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XC412927-02-2013-00044 | 发布机构: | 淅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生效日期: | 2013-12-05 | 废止日期: | 2023-10-16 |
文 号: | null | 所属主题: | 已归档 |
淅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退耕还林中后期管理工作的通知
淅政办〔2011〕46号 |
为加强退耕还林中后期管理,巩固退耕还林成果,提高退耕还林工程建设成效,更好地发挥退耕还林工程的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经县政府研究,现就退耕还林中后期管理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切实增强做好退耕还林中后期管理工作的责任感
自2002年我县实施退耕还林工程以来,全县共完成退耕地还林面积7.4万亩,其中生态林7.172万亩,经济林0.228万亩。经核查,总体保存状况良好,林木长势喜人,林分质量较好。但还存在一定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部分乡镇领导重视不够, 管护措施和责任落实不到位,退耕还林地块遭破坏现象时有发生。二是部分退耕还林地块林木保存率低,补植补造不到位,或郁闭度过高,严重影响林木正常生长和退耕户的经济收益。三是部分退耕户对退耕林地放弃管理或严重失管,导致经济林效益低下,甚至没有效益。我县作为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核心水源区,退耕还林任务十分繁重。目前我县第一轮退耕还林补助已进入中后期,正在申请第二轮退耕还林指标。因此加强退耕还林中后期管理,不仅是巩固现有退耕还林成果的需要,也是进一步调动退耕户退耕还林积极性,争取国家更多退耕还林计划,增加农民收入,改善生态环境,服务南水北调中线工程的需要,任务十分紧迫,必须切实抓紧抓好。
二、多策并举,切实加强退耕还林中后期管理
根据我县目前退耕还林的实际情况,退耕还林中后期管理应重点抓好以下四点:
(一)狠抓林木补植补造。各乡镇要将补植补造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及早安排部署,研究方法,制定措施,对林木保存率在41-84%之间的造林地块进行补植补造;对保存率在40%以下或因自然灾害以及其他原因造成的造林失败地块,要在原地或易地重新进行造林。
(二)加强中幼林抚育管理。为提高退耕还林地经济效益,促进林木生长,各乡镇要组织广大退耕户采取追肥、浇水、中耕锄草、病虫害防治等措施,狠抓中幼林抚育管理,确保郁闭成林。鼓励退耕户在不损害林木生长的前提下,充分利用林下空间,开展多种经营,发展林下种植或养殖业,增加经济收入。松土除草时应注意防止水土流失。
(三)搞好林木间伐移栽。对郁闭度0.8以上的杨树用材林,可采取抚育间伐措施,伐后郁闭度降至0.6,每亩保留30株左右;对郁闭度0.8以上的经济林,特别是核桃、花椒等,要采取移栽措施,建立移植园,移栽后郁闭度降至0.6。核桃每亩保留30株左右,花椒每亩保留60株左右。各乡镇对需要抚育间伐和移栽的地块,要写出书面申请,报县林业局审批后进行。
(四)搞好树种改良工作。对树种设计不当、生长不良、病虫危害严重、没有经济效益的退耕还林地块,各乡镇要写出书面申请报县林业部门,经审核同意后,进行树种(品种)改良工作。
三、加强协调配合,搞好服务
加强退耕还林中后期管理工作,任务繁重,技术含量高,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发挥主体作用,搞好组织实施。县直有关单位要加强协作,密切配合,搞好服务。各乡镇要搞好本辖区内退耕还林地块的摸底排查、管理方案制定和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县林业部门负责技术培训指导、间伐(移栽)、勘查设计和采伐运输手续办理及监督、验收工作,并负责对核桃等经济林移栽的补助兑现;县农业局、畜牧局负责林下经济发展的指导培训;其他相关单位根据各自职能搞好配合服务工作。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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