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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XC412927-02-2013-00005 发布机构: 淅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生效日期: 2013-12-05 废止日期: 2023-10-16
文 号: 所属主题: 已归档

淅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河南丹江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对河南丹江森林公园经营管理权的通知

来源:淅川县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3-12-05 浏览次数: 【字体:

淅政办〔2010〕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单位:
  为整合我县丹江库区的旅游资源,充分发挥丹江库区自然风景资源和历史人文资源优势,加强旅游管理,提高接待水平,服务地方经济发展,服务南水北调,经县政府研究同意,拟建立河南丹江国家级森林公园。
  该公园规划总面积2272公顷,分为东西两个园区五个景区。东部园区包括刘片沟景区、大观苑景区、寺山景区和太白滩景区,规划面积2031公顷,其中陆地面积1345公顷,水域面积686公顷,地理坐标为:东经111°31′06″-111°33′16″,北纬32°47′25″-32°52′04″。西部园区即香严寺景区,规划面积241公顷,全部为陆地面积,地理坐标为:东经111°25′38″-111°26′33″,北纬32°46′31″-32°47′33″。
  上述公园规划范围内的开发管理权县政府委托河南丹江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行使。
  二○一○年三月四日
【打印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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