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XC412927-02-2013-00057 | 发布机构: | 淅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生效日期: | 2013-12-05 | 废止日期: | 2023-10-16 |
文 号: | null | 所属主题: | 已归档 |
淅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淅川县2011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淅政办〔2011〕71号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淅川县2011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二〇一一年七月十二日
淅川县2011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
实 施 方 案
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1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通知》(豫建村镇〔2011〕13号)文件精神,为认真做好我县2011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基本原则
1、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消除农村困难群众住房安全隐患为目的,坚持以人为本,切实改善农村困难群众的住房安全和生活条件,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2、目标任务
2011年,完成全县15个乡镇首批4000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2011年第二批任务另行下文。
3、基本原则
①阳光操作、规范管理原则。规范操作程序,公开危改政策、申请条件、审批程序和审批结果,接受群众监督,确保危房改造工程公开、公平、公正。
②因地制宜、经济适用原则。农村危房改造要从当地实际出发,实事求是,量力而行,确保改造的住房满足农村困难群众的基本居住要求。
③最贫困、最危险原则。不搞普惠制,把最贫困、最危险作为危房改造对象确定的必要条件,必须同时满足经济上最困难(五保、低保等)和居住危房两个条件。
④原址、就地就近原则。贯彻原址、就地就近改造原则,防止撤村并镇,反对大拆大建。
⑤统筹规划、重点安排原则。在不违背国家危房改造政策的前提下,统筹规划,重点安排,把农村危房改造与农村新型社区建设结合在一起,避免财政资金浪费,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⑥突出地方特色原则。结合当地实际,强调尊重传统习惯、使用传统工艺和工匠,突出地方特色。
⑦乡镇主体原则。各乡镇政府是危房改造的责任主体,具体负责确定对象,公示上报建立档案;负责组织施工,协调施工中出现的各种问题;负责组织施工进度、质量、安全,接受上级检查验收。
二、补助对象和补助标准
1、补助对象。今年我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除考虑部分因洪灾而失去住房的住户外,原则上必须同时符合两个条件:一是经济上最困难的分散供养五保户和低保户、农村低保边缘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因灾因病返贫的住房困难户和不宜集中供养、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农村重点优抚对象;二是住房为重度危房,即按照《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标准,经鉴定房屋属于整栋危房(D级)或局部危险(C级)的。
2、补助标准。2011年我县补助标准为平均每户6000元。危房户改造补助的金额,按照各乡镇确定的新建、改建、修缮房屋面积实际发生的工程量,经乡镇概算并报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评审后确定。
三、资金筹措与管理
1、资金筹措。2011年,我县将根据去年各乡镇试点工作绩效和试点地乡镇农户数、危房数、乡镇财力差别等因素,将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一次性分配到乡镇。各乡镇要采取积极措施,整合相关项目和资金,将灾后重建、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扶贫安居、库区移民、生态移民等资金与农村危房改造资金有机衔接。
2、资金管理。项目资金由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管理,统一拨付;农村危房改造中涉及的建设性行政事业收费全免。各乡镇要按照有关规定,加强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使用管理,并按有关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严格使用,健全内控制度,执行规定标准,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县财政、发改、检察、纪检、审计、住建部门要加强资金的监督,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审计、稽查等工作。要定期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严肃处理。
四、时间节点
第一阶段:7月20日前。宣传发动,组建机构,人员培训,研究政策,落实任务等工作。
第二阶段:8月1日—11月20日。按要求确定对象、建立档案、上报公示,核定农户资金补助方式和补助数额,组织拆旧建新和修缮加固等工作。
第三阶段:11月21日—12月20日。迎接上级检查验收,总结经验,召开总结表彰会议等工作。
五、工作要求
1、改造方式。农村危房经定性鉴定属整栋危房(D级)的要拆除重建,属局部危险(C级)的进行修缮加固。重建房屋原则上以农户自建为主,农户自建房屋确有困难并有统建意愿的,地方政府要统筹协调,帮助农户选择有资质的建筑企业统一施工。坚持分散改造为主,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危房集中村庄的危房改造,积极编制村庄规划,统筹协调道路、供水、沼气、环保等设施建设,整体改善村庄人居环境。
2、改造要求。农村危房改造要充分考虑抗震等防灾设防要求,在满足基本居住功能和安全的前提下,严格控制建筑面积和总造价。翻建新建或修缮加固住房面积原则上控制在40至60平方米以内。各地要组织技术力量,充分考虑当地农民生产生活习惯、民族和地方建筑风格等因素,编制可分步建设的危房设计方案并出台配套措施,引导农户先建40至60平方米的基本安全房,便于农民富裕后向两边扩建或向上加盖。地方政府要积极引导,防止群众盲目攀比超标准建房。改造资金大部分由政府补贴的特困户,翻建新建住房建筑面积原则上控制在40平方米以内,其他贫困户可根据家庭人口规模适当调整。
六、操作程序
1、个人申请。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条件的家庭,由户主自愿向村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户籍、低保金领取证、农村五保供养证、贫困证明和危房照片等证明材料。
2、评议公示。村民委员会收到危房改造申请后,经村民代表会议评议,初定危房改造对象,并予公示。对符合条件且公示无异议的,填写《淅川县农村危房改造申请审批表》,上报乡镇人民政府,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向申请人说明情况。
3、审查公示。乡镇政府对村民委员会上报的申请材料,要及时进行审查。必要时,可采取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评
等方式,对申请人的住房和家庭经济情况等进行调查核实。符合条件的,经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汇总后报县政府审批;不符合条件的,将材料退回,并说明原因。审查结果应在乡镇人民政府政务公开栏进行公示。
4、批准实施。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省、市下达的年度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和补助资金,对各乡镇上报的申请材料进行复核。对符合条件的向社会公示后原则上由乡镇政府统一组织施工。
5、检查验收。危房改造项目竣工后,施工企业提出申请验收,危房户签字,村、乡镇人民政府初检,县农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进行抽查验收。
七、工程质量安全管理
各乡镇要建立农村危房改造质量安全制度,确保危房改造的工程质量。各乡镇村镇发展中心要组织技术力量,对危房改造施工现场开展质量安全巡查与指导监督,并在施工过程中进行逐户现场检查。县住建部门要加强对乡镇建设管理员和农村建筑工匠的培训与管理,提高其农户建设抗震设防技术水平与业务素质,向广大农民宣传和普及抗震设防常识。
八、农户档案管理
县、乡村都要建立健全农村危房改造档案,实行一户一档,批准一户、建档一户,规范有关信息管理。档案内容包括:农户申请、危房改造申请审批表、住房情况调查表、新旧住房照片、家庭成员身份证复印件或户口本复印件、农村低保证复印件、残疾证复印件等有关材料。要建立健全农户纸质档案表信息化录入制度,确保农户档案及时、全面、真实、完整、准确录入系统。今后各乡镇工程进度等情况将以录入信息系统中的数据为准,没有及时完成农户纸质档案电子信息录入的乡镇,视为没有完成年度农村危房改造任务。
九、信息报送和监督检查
各乡镇要明确人员负责信息报送工作,组织编印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信息,及时将建设成效、存在问题和有关建议等以简报、通报等形式,定期或不定期报送县农村危房改造办公室。县危房改造办公室将采取定期不定期等形式对各地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督查结果和下一年度资金分配挂钩。各乡镇年度计划完成后,县危房改造办公室要及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对改造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并在年度终了15个工作日内将检查情况报告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
十、组织领导
搞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是关注民生、关爱农村弱势群体的具体举措,对构建和谐淅川、促进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成立以县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县发改、财政、住建、监察、规划、房管、民政、国土、扶贫、残联等有关部门参加的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加强对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组织和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各乡镇政府也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结合实际制定危房改造规划和实施细则,落实工作人员和工作经费,整合利用各方资源,强化项目组织实施,确保顺利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十一、加强宣传
各乡镇和建设部门要通过广播、电视、宣传标语等形式,大力宣传危房改造工作的意义和政策,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形成全社会支持、配合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良好氛围。
附件:1、淅川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淅川县2011年农村危房改造任务情况统计表
主题词:城乡建设 农村 危房改造 实施方案 通知
抄送: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协办
淅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1年7月18日印发
(共印80份)
附1:
淅川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杜 勇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李建涛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郑建纲 县发改委主任
党秀奇 县财政局局长
张宝柱 县住建局局长
成 员:王黎明 县纪委常委
李丛科 县住建局副局长
刘德政 县残联党支部书记
孟朱峰 县民政局副局长
王秀恒 县扶贫办副主任
王军伟 县规划局副局长
赵 栓 县房管中心工会主席
周培江 县国土局副主任科员
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住建局,李丛科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组织和协调。
附2:
淅川县2011年农村危房改造任务情况统计表
序号 |
乡 镇 |
合计(户) |
C级危房(户) |
D级危房(户) |
备 注 |
1 |
寺湾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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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毛堂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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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滔河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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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大石桥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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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荆紫关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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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厚坡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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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盛湾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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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西簧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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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马蹬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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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香花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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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上集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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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金河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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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九重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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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老城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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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仓房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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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集中供养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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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合 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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