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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XC412927-02-2013-00106 发布机构: 淅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生效日期: 2013-12-05 废止日期: 2023-10-16
文 号: null 所属主题: 已归档

淅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淅川县2010年度造林绿化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淅川县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3-12-05 浏览次数: 【字体:

淅政办〔2009〕14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
  《淅川县2010年度造林绿化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按照方案要求,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二○○九年十一月十八日
  
  淅川县2010年度造林绿化实施方案为全面完成2010年度各项造林任务,顺利实施我县林业生态建设五年规划,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科技为支撑,坚持适地适树,实行合同造林,主攻荒山绿化,鼓励产业造林,打造精品工程,全面提高林业生态、经济和社会三大效益。
  二、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
  (一)目标任务
  完成林业生态建设总任务31.5万亩,其中新造林8万亩,中幼林抚育12万亩,改培7.5万亩,封山育林4万亩。新造林中,荒山造林5.15万亩,城区和村镇绿化0.35万亩,产业造林2万亩,通道绿化0.5万亩。
  (二)工作重点
  今冬明春我县造林以荒山绿化为重点,兼顾产业造林、通道造林和村镇绿化。在树种选择上,压缩油桐面积,扩大橡子直播面积和侧柏造林面积,适度安排黄连木造林,继续抓好新播油桐的垦复。
  1、荒山造林。规划面积5.15万亩,以国道、省道、县乡道两侧第一层山脊线以内和五大河流两侧第一层山脊线以内的宜林荒山为重点,坚持适地适树,在土层瘠薄的地块栽植侧柏,立地条件好的直播橡子、桐子或栽植黄连木,立地条件差的地块或龙须草地不再直播油桐,非撂荒农地不安排造林。
  2、产业造林。规划面积2.0万亩,结合农建工程,重点打造仓房镇和上集镇柑桔基地,老城镇和大石桥乡仁用杏基地,西簧乡核桃基地,毛堂乡茶树基地,荆紫关镇和寺湾镇湖桑基地。
  3、城区和村镇绿化。城区荒山绿化以东环路北侧荒山、飞虎山和驻马山为重点,规划面积0.35万亩。村镇绿化结合新农村建设,重点抓好新农村试点村、整体推进村和移民新村绿化美化。
  4、通道造林。规划面积0.5万亩,以上九路、西淅路、内淅路、邹陶路补植补造为重点,着力打造渠首生态轴,同时抓好县内其他道路绿化。
  5、抚育和改培。总任务19.5万亩,其中中幼林抚育12万亩,改培7.5万亩,主要是对近两年新播的油桐进行垦复,对油桐、黄连木等老林子进行改培。
  三、 栽植标准和时间要求
  (一)新造林:县林业局负责对各乡镇今冬明春造林逐村组、逐小班规划,按照适地适树的原则,确定造林树种。油桐直播和橡子直播每穴不得小于30公分见方,每穴种子2-3粒。黄连木、侧柏等植苗造林应先整地后造林。各主要树种的造林密度为:杨树60株/亩,核桃40株/亩,仁用杏60株/亩,柑桔80株/亩,橡子220穴/亩,油桐60穴/亩,侧柏220株/亩,黄连木株/亩,柑桔80株/亩。
  (二)油桐及栎树垦复:每穴面积在1米见方左右,以杂草距离树苗50公分为准;穴内必须去苗,以壮苗1棵、弱苗2棵为准,否则一律视为不合格。
  (三)时间要求:11月上旬完成造林规划,11月中旬完成造林整地,12月至明年3月完成造林任务。油桐和黄连木等树种的改培即时按指定的标准落实。
  四、造林检查与资金兑付
  各乡镇要按照林业部门规划的造林地块和造林树种实施造林,县政府将组织林业部门对今冬明春的新造林进行两次全面检查。第一次全面检查在明年5月份,成活率达到85%以上予以验收,未按规划造林的不予验收上报,验收合格的兑付造林总资金50%;第二次全面检查在省级核查后由林业部门再次复查,成活率合格的兑付剩余的50%资金。
  造林补助标准为:油桐直播30元/亩,橡子直播60元/亩,黄连木100元/亩,侧柏直播60元/亩,侧柏植苗80元/亩,杨树70元/亩,抚育25元/亩,改培50元/亩。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委、政府成立造林绿化指挥部,把造林绿化作为年度工作重点列入年终目标考核,实行县四大班子领导包乡镇。各乡镇(街道)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加强领导,强化责任,按照下达的造林任务,精心组织,将任务落实到山头地块,将责任明确到人。农办、林业、水利、扶贫开发、移民等指挥部成员单位要发挥各自优势,制订方案,各负其责,全力支持造林绿化工件,确保圆满完成年度造林任务。
  (二)加大宣传和打击力度。各乡镇(街道)和林业部门要大力宣传造林绿化的重要意义和兴林致富的先进典型,激发群众参与林业生态建设的积极性。要加强对林业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提高干群法律意识。要加大依法治林的力度,对乱砍滥伐、故意毁坏林地、严重损毁幼林等破坏森林资源的行为,要严厉打击,公开曝光,震慑犯罪,教育群众,为林业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
  (三)坚持合同造林。所有造林均实行合同造林模式,由县林业局对准乡镇林站或造林大户签订造林合同。造林大户签订合同前需征得乡村同意,统一规划,统一实施,统一验收。所有造林统一由造林大户自购苗木造林,经验收合格后依照合同兑付造林资金。造林亮点工程由县林业局直接对准造林大户兑付资金,其他造林均在有关乡镇林站领取补助资金,乡镇林站扣取管理费不得超过5%,否则扣减乡镇兑付资金。产业造林由各乡镇自备苗木组织造林,县林业局不予补助。中幼林抚育和改培由县林业局采取市场化运作模式,乡镇林站负责落实。
  (四)严格造林督查。造林期间,县四大班子领导将深入分包乡镇督导造林工作进度。县委、政府督查室将组织相关单位对各乡镇造林工作开展督查,并及时通报督查结果,督查结果与各乡镇任务完成情况一并作为2010年度"常青杯"评比及奖惩的主要依据。对完成年度造林任务较好的,县政府将实行以奖代补,并给予通报表彰;对完不成造林任务的,追究乡镇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附:淅川县2010年度各乡镇(街道)造林绿化任务分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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