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XC412927-02-2013-00101 | 发布机构: | 淅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生效日期: | 2013-12-05 | 废止日期: | 2023-10-16 |
文 号: | null | 所属主题: | 已归档 |
淅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儿童免疫规划工作的实施意见
淅政办〔2009〕136号 |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防治法》、《疫苗流通与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34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儿童免疫规划工作的实施意见》(豫政〔2007〕42号),确保我县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达到国家要求标准,现就进一步加强儿童免疫规划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儿童免疫规划工作的重要性
儿童免疫规划是通过接种疫苗达到控制和消除相关传染病的最有效措施,是公共卫生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多年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儿童免疫规划工作。经过全县广大免疫规划工作者的不懈努力,我县儿童免疫规划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继消灭天花之后,已连续19年保持了无脊灰状态,连续31年无白喉病例发生;结核病、百日咳、乙肝等疫苗针对传染病的发病率和死亡率明显下降,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尤其是广大少年儿童的身体健康。
但是,由于一些地方和部门重视不够,工作不力,我县儿童免疫规划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个别乡镇疫苗接种覆盖率较低,导致近年来麻疹疫情在县内个别地方有所回升,有的地方甚至出现点状暴发。如果不尽快采取有效措施认真解决存在问题,有可能造成疫苗针对传染病的暴发流行。
儿童免疫规划工作直接关系到疫苗针对传染病发病趋势的消长,事关儿童的健康成长、社会的稳定和千家万户的幸福安康,事关民族健康素质的提高。今年是我县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的第二年,免疫规划疫苗种类增加,免疫规划工作任务更加繁重,各乡镇(街道)、各部门一定要充分认识加强儿童免疫规划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做好本地免疫规划工作。
二、加强对儿童免疫规划工作的组织领导
儿童免疫规划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具有较强的社会性和群众性、公益性和福利性、连续性和经常性、科学性和严密性的特点。加强儿童免疫规划工作,是各级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要按照"政府组织、属地负责、规范管理、分类指导的原则,加强对儿童免疫规划工作的领导,将儿童免疫规划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责任目标管理内容,定期督查考核,推动工作落实,确保儿童免疫规划工作正常开展。
为切实加强我县儿童免疫规划工作,县政府决定成立淅川县儿童免疫规划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附后),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县儿童免疫规划日常工作。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切实加强对当地儿童免疫规划工作的督促指导。
三、建立完善儿童免疫规划工作的长效机制
要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不断提高儿童免疫规划工作质量。县卫生部门负责儿童免疫规划的规划管理和组织实施,宣传培训、疫苗分发、预防接种等工作;财政部门要按照《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明确我省免疫规划有关财政政策的通知》(豫财办社〔2009〕32号)和《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卫生厅关于认真落实免疫规划预防接种劳务补助财政政策的紧急通知》(豫财办社〔2009〕70号)要求,切实落实免疫规划疫苗的购置、储存、运输费用,保障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正常经费和基层免疫规划劳务费,确保专款专用;教育部门负责落实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的查验,并向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通报查验情况,配合开展未接种和未完成全程接种儿童的疫苗补种;公安和计生部门要搞好本地出生儿童以及流动、暂住儿童的户籍登记和统计,协助县、乡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摸清应接种儿童底数,做好儿童免疫规划工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辖区内疫苗质量和流通环节进行监督管理;新闻宣传部门要协助卫生部门开展形式多样的免疫规划公益宣传,普及预防接种知识,提高群众和社会参与意识,其它相关部门也要发挥自身职能,配合做好儿童免疫规划工作。
四、加大儿童免疫规划工作宣传教育力度
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对国家免疫规划工作和疫苗针对疾病预防知识的宣传,向社会公众宣传免疫规划工作政策、疫苗针对疾病的传播途径与正确的预防方法,引导群众自觉接种疫苗。坚持全民健康教育与重点人群教育相结合,形成社会公众主动参与、社会各界共同监督的良好社会氛围,保证我县儿童免疫规划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五、强化儿童免疫规划工作的规范管理
全县儿童免疫规划工作要以做好基础免疫、维持无脊灰状态,提高乙肝疫苗首针、麻疹疫苗及时接种率、全程免疫覆盖率和预防控制相关疾病的暴发流行为重点;全面加强管理,不断提高服务水平,确保儿童免疫规划工作质量。卫生部门要按照"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属地管理"的原则设置预防接种单位,规范预防接种门诊(点)建设,严格预防接种人员的准入考核和培训教育制度,建立健全免疫规划规范、科学的冷链系统和服务管理系统;要按照《河南省卫生厅关于建立儿童免疫规划预警和问责制度的通知》(豫卫疾控〔2009〕21号)要求,明确责任,加强监管,落实预警问责制度,为群众提供方便、安全有效的免疫接种服务。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认真做好一类疫苗的组织、分发工作,积极开展辖区免疫规划相关的宣传、培训、技术指导、监测、评价、流行病学调查、应急处置等工作。各预防接种单位要按照国家免疫规划要求对居住在其责任区内需要接种者(包括流动儿童)进行规范接种,确保一类疫苗达到国家免疫规划要求的接种率。
六、依法加强对儿童免疫规划工作的监督检查
各级各部门要依法对儿童免疫规划工作的监督检查,每年至少组织一次专项检查,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保证儿童免疫规划工作科学、规范开展。凡未按照国家政策落实儿童免疫规划保障措施、造成国家免疫规划疫苗针对传染病暴发流行或其它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附:淅川县儿童免疫规划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二○○九年十一月五日
淅川县儿童免疫规划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
赵金秀 县政府正县级干部
副组长:
程志国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殷国宏 县政府法制办主任
肖国明 县卫生局局长
成 员:
周 强 县公安局副局长
姚银秀 县教育局副局长
姚 峰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王献中 县广电局副局长
李建淅 县财政局主任科员
张 敏 县总工会副主席
姚 娟 团县委副书记
计育红 县妇联副主任
王保柱 县民政局副局长
王志一 县文化局主任科员
苏玉琼 县卫生局副主任科员
刘吉明 县人口计生协会副会长
高秀兴 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卫生局,苏玉琼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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