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XC412927-02-2013-00016 | 发布机构: | 淅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生效日期: | 2013-12-05 | 废止日期: | 2023-10-16 |
文 号: | null | 所属主题: | 已归档 |
中共淅川县委办公室 淅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09年度主要工作目标考评的通知
淅办〔2010〕1号 |
为全面掌握各乡镇、街道和县直各单位2009年度主要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评价一年来的工作绩效,进一步发挥目标管理的激励导向作用,充分调动各级各部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对各乡镇、街道、县直各单位主要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年度考评。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评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年终目标考评工作,按照县委、县政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以《中共淅川县委、淅川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09年度主要工作目标及奖惩意见>的通知》(淅发〔2009〕19号)、《中共淅川县委办公室、淅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9年度主要工作目标考评细则>的通知》(淅办〔2009〕55号)为依据,坚持"全面、公正、客观、科学"的原则,实事求是评价各乡镇、街道、县直单位去年的工作绩效。通过考评,肯定成绩,查找不足,总结经验,评出干劲,评出正气,评出方向,达到树立榜样、鼓舞士气、推进工作的目的。
二、考评日程安排
年终目标考评工作自2010年元月中旬开始,乡镇、街道和县直单位考评同时进行。
三、考评的对象和主要内容
考评对象:各乡镇、街道和县直一级党政事业单位。
考评内容:县委、县政府年初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详见淅发〔2009〕19号、淅办〔2009〕55号文件)。
四、考评的方法步骤
年终目标考评工作分以下几个步骤:
1、自查自评。各乡镇、街道和县直各单位按照淅发〔2009〕19号、淅办〔2009〕55号文件要求,对照目标,逐项进行认真自查,于2010年元月11日前将自查报告一式2份报送县委、县政府目标办。
2、考核评定。各目标监控单位依照所担负的考评项目,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认真研究评定,并结合平时掌握情况,提出评分意见,由一把手签字并加盖公章,经分管县领导审核同意后,于2010年元月15日前报县委、县政府目标办。县目标管理领导小组组织考评组,采取听取汇报、核实资料、抽样调查、实地查看等形式,深入到乡镇、街道和县直单位进行核实。
3、汇总排序。根据考评组考评情况,结合监控部门评分意见和2009年度全县新农村暨重点项目观摩评比结果,县委、县政府目标办进行综合汇总,县目标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提出奖惩意见,报县委常委会研究确定。
五、有关要求
1、要提高思想认识,端正工作态度。年终目标考评是对各乡镇、街道和县直单位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一次全面检阅,也是对各单位、各部门领导作风的一次实际检验。各乡镇、街道和县直单位一定要提高认识,端正态度,站在对县委、县政府负责的高度,严肃认真对待,扎扎实实组织好年终考评工作。
2、要简化考评程序,提高工作效率。目标考评要坚持科学合理、便于操作的原则,考评程序尽可能简化。监控部门一律不再下去考评,根据平时监控掌握情况准确评分,必须下去考评的,由县目标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考评组统一考评。
3、要认真进行评分,及时上报材料。各乡镇、街道和县直各单位要对照目标任务要求,逐项进行认真自查,自我评分,自查报告以文件形式报县委、县政府目标办。各监控单位考评报告及打分表格以文字和电子版形式,报县委、县政府目标办。逾期不报者,除进行通报批评外,取消其年度目标考评资格。
4、要严守考评纪律,严禁弄虚作假。各乡镇、街道和县直单位进行年度目标自评,要实事求是反映工作成效,有喜报喜,有忧报忧,严禁盲目攀比,虚报浮夸,骗取荣誉。各监控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增强组织纪律观念,严格按照考评细则进行评分,不能另定规章、擅自变通,切实维护目标考评工作的严肃性。每项目标评分、奖分、扣分都要做到有理有据,坚决杜绝打人情分、印象分和随意分。对顶风违纪、弄虚作假的,要追究单位主要领导和有关人员责任。
中共淅川县委办公室
淅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0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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