长
李三成 县林业局局长
张振有 县农机局局长
杨俊保 县畜牧局局长
张士文 县公安局政委
杨丰亭 县广电局局长
黎显禄 县科技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环保局,丁秀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2:
县直单位驻乡镇办督导组一览表
乡镇(街道办事处) |
督导单位 |
荆紫关、寺湾 |
县监察局 |
金河、商圣 |
县财政局 |
毛堂、龙城 |
县安监局 |
西 簧 |
县 农 办 |
上 集 |
县交通局 |
马 蹬 |
县林业局 |
香 花 |
县环保局 |
九 重 |
县农业局 |
厚 坡 |
县公安局 |
仓 房 |
县广电局 |
大石桥 |
县畜牧局 |
滔 河 |
县农机局 |
盛 湾 |
|
老 城 |
县科技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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