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XC412927-02-2013-00104 | 发布机构: | 淅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生效日期: | 2013-12-05 | 废止日期: | 2023-10-16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已归档 |
淅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淅川县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淅政办〔2009〕142号 |
《淅川县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十一月十三日
淅川县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工作方案 |
为认真汲取"5.2"、"9.29"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教训,全面贯彻落实省、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加强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 ,有效做好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切实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更好地推进和谐淅川建设,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我县道路交通安全实际,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一次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政府领导、部门协作、社会联动、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总体要求,以保障人民群众出行安全为目标,全面提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水平,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努力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为构建和谐淅川创造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工作目标
1、进一步完善"政府领导、部门协作、社会联动、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格局,真正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交通安全的良好局面。
2、交通安全宣传形成声势,警示教育深入人心,全民交通安全法制观念、安全意识明显提高。
3、道路交通安全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重点事故多发路段、危险路段得到有效治理,道路安全通行条件明显改善。
4、查处一大批机动车涉牌涉证、酒后驾驶、超速超载、客运车辆超员、农用车载人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道路交通秩序进一步改观。
5、道路交通事故明显下降,重大死人事故高发势头得到有效遏制,不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三、组织领导
为强化这次集中整治活动领导,县政府成立集中整治活动指挥部,县长马良全任指挥长,副县长王培理、县政府党组成员、公安局局长畅建辉任副指挥长。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温应奎任办公室主任、公安局副局长王亚洲任副主任,具体组织、督导集中整治活动。
四、工作措施
(一)进一步完善道路安全管理机制,落实主体责任制公安、交通、公路、建设、安监、教育、广电、农机等职能部门要充分发挥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主力军作用,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切实履行交通管理工作职责,严格落实交通安全管理措施。其他县直单位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内部交通安全管理制度,管好自己的车,管好自己的人。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严格按照《淅川县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方案》的要求,进一步落实各项管理措施。县政府再次明确规定各部门一把手、各乡镇(街道)的乡镇长(主任)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确定一名副职领导具体抓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研究本部门、本乡镇(街道)的交通安全管理措施,制定工作方案,要层层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严格落实管理主体责任。今后一旦发生问题,要坚决逐级进行追究,绝不姑息迁就。
(二)深入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普及交通安全知识
1、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在窗口服务单位继续采取发放宣传资料、悬挂宣传标语、播放事故案例等形式开展经常性的宣传教育,要进一步深入开展进农村、进社区、进单位、进学校、进家庭的"五进"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各种宣传形式,扩大宣传层面,提高受教育人群的比率。要对交通事故多发路段和交通事故混乱路段的村庄,采取播放警示录像、发放宣传资料、公开事故案例等形式开展重点宣传教育。
2、广电部门要利用广播电视媒体优势开展经常性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要积极开发交通安全公益广告活动,要与公安交警部门联合制作有警示教育意义的影视资料,在广播电视上播放。对于交通安全宣传,要无条件地及时开展,严禁借故推诿。要做到年年有计划,月月有专题,天天有内容。
3、教育部门要落实中小学生宣传教育计划,设置宣传橱窗和板报,每学期要至少组织开展不少于4次的交通安全集中宣传教育活动。要严格落实教师每日提醒、学生出行列队和教师护送制度,切实增强中小学生的安全意识,确保不发生学生交通违法出行引发的交通事故。
4、交通部门要切实组织好运输企业营运驾驶员的教育培训工作。严格落实安全例会制度,尤其是对客运驾驶员要做到不漏一车一人。客运部门要在每辆车上粘贴警示性的宣传标语,在客运场站悬挂交通安全宣传标语,播放宣传影视资料。对参与营运的客货车坚决做到日检、月检、年检,不违规出车。
5、各乡镇(街道)要按照《淅川县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方案》要求,切实落实各行政村在主要出入口设立"禁止农用车、拖拉机违法载人"警示宣传标牌。要在辖区道路两侧建筑物可视墙体上每公里刷写1条以上交通安全宣传标语,各行政村刷写墙体标语不少于3条,作为硬性任务,必须在11月底完成。要对农村辖区重点人群、事故多发路段及交通秩序混乱路段的乡村经常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工作。
6、县直各单位要建立交通安全宣传例会制度,经常性在本单位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要有会议,有记录。
(三)进一步加强机动车及驾驶人的管理,从源头上把好事故预防第一防线
1、公安车管部门、农机部门要严把驾驶人的考试审验关,严防"马路杀手"流入社会。严把车辆登记入户关,杜绝不符合安全技术条件车辆挂牌行驶。
2、交通部门要对驾驶员培训学校进行一次清理整顿,对不符合办学条件的、不按照教学大纲培训的要取消其培训办学资格。
3、交通部门要对客车、旅游包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等重点车辆及其驾驶人进行一次全面排查,掌握底数,查明问题。对排查出的有两次以上超员、超速行驶、疲劳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记录的驾驶人进行专门教育;对运输企业、客运场站门检、车辆保养、驾驶人安全学习等安全制度不落实的,要下发整改通知书,并监督其整改。对不符合营运车辆安全技术状况要求的车辆,交通部门要坚决强制其退出运输市场。
4、教育部门要对校车开展一次排查,要全面澄清和掌握校车数量、所有人、驾驶人、运行时间、线路等基本情况,督促中小学、幼儿园落实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校车及驾驶人档案。组织开展校车安全大检查,不合格的校车要立即停运,不消除隐患的严禁上路行驶,检查结果要记入校车档案,不符合校车安全条件的,要强制退出。达到报废标准的校车,要汇同公安交警部门予以强制报废,严防中小学生群死群伤事故发生。要加强对校园周边交通安全隐患的排查,并提出合理化的建议,及时上报县政府。
5、交通运管部门要对营运客车线路进行一次排查。对三级以下达不到夜间通行标准的线路要坚决取缔。要坚决杜绝无营运资格的面包车、三轮车载客营运。
6、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严格按照《淅川县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方案》,督促各行政村对车辆和驾驶员进行摸底排队,建立台帐,逐村逐户督促车辆挂牌办证,确保列管率达到80%以上。要与人保、财险部门联合组织人员进村入户宣传投保交强险的重要性,及时办理交强险业务,完善保险赔付机制,确保投保率达到80%以上。
7、各单位要严格落实机动车及驾驶员的管理制度,严把机动车辆维护、使用关,杜绝乱借、乱用、乱驾驶现象。
(四)做好对事故多发路段、危险隐患路段的排查治理工作
1、交通、公路部门要对全县道路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对排查出的公路危险路段要形成书面整改意见,及时向县政府报告。
2、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对已经投入使用的道路存在事故频发路段或道路配套设施存在交通安全隐患的,应及时向县政府报告,并提出防范交通事故、消除隐患的建议。
3、交通、公路部门要加大国道、省道及县乡道路的安全基础设施投入,要完善公路安全标志标线,对公路上急弯、陡坡、长下坡、高边坡、桥梁、涵洞等危险路段进行整治,在交叉路口设置减速设置;对公路临水、临崖及急弯、陡坡等危险路段,逐步安装波形防撞护栏,改善公路的安全状况。
4、各乡镇、街道要按照"条块联动、属地管理"的工作机制,负责本辖区内乡村道路(含村村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积极采取措施及时予以治理。要严格按照《淅川县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方案》,11月底前在辖区平交路口支路口安装减速带及停车让行标志的目标任务。
5、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督促指导有关部门落实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路段和交通事故多发点段的排查整治工作,落实整改措施。
(五)强化路面管控,从严查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1、公安交警部门要严格落实路段承包责任制,加强对主干道路的管控力度和事故多发路段的重点管控,以客车、校车、农用车、危险化学物品车辆为重点,从严查处无牌无证、假牌、套牌、遮挡号牌、酒后驾驶、超速超载、客车超员、农用车违法载人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该记分的一律记分,该暂扣、吊销驾照的一律暂扣或吊销驾照,该拘留的一律拘留,该罚款的一律要顶格处罚,形成严管严控的高压态势。
2、公安交警部门要切实加强值班备勤,及时处置突发性交通事故。加大对逃逸事故的侦破力度,对事故责任人的违法行为,要坚决从严从重予以处罚。
3、各乡镇公安派出所要严格按照"交警管线、派出所管片"的工作要求,对辖区农村道路要切实加大 管控力度,从严查处无牌无证、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违法载人、校车超员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有效解决农村道路失控漏管的现象。
4、交通路政管理部门要彻底清理道路打场晒粮、堆物作业、占道经营等违法行为,确保道路畅通有序。
5、交通运管部门要加大对客运车辆违法营运的查处力度。该罚款的要顶格罚款,该卸客转运的要卸客转运,该取消营运资格的要取消营运资格。
6、交通运管部门要加大对无营运资格的黑面包、黑出租及三轮车违法载客营运的查处力度,确保不发生因非法营运造成的群死群伤事故。
7、城建部门要加大对城区占道经营、马路市场的清理整治力度,有效解决交通拥堵问题。
五、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级政府、各部门要站在为人民群众生命负责,保障社会治安大局稳定的高度上,切实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扎实落实各项管理措施,强力推进我县道路交通管理工作扎实有序开展。
2、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各部门、各乡镇要结合实际,突出重点,制定切实可行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狠抓各项措施落实,确保整治取得实效。
3、强化督导检查。县委、政府督查室要加强对整治工作的检查指导、定期督察。对整治不力,工作成效不明显的单位,要限期整改,并在全县通报批评。
4、严格责任追究。县委、县政府已经把交通安全管理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考评内容。同时成立由纪检、监察、综治、公安、法纪等部门组成的交通安全责任追究机构,全面启动交通安全问责制度,切实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凡一月内发生3起以上重特大死亡事故或一起死亡3人以上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及群死群伤恶性事故的,实行综合治理一票否决,并责令所在乡镇长或所属单位一把手向县政府写出书面检查,并对负有责任的管理人员给予党政纪律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5、加强信息反馈。各部门、各乡镇要明确专人负责信息上报,及时将整治行动开展情况及好的做法上报县整治指挥部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交警大队。联系电话:692296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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