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XC412927-02-2013-00047 | 发布机构: | 淅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生效日期: | 2013-12-05 | 废止日期: | 2023-10-16 |
文 号: | null | 所属主题: | 已归档 |
淅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下发的《关于对淅川县实施重点扶持若干政策的通知》的通知
淅政办〔 2010〕 98号
淅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转发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下发的 《关于对淅川县实施重点扶持若干政策的通知》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
经省政府同意,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下发了《关于对淅川县实施重点扶持若干政策的通知》,现转发给你们,望各单位结合实际,强化责任,制定具体措施,将扶持政策落到实处。
附:关于对淅川县实施重点扶持若干政策的通知
二○一○年六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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