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XC412927-02-2013-00090 | 发布机构: | 淅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生效日期: | 2013-12-05 | 废止日期: | 2023-10-16 |
文 号: | null | 所属主题: | 已归档 |
淅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淅川县公共信息标志标准化设置工作方案》的通知
淅政办〔2010〕214号 |
根据《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阳市公共信息标志标准化设置工作方案的通知》(宛政办〔2010〕170号)文件要求,为扎实做好我县公共信息标志标准化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制订了《淅川县公共信息标志标准化设置工作方案》,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十二月十四日
淅川县公共信息标志标准化设置工作方案 |
一、设置范围
全县公共场所、公共设施、建设工地,主要包括城乡公共交通、城区道路交通、会议(会展)中心、旅游景区(点)、星级宾馆饭店、社会餐馆、商场(量贩)、汽车站、体育场馆(体育设施)、公厕、医院、加油(气)站、银行、学校、电力、电信、邮政、消防设施等。以上设施都必须按照国家标准要求设置公共信息标志。已设立的公共信息标志牌,如有严重破损、扭曲、污渍、褪色等影响功能性和美观性的,应及时更新维护。
二、职责分工
县政府有关职能部门负责本系统公共信息标志标牌的规划、设置和实施工作。具体责任划分如下:
(一)国道、省道交通标志,城区内旅游景区(点)交通指向标志,汽车站、公共汽车站牌指向标志,由交通局、公路局负责。
(二)城区内道路指向标志、道路交通标志线、公共交通标志、在城区交通主次干道上设置的停车场指向标志和各类场所消防设施的公共信息标志,由公安局负责。
(三)路牌、街牌、门牌公共信息标志,由民政局负责。
(四)公园、广场、垃圾中转站、果皮箱、公厕等公共设施的内部公共信息标志,在城区交通主次干道上设置的公厕指向标志,由建设局负责。
(五)县博物馆、图书馆、文化馆、影剧院、网吧、游戏厅等文化娱乐场所内部公共信息标志和外部指向标志,由文化局负责。
(六)香严寺、坐禅谷、宋岗码头、明清一条街、法海寺、龙山、丹江大观苑等旅游景区景点及星级宾馆饭店内部公共信息标志,在城区交通主次干道上及旅游沿线上设置的星级宾馆饭店指向标志,由旅游局负责。
(七)超市、商场(量贩)内部公共信息标志,在城区交通主次干道上设置的商场(量贩)指向标志,由工商局负责。
(八)银行营业网店内公共信息图形标志,由中国人民银行淅川支行负责。
(九)学校、体育场所(体育设施)内部公共信息标志和外部指向标志,由教体局负责。
(十)医院和相关医疗机构、社会(特色)餐馆内部公共信息标志,在城区交通主次干道上设置的医院、社会(特色)餐馆指向标志,由卫生局负责。
(十一)加油站内部公共信息标志,在城区交通主次干道上设置的加油站指向标志,由中石化、中石油淅川分公司负责;个体加油站由商务局负责。
(十二)电力、电信、联通、移动、邮政等服务机构的内部公共信息标志和外部指向标志,由其行业主管部门负责。
(十三)污染物排放口(源)、固体废物堆放(填埋)场所的标志,由环保局负责。
(十四)县质监局负责公共信息国家标准的宣传推广、技术咨询培训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对公共信息标准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十五)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本行业公共信息标志标准化设置的监督检查工作。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的办公场地公共信息标志由各单位自行按规定要求负责落实。
(十六)对县城基础设施项目和重大公共项目、新建体育场馆及宾馆,建设单位应将公共信息标志的设置列入工程项目设计。
(十七)各乡镇要切实抓好本地公共信息标志的规划和设置工作。
三、设置项目
(一)道路交通指向标志。应根据道路交通情况合理设立相关道路指向标志,在公共厕所、加油站、商场(超市)、星级宾馆、社会(特色)餐馆、医院、停车场等公共场所和公共设施之前的绿化带或人行道上应设置指向标志。主要国道、省道及城区主干道上的旅游景区(点)道路交通指向标志也应规范设立。
(二)道路交通标志。应根据道路的实际需要设立相关的交通标志,包括主标志、辅助标志和交通标线。标志的设立可采取单柱式、双柱式、悬臂式、门式和附着式,标志标线制作与设立应符合GB5768《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三)路牌、街牌、门牌。路牌、街牌可以采用单柱、双柱式等形式,形式不须固定。其上应标注有:街名、街名的汉语拼音、方向。门牌应标注有:街名、门牌号、街名拼音。路牌、街牌、门牌制作与设立应符合GB17733《地名标志》。
(四)公共汽车站牌。可以采用单柱式、双柱式站牌等形式,形式不须固定。其上应标注有:本站站名(和本站站名拼音)、线路名、沿线各站名称及站号、车辆种类、行驶方向、票制、票价及始发站、首末车发车时间等信息。公交站牌的制作与设立应符合GB/T5845.3。
(五)旅游景点公共信息标志。其标志应设立包括:公共汽车、停车场、自行车停放处、方向、入口、出口、楼梯、紧急出口、无障碍设施、男(女)卫生间、饮用水、脚踏操作、废物箱、商场、医疗点、安全保卫、票务服务、问讯、失物招领、电话、允许吸烟、禁止吸烟、禁止通行、紧急呼救、灭火器、餐饮、中餐等标志(见GB/T10001.1);国内直拨电话、国际直拨电话、团体接待、摄影冲印、商务中心、订餐、歌厅、舞厅、桑拿浴、按摩、游泳、乒乓球、台球、保龄球、高尔夫球、健身、垂钓、划船、射击、骑马标志等(见GB/T10001.2)。
(六)星级宾馆饭店公共信息标志。其标志设立应包括:指向标志;停车场、自行车停放处、方向、入口、出口、楼梯、自动扶梯、电梯、无障碍设施、紧急出口、男(女)卫生间、饮用水、脚踏操作、废物箱、商场、宾馆、会议室、电影院、剧院、医疗点、邮政、邮箱、问讯、失物招领、电话、允许吸烟、禁止吸烟、禁止通行、紧急呼救、灭火器、餐饮、中餐、快餐、酒吧、咖啡、理发美容、书报、花卉、体育场、贵宾、安静(见GB/T10001.1);国内直拨电话、国际直拨电话、团体接待、摄影冲印、商务中心、订餐、歌厅、舞厅、桑拿浴、按摩、洗衣、熨衣、电子游戏、棋牌、游泳、乒乓球、台球、保龄球、高尔夫球、壁球、健身等(见GB/T10001.2)。
(七)商场、量贩公共信息标志。其标志设立应包括:指向标志;出租车、公共汽车、停车场、自行车停放处、方向、出口、入口、紧急出口、楼梯、自动扶梯、电梯、男(女)卫生间、男更衣、女更衣、饮用水、废物箱、安全保卫、问讯、货币兑换、结账、失物认领、行李寄存、邮箱、电话、快餐、花卉、书报、禁止吸烟或允许吸烟、禁止通过、紧急呼救、灭火器等(见GB/T10001.1)。
(八)汽车站公共信息标志。其标志设立应包括:停车场、自行车停放处、出租车、公共汽车、方向、入口、出口、紧急出口、楼梯、男(女)卫生间、饮用水、废物箱、商场、医疗点、等侯室、安全保卫、票务服务、手续办理(接待)、问讯处、失物招领、行李寄存、行李手推车、邮箱、电话、餐饮、快餐、中餐、酒吧、咖啡、书报、禁止吸烟、禁止通行、紧急呼救、灭火器(见GB/T10001.1);国内直拨电话、国际直拨电话、团体接待(见GB/T10001.2);母婴等侯室、行李托运、非饮用水、温度调节、音量调节、通风调节、电灯开关、病残者席、盥洗间、脚踏操作等(见GB/T7058)。
(九)体育场所(体育设施)公共信息标志。其标志设立应包括:停车场、自行车停放处、方向、出口、入口、紧急出口、票务服务、男(女)卫生间、男更衣、女更衣、饮用水、非饮用水、楼梯、问讯、失物招领、沐浴、商场、安全保卫、结账、行李寄存、电话、运动场所(见GB/T10001.1);团体接待、电子游戏、棋牌、舞厅、游泳、乒乓球、台球、保龄球、高尔夫球、壁球、网球、健身、射击等(见GB/T10001.2)。
(十)书店、图书馆、电影院、剧院、娱乐场所等公共信息标志。设立包括:出租车、停车场、自行车停放处、方向、男(女)卫生间、安静、禁止通行、楼梯、票务服务、商场、医疗点、入口、出口、紧急出口、问讯、失物招领、电话、禁止吸烟、紧急呼救、灭火器等(见GB/T10001.1)。
(十一)公共厕所公共信息标志。其标志设立应包括:指向标志:方向、男(女)卫生间、允许吸烟或禁止吸烟、行李寄存、废物箱、非饮用水等(见GB/T10001.1)。
(十二)医院公共信息标志。其标志设立应包括:指向标志:出租车、公共汽车、停车场、自行车停放处、方向、出口、入口、紧急出口、楼梯、自动扶梯、电梯、男(女)卫生间、饮用水、废物箱、安全保卫、问讯、结账、电话、书报、安静、禁止吸烟、禁止通过、紧急呼救、灭火器等(见GB/T10001.1)。
(十三)加油站公共信息标志。其标志设立应包括:指向标志;方向、出口、入口、男(女)卫生间、禁止吸烟、废物箱、饮用水、火警警报设施、灭火器等(见GB/T10001.1)。
(十四)学校公共信息标志。其标志设立应包括:停车场、自行车停放处、方向、紧急出口、楼梯、上楼楼梯、下楼楼梯、男(女)卫生间、饮用水、废物箱、会议室、医疗点、安全保卫、电话、花卉、体育场、安静、禁止吸烟、灭火器等(见GB/T10001.1)。
(十五)银行、保险及其他金融机构公共信息标志。其标志应包括:方向、出口、入口、货币兑换、禁止吸烟、废物箱、饮用水、灭火器等(见GB/T10001.1)。
四、设置重点和要求
(一)设置重点:一是外部提示导向性标志;二是方便外来游客“吃住行游购娱”的城乡公共交通、城区道路交通、汽车站、旅游景区、星级宾馆饭店、社会(特色)餐馆、商场(量贩)、公共厕所、医院、加油站、停车场等指向标志。指向标志的主要作用是在公共场所或公共区域内提示、指引不同功能的公共场所和服务设施的所在地位置,使需求不同服务的人们方便快捷地寻觅到功能服务处。
(二)设置要求: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要求,外部提示导向性标志宜采用普通不锈钢或反光铝制双面板,规格为1m×0.6m;标志牌设置应采用钢质立柱式,安装后地面上净高不低于4米、地下埋入1米,保证安全牢固;设置在市区交通主次干道上的公共厕所、医院、加油站、星级宾馆饭店、社会(特色)餐馆、商场(量贩)、停车场之前的绿化带或人行道上;全县外部提示导向性标识必须按照国家标准要求制作和安装,以达到材料、尺寸、色彩、夜光性能、设置方式和安装高度“六统一”,符合GB/T0001.1等标准的规定。因道路整修、绿化带改造造成指向标志拆移的,施工结束后由施工单位负责恢复设立。
五、工作步骤
2010年10月27日至2011年5月31日,集中7个月时间,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安排部署阶段(10月27日--11月20日)。由县政府办公室牵头,召开各责任单位负责人会议,开展动员部署,明确各责任单位工作任务和目标进度,提出工作要求。加强宣传发放常用公共信息标志宣传资料,开展公共标识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的宣传培训,使公众和各责任单位了解实施公共信息标志标准化设置工作的目的、意义和重要性。
(二)全面排查阶段(11月21日--12月20日)。各责任单位按照分工对所辖区域和所属行业的公共信息标志是否符合标准,设置是否准确、规范、合理等,组织开展专项检查,找出错标、漏标、陈旧、损毁及不符合标准要求的标志,认真排查梳理,全面掌握情况。在此基础上,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提出今后工作的重点方向,根据工作计划抓好完善整改。各责任单位将制定的设置方案、设置标志牌的数量及具体位置于12月10日前报质监局,汇总后集中报城管局审批。相关标准可登陆南阳市质监局网站(网址:http://ny.haqi.gov.cn)《公共信息图形标志服务平台》查询。
(三)规范设置阶段(12月21日--2011年4月30日)。各责任单位对本单位管辖范围内公共信息标志的设置情况进行自查自纠,督促公共信息标志设置单位依据有关标准,对错误的公共信息标志进行整改、规范,对污损、毁坏的公共信息标志及时修复,对应设置公共信息标志而未设置的及时补充到位。
(四)检查验收阶段(2011年5月1日--5月31日)。
各责任单位于2011年4月20日前将本部门的公共信息标志标准化设置工作完成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县质监局。县质监局会同县“六创一迎”指挥部办公室、县政府督查室对标志设置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不规范的公共信息标志提出整改意见。县主要新闻媒体对规范公共信息标识相关活动进行跟踪报道和舆论监督,及时通报专项检查情况和存在问题,对逾期整改不力的区域和单位予以曝光,并追究相关领导及责任人的责任。县质监局对全县公共信息标志标准化设置工作情况进行总结,报送县政府。
六、保障措施
(一)深入宣传,提高认识。充分发挥媒体、行业主管部门的作用,深入宣传公共信息标志标准化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以点带面,典型引路,广泛发动、正确引导公众参与,形成良好的社会氖围。同时,加大相关标准的宣传贯彻培训力度,提高公共信息标志设置单位掌握标准的能力,严格贯彻实施标准。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高度重视,加强对公共信息标志标准化设置工作的组织领导,安排专人负责,明确任务,落实责任,提供保障。质监局会同有关技术机构和专业人员做好提供标准、专家咨询和业务指导等技术支持。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协调配合,齐抓共管,合力推进,有力有效地开展此项工作。
(三)健全机制,落实经费。县政府成立淅川县公共信息标志标准化设置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定期工作例会制度,形成联系协调机制,加强联系,畅通信息,确保宣传培训、专项检查、整改落实等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标志牌制作、安装和维护管理及其费用,坚持分级负责、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原则,采取谁受益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办法解决,做到保证质量、保证数量、保证时间,确保公共信息标识标准化设置工作顺利开展。
各责任单位于11月18日前将本辖区、本单位负责此项工作的分管领导、责任(科)股室和联系人名单报县质监局标准化股。
附件:1.淅川县公共信息标志标准化设置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南阳市实施公共信息标志标准化相关标准目录
淅政办〔2010〕214号
淅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淅川县公共信息标志标准化设置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单位:
根据《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阳市公共信息标志标准化设置工作方案的通知》(宛政办〔2010〕170号)文件要求,为扎实做好我县公共信息标志标准化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制订了《淅川县公共信息标志标准化设置工作方案》,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十二月十四日
淅川县公共信息标志标准化设置工作方案
公共信息标志(以下简称公共标志)是按照国家标准,利用图形、色彩、文字或其组合为特征的视觉符号,用以指明公共区域或设施的用途和方位,提示和指导人们行为的标志物,包括各类导向标识、图文信息指示和公共信息标志等。作为世界范围通用的“城市名片”、“世界语言”、“无声导游”,它的作用是跨越语言文化障碍,直观简明地向人们传递准确的公共信息。为提高城市品位,提升淅川形象,完善城市功能,方便游客出行,保障第七届全国农民运动会在我市成功举办,特制定本方案。
一、设置范围
全县公共场所、公共设施、建设工地,主要包括城乡公共交通、城区道路交通、会议(会展)中心、旅游景区(点)、星级宾馆饭店、社会餐馆、商场(量贩)、汽车站、体育场馆(体育设施)、公厕、医院、加油(气)站、银行、学校、电力、电信、邮政、消防设施等。以上设施都必须按照国家标准要求设置公共信息标志。已设立的公共信息标志牌,如有严重破损、扭曲、污渍、褪色等影响功能性和美观性的,应及时更新维护。
二、职责分工
县政府有关职能部门负责本系统公共信息标志标牌的规划、设置和实施工作。具体责任划分如下:
(一)国道、省道交通标志,城区内旅游景区(点)交通指向标志,汽车站、公共汽车站牌指向标志,由交通局、公路局负责。
(二)城区内道路指向标志、道路交通标志线、公共交通标志、在城区交通主次干道上设置的停车场指向标志和各类场所消防设施的公共信息标志,由公安局负责。
(三)路牌、街牌、门牌公共信息标志,由民政局负责。
(四)公园、广场、垃圾中转站、果皮箱、公厕等公共设施的内部公共信息标志,在城区交通主次干道上设置的公厕指向标志,由建设局负责。
(五)县博物馆、图书馆、文化馆、影剧院、网吧、游戏厅等文化娱乐场所内部公共信息标志和外部指向标志,由文化局负责。
(六)香严寺、坐禅谷、宋岗码头、明清一条街、法海寺、龙山、丹江大观苑等旅游景区景点及星级宾馆饭店内部公共信息标志,在城区交通主次干道上及旅游沿线上设置的星级宾馆饭店指向标志,由旅游局负责。
(七)超市、商场(量贩)内部公共信息标志,在城区交通主次干道上设置的商场(量贩)指向标志,由工商局负责。
(八)银行营业网店内公共信息图形标志,由中国人民银行淅川支行负责。
(九)学校、体育场所(体育设施)内部公共信息标志和外部指向标志,由教体局负责。
(十)医院和相关医疗机构、社会(特色)餐馆内部公共信息标志,在城区交通主次干道上设置的医院、社会(特色)餐馆指向标志,由卫生局负责。
(十一)加油站内部公共信息标志,在城区交通主次干道上设置的加油站指向标志,由中石化、中石油淅川分公司负责;个体加油站由商务局负责。
(十二)电力、电信、联通、移动、邮政等服务机构的内部公共信息标志和外部指向标志,由其行业主管部门负责。
(十三)污染物排放口(源)、固体废物堆放(填埋)场所的标志,由环保局负责。
(十四)县质监局负责公共信息国家标准的宣传推广、技术咨询培训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对公共信息标准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十五)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本行业公共信息标志标准化设置的监督检查工作。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的办公场地公共信息标志由各单位自行按规定要求负责落实。
(十六)对县城基础设施项目和重大公共项目、新建体育场馆及宾馆,建设单位应将公共信息标志的设置列入工程项目设计。
(十七)各乡镇要切实抓好本地公共信息标志的规划和设置工作。
三、设置项目
(一)道路交通指向标志。应根据道路交通情况合理设立相关道路指向标志,在公共厕所、加油站、商场(超市)、星级宾馆、社会(特色)餐馆、医院、停车场等公共场所和公共设施之前的绿化带或人行道上应设置指向标志。主要国道、省道及城区主干道上的旅游景区(点)道路交通指向标志也应规范设立。
(二)道路交通标志。应根据道路的实际需要设立相关的交通标志,包括主标志、辅助标志和交通标线。标志的设立可采取单柱式、双柱式、悬臂式、门式和附着式,标志标线制作与设立应符合GB5768《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三)路牌、街牌、门牌。路牌、街牌可以采用单柱、双柱式等形式,形式不须固定。其上应标注有:街名、街名的汉语拼音、方向。门牌应标注有:街名、门牌号、街名拼音。路牌、街牌、门牌制作与设立应符合GB17733《地名标志》。
(四)公共汽车站牌。可以采用单柱式、双柱式站牌等形式,形式不须固定。其上应标注有:本站站名(和本站站名拼音)、线路名、沿线各站名称及站号、车辆种类、行驶方向、票制、票价及始发站、首末车发车时间等信息。公交站牌的制作与设立应符合GB/T5845.3。
(五)旅游景点公共信息标志。其标志应设立包括:公共汽车、停车场、自行车停放处、方向、入口、出口、楼梯、紧急出口、无障碍设施、男(女)卫生间、饮用水、脚踏操作、废物箱、商场、医疗点、安全保卫、票务服务、问讯、失物招领、电话、允许吸烟、禁止吸烟、禁止通行、紧急呼救、灭火器、餐饮、中餐等标志(见GB/T10001.1);国内直拨电话、国际直拨电话、团体接待、摄影冲印、商务中心、订餐、歌厅、舞厅、桑拿浴、按摩、游泳、乒乓球、台球、保龄球、高尔夫球、健身、垂钓、划船、射击、骑马标志等(见GB/T10001.2)。
(六)星级宾馆饭店公共信息标志。其标志设立应包括:指向标志;停车场、自行车停放处、方向、入口、出口、楼梯、自动扶梯、电梯、无障碍设施、紧急出口、男(女)卫生间、饮用水、脚踏操作、废物箱、商场、宾馆、会议室、电影院、剧院、医疗点、邮政、邮箱、问讯、失物招领、电话、允许吸烟、禁止吸烟、禁止通行、紧急呼救、灭火器、餐饮、中餐、快餐、酒吧、咖啡、理发美容、书报、花卉、体育场、贵宾、安静(见GB/T10001.1);国内直拨电话、国际直拨电话、团体接待、摄影冲印、商务中心、订餐、歌厅、舞厅、桑拿浴、按摩、洗衣、熨衣、电子游戏、棋牌、游泳、乒乓球、台球、保龄球、高尔夫球、壁球、健身等(见GB/T10001.2)。
(七)商场、量贩公共信息标志。其标志设立应包括:指向标志;出租车、公共汽车、停车场、自行车停放处、方向、出口、入口、紧急出口、楼梯、自动扶梯、电梯、男(女)卫生间、男更衣、女更衣、饮用水、废物箱、安全保卫、问讯、货币兑换、结账、失物认领、行李寄存、邮箱、电话、快餐、花卉、书报、禁止吸烟或允许吸烟、禁止通过、紧急呼救、灭火器等(见GB/T10001.1)。
(八)汽车站公共信息标志。其标志设立应包括:停车场、自行车停放处、出租车、公共汽车、方向、入口、出口、紧急出口、楼梯、男(女)卫生间、饮用水、废物箱、商场、医疗点、等侯室、安全保卫、票务服务、手续办理(接待)、问讯处、失物招领、行李寄存、行李手推车、邮箱、电话、餐饮、快餐、中餐、酒吧、咖啡、书报、禁止吸烟、禁止通行、紧急呼救、灭火器(见GB/T10001.1);国内直拨电话、国际直拨电话、团体接待(见GB/T10001.2);母婴等侯室、行李托运、非饮用水、温度调节、音量调节、通风调节、电灯开关、病残者席、盥洗间、脚踏操作等(见GB/T7058)。
(九)体育场所(体育设施)公共信息标志。其标志设立应包括:停车场、自行车停放处、方向、出口、入口、紧急出口、票务服务、男(女)卫生间、男更衣、女更衣、饮用水、非饮用水、楼梯、问讯、失物招领、沐浴、商场、安全保卫、结账、行李寄存、电话、运动场所(见GB/T10001.1);团体接待、电子游戏、棋牌、舞厅、游泳、乒乓球、台球、保龄球、高尔夫球、壁球、网球、健身、射击等(见GB/T10001.2)。
(十)书店、图书馆、电影院、剧院、娱乐场所等公共信息标志。设立包括:出租车、停车场、自行车停放处、方向、男(女)卫生间、安静、禁止通行、楼梯、票务服务、商场、医疗点、入口、出口、紧急出口、问讯、失物招领、电话、禁止吸烟、紧急呼救、灭火器等(见GB/T10001.1)。
(十一)公共厕所公共信息标志。其标志设立应包括:指向标志:方向、男(女)卫生间、允许吸烟或禁止吸烟、行李寄存、废物箱、非饮用水等(见GB/T10001.1)。
(十二)医院公共信息标志。其标志设立应包括:指向标志:出租车、公共汽车、停车场、自行车停放处、方向、出口、入口、紧急出口、楼梯、自动扶梯、电梯、男(女)卫生间、饮用水、废物箱、安全保卫、问讯、结账、电话、书报、安静、禁止吸烟、禁止通过、紧急呼救、灭火器等(见GB/T10001.1)。
(十三)加油站公共信息标志。其标志设立应包括:指向标志;方向、出口、入口、男(女)卫生间、禁止吸烟、废物箱、饮用水、火警警报设施、灭火器等(见GB/T10001.1)。
(十四)学校公共信息标志。其标志设立应包括:停车场、自行车停放处、方向、紧急出口、楼梯、上楼楼梯、下楼楼梯、男(女)卫生间、饮用水、废物箱、会议室、医疗点、安全保卫、电话、花卉、体育场、安静、禁止吸烟、灭火器等(见GB/T10001.1)。
(十五)银行、保险及其他金融机构公共信息标志。其标志应包括:方向、出口、入口、货币兑换、禁止吸烟、废物箱、饮用水、灭火器等(见GB/T10001.1)。
四、设置重点和要求
(一)设置重点:一是外部提示导向性标志;二是方便外来游客“吃住行游购娱”的城乡公共交通、城区道路交通、汽车站、旅游景区、星级宾馆饭店、社会(特色)餐馆、商场(量贩)、公共厕所、医院、加油站、停车场等指向标志。指向标志的主要作用是在公共场所或公共区域内提示、指引不同功能的公共场所和服务设施的所在地位置,使需求不同服务的人们方便快捷地寻觅到功能服务处。
(二)设置要求: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要求,外部提示导向性标志宜采用普通不锈钢或反光铝制双面板,规格为1m×0.6m;标志牌设置应采用钢质立柱式,安装后地面上净高不低于4米、地下埋入1米,保证安全牢固;设置在市区交通主次干道上的公共厕所、医院、加油站、星级宾馆饭店、社会(特色)餐馆、商场(量贩)、停车场之前的绿化带或人行道上;全县外部提示导向性标识必须按照国家标准要求制作和安装,以达到材料、尺寸、色彩、夜光性能、设置方式和安装高度“六统一”,符合GB/T0001.1等标准的规定。因道路整修、绿化带改造造成指向标志拆移的,施工结束后由施工单位负责恢复设立。
五、工作步骤
2010年10月27日至2011年5月31日,集中7个月时间,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安排部署阶段(10月27日--11月20日)。由县政府办公室牵头,召开各责任单位负责人会议,开展动员部署,明确各责任单位工作任务和目标进度,提出工作要求。加强宣传发放常用公共信息标志宣传资料,开展公共标识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的宣传培训,使公众和各责任单位了解实施公共信息标志标准化设置工作的目的、意义和重要性。
(二)全面排查阶段(11月21日--12月20日)。各责任单位按照分工对所辖区域和所属行业的公共信息标志是否符合标准,设置是否准确、规范、合理等,组织开展专项检查,找出错标、漏标、陈旧、损毁及不符合标准要求的标志,认真排查梳理,全面掌握情况。在此基础上,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提出今后工作的重点方向,根据工作计划抓好完善整改。各责任单位将制定的设置方案、设置标志牌的数量及具体位置于12月10日前报质监局,汇总后集中报城管局审批。相关标准可登陆南阳市质监局网站(网址:http://ny.haqi.gov.cn)《公共信息图形标志服务平台》查询。
(三)规范设置阶段(12月21日--2011年4月30日)。各责任单位对本单位管辖范围内公共信息标志的设置情况进行自查自纠,督促公共信息标志设置单位依据有关标准,对错误的公共信息标志进行整改、规范,对污损、毁坏的公共信息标志及时修复,对应设置公共信息标志而未设置的及时补充到位。
(四)检查验收阶段(2011年5月1日--5月31日)。
各责任单位于2011年4月20日前将本部门的公共信息标志标准化设置工作完成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县质监局。县质监局会同县“六创一迎”指挥部办公室、县政府督查室对标志设置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不规范的公共信息标志提出整改意见。县主要新闻媒体对规范公共信息标识相关活动进行跟踪报道和舆论监督,及时通报专项检查情况和存在问题,对逾期整改不力的区域和单位予以曝光,并追究相关领导及责任人的责任。县质监局对全县公共信息标志标准化设置工作情况进行总结,报送县政府。
六、保障措施
(一)深入宣传,提高认识。充分发挥媒体、行业主管部门的作用,深入宣传公共信息标志标准化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以点带面,典型引路,广泛发动、正确引导公众参与,形成良好的社会氖围。同时,加大相关标准的宣传贯彻培训力度,提高公共信息标志设置单位掌握标准的能力,严格贯彻实施标准。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高度重视,加强对公共信息标志标准化设置工作的组织领导,安排专人负责,明确任务,落实责任,提供保障。质监局会同有关技术机构和专业人员做好提供标准、专家咨询和业务指导等技术支持。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协调配合,齐抓共管,合力推进,有力有效地开展此项工作。
(三)健全机制,落实经费。县政府成立淅川县公共信息标志标准化设置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定期工作例会制度,形成联系协调机制,加强联系,畅通信息,确保宣传培训、专项检查、整改落实等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标志牌制作、安装和维护管理及其费用,坚持分级负责、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原则,采取谁受益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办法解决,做到保证质量、保证数量、保证时间,确保公共信息标识标准化设置工作顺利开展。
各责任单位于11月18日前将本辖区、本单位负责此项工作的分管领导、责任(科)股室和联系人名单报县质监局标准化股。
附件:
1、淅川县公共信息标志标准化设置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南阳市实施公共信息标志标准化相关标准目录
附件1
淅川县公共信息标志标准化设置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赵金秀 县政府正县级干部
副组长:程治国 县政府办副主任
汪振义 县“六创一迎”指挥部综合办公室副主任
聂俊会 县“六创一迎”指挥部督查指导组副组长
周格平 县质监局局长
成 员:谭长林 县质监局副局长
杨德政 县交通局副局长
邹 溢 县建设局副局长
张秀琴 县工商局副局长
张俊国 县教体局副局长
肖 红 县电业局副局长
彭 杰 县邮政局副局长
黎丰禄 县商务局副局长
陈振隆 县环保局副局长
王亚洲 县公安局副局长
严 冰 县民政局纪检组长
吴广奇 县公路局主任科员
王志一 县文化局主任科员
严文杰 县红十字会秘书长
杨中举 县旅游局副主任科员
彭 艾 中国人民银行淅川支行副行长
王淅英 中国移动淅川分公司副经理
刘振平 中国联通淅川分公司副经理
毛福建 中石化淅川分公司副经理
魏丰燕 县城管局执法大队大队长
附件2
南阳市实施公共信息标志标准化相关标准目录
序号 |
名 称 |
1 |
GB2893-2008《安全色》 |
2 |
GB/T2893.1-2004《图形符号 安全色和安全标志 第一部分:工作场所和公共区域中安全标志的设计原则》 |
3 |
GB2893-2008《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 |
4 |
GB/T5698-2001颜色术语 |
5 |
GB5768.1-2009《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第1部分:总则》 |
6 |
GB5768.2-2009《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第2部分:道路交通标志》 |
7 |
GB5768.3-2009《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第3部分: 道路交通标志》 |
8 |
GB/T5845.1-2008《城市公共交通标志 第1部分:总标志和分类标志》 |
9 |
GB/T5845.2-2008《城市公共交通标志 第2部分:一般图形符号和安全标志》 |
10 |
GB/T5845.3-2008《城市公共交通标志 第3部分:公共汽电车站牌和路牌》 |
11 |
GB/T5845.4-2008《城市公共交通标志 第4部分:运营工具、站(码头)和线路图形符号》 |
12 |
GB/T10001.1-2006《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 第1部分:通用符号》 |
13 |
GB/T10001.2-2006《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 第2部分:旅游休闲符号》 |
14 |
GB/T10001.3-2006《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 第3部分:客运与货运》 |
15 |
GB/T10001.4-2006《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 第4部分:运动健身符号》 |
16 |
GB/T10001.5-20006《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 第5部分:购物符号》 |
17 |
GB/T10001.6-2006《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 第6部分:医疗保健符号》 |
18 |
GB/T10001.9-2008《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 第9部分:无障碍设施符号》 |
19 |
GB/T10001.10-2007《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 第10部分:铁路客运服务符号》 |
20 |
GB13495-1992《消防安全标志》 |
21 |
GB/T15565.1-2007《图形符号 术语 第一部分通用》 |
22 |
GB/T15566.1-2007《公共信息导向系统 设置原则与要求 第1部分:总则》 |
23 |
GB/T15566.3-2007《公共信息导向系统 设置原则与要求 第2部分:民用机场》 |
24 |
GB/T15566.2-2007《公共信息导向系统 设置原则与要求 第3部分:铁路旅客车站》 |
25 |
GB/T15566.3-2007《公共信息导向系统 设置原则与要求 第4部分:公共交通车站》 |
26 |
GB/T15566.4-2007《公共信息导向系统 设置原则与要求 第5部分:购物场所》 |
27 |
GB/T15566.5-2007《公共信息导向系统 设置原则与要求 第6部分:医疗场所》 |
28 |
GB/T15566.6-2007《公共信息导向系统 设置原则与要求 第7部分:运动场所》 |
29 |
GB/T15566.7-2007《公共信息导向系统 设置原则与要求 第8部分:宾馆和饭店》 |
30 |
GB/T15566.8-2009《公共信息导向系统 设置原则与要求 第10部分:街区》 |
31 |
GB/T1560-1995《消防安全标志设置要求》 |
32 |
GB/T1560-2008《图形符号表示规则 总则》 |
33 |
GB/T16903.1-2008《标志用图形符号表示规则 第1部分: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的设计原则》 |
34 |
GB/T16903.2-2008《标志用图形符号表示规则 第2部分:测试程序》 |
35 |
GB/T17695-2006《印刷品用公共信息图形标志》 |
36 |
GB/T17733-2008《地名 标志》 |
37 |
GB/T19095-2008《生活垃圾分类标志》 |
38 |
GB/T20501.1-206《公共信息导向系统 要素的设计原则与要求 第1部分:图形标志及相关要素》 |
39 |
GB/T20501.2-206《公共信息导向系统 要素的设计原则与要求 第2部分:文字标志及相关要素》 |
40 |
GB/T20501.3-206《公共信息导向系统 要素的设计原则与要求 第3部分:平面示意图和信息板》 |
41 |
GB/T20501.4-206《公共信息导向系统 要素的设计原则与要求 第4部分:街区导向图》 |
42 |
GB/T20501.5-206《公共信息导向系统 要素的设计原则与要求 第5部分:便携印刷品》 |
43 |
GB15562.1-1995《环境保护图形标志——排放口(源)》 |
44 |
GB15562.2 -1995《环境保护图形标志 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 |
45 |
CJ115-2000《动物园安全标志》 |
46 |
CJ/T220-2006《动物观赏导向标志用图形符号》 |
47 |
CJJ/T125-2008《环境卫生图形符号标准》 |
48 |
JT/T471-2002《交通客运图形符号、标志及技术要求》 |
49 |
WS307-2009《医疗机构标志》 |
50 |
YD/T790-1995《电信业务标志》 |
51 |
MH/T0012-1997《民用航空公共信息图形标志设置原则与要求》 |
52 |
MH0005-1997《民用航空公共信息标志用图形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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