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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XC412927-02-2013-00067 发布机构: 淅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生效日期: 2013-12-05 废止日期: 2023-10-16
文 号: null 所属主题: 已归档

淅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县人大十三届六次会议第52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淅川县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3-12-05 浏览次数: 【字体:

淅政办〔2011〕94号


徐卷林、张会理代表:
  您们提出的关于“加大环卫经费投入、理顺环卫管理体制”的建议收悉。首先感谢你们对城区环卫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同时,县政府领导对此建议十分重视,批示相关职能部门进行调研。根据调研情况,现就建议所提问题答复如下:
  一、关于环卫体制调整问题的答复
  1、环卫站的隶属管理问题城市环卫是公益性事业单位。国家提倡事业单位改革,可以尝试探索并不断总结经验,改进完善工作。二十多年来,我县城区环卫站借鉴外地城市管理经验,特别是随着城区的发展变化,曾由职能部门管理,改革为属地管理。从实行后的效果看,环卫工作有明显改善。
  我县环卫站于1985年成立,归卫生局和城关镇双重领导,1986年由城关镇政府转入城建局管理。2007年又下放给龙城、商圣两个办事处属地管理。在县城区环卫体制改革的同时,全县各乡镇集镇的环卫工作已实行属地管理。
  2007年县政府决定,县环卫站人员下放龙城、商圣两个街道办事处管理。同时划分了建设局及两个街道办事处的职责:县建设局负责城区特种垃圾箱内的垃圾转运工作,负责垃圾箱的增加、更新、维修工作,负责城区街道的洒水工作。两个街道办事处环卫站负责城区所有街道垃圾清扫工作,负责及时把垃圾放入特种垃圾箱(不承担垃圾转运费用)。原县环卫站负责的所有厕所一律下放到两个办事处的社区管理。关于垃圾处理费的征收管理问题,县政府也另行出台了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根据以上情况,应当说其职责划分较为明确。
  2、城区环卫工作体制问题行政及事业机构的设立、变更是由县编委拿出意见,上报市编委批准。鉴于此事项属重大机构变更事项,龙城、商圣两个办事处,应当以办事处正式文件形式向县委、政府报告,然后由县编委或县政府常务会议决定此事项。
  二、关于环卫站的经费投入问题
  1、两个办事处环卫站的职工属差补人员,由县财政从城市维护税中进行差额补助,其余部分从环卫收费以及县对乡镇转移支付中解决。2011年6月份县财政又补发了2010年7月至2011年6月差补人员津补贴,同时今年7月公务员津补贴增资,也兑现了差补人员的津补贴增资部分。
  2、县本级财政每年分别补助两个办事处龙城、商圣各10万元,用于弥补环卫工作人员工资不足部分。
  3、在县对乡镇体制改革转移支付中,分别补助龙城、商圣各20万元,上集、金河各10万元,专项用于补助环卫人员工资及办公费用,同时将各乡镇城市维护税全额返还,用于城市建设。
  今后,县政府会根据城区发展变化,逐渐加大对环卫工作的支持力度。
  再次感谢您们对城区环卫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二〇一一年九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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