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群导航
|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
手机版
|
无障碍阅读
|
适老版

淅川县人民政府门户网

政府信息公开

全文检索
索引号: XC412927-02-2013-00070 发布机构: 淅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生效日期: 2013-12-05 废止日期: 2023-10-16
文 号: null 所属主题: 已归档

淅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淅川县实施中心城区生活垃圾定时收集和转运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淅川县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3-12-05 浏览次数: 【字体:

淅政办〔2011〕100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
  《淅川县实施中心城区生活垃圾定时收集和转运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一一年十月十日
  

淅川县实施中心城区生活垃圾定时收集和转运工作方案


  为了深入开展“两争一迎”工作,提升淅川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水平,妥善解决生活垃圾露天堆放、污染环境问题,营造和谐人居环境,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实施中心城区生活垃圾定时收集和摆放可卸密封式垃圾箱的重要意义
  生活垃圾定时收集、转运是指使用专用密封箱和专用车辆对生活垃圾定时收集、密封运输的一种垃圾收集转运方式。当前,随着我县城市建设的不断加快,依靠原有露天摆放在城区街道两侧的敞口式垃圾中转箱的收集方式已不适应实际需要,直接影响城区的市容市貌。为提升城市环卫管理水平,争创国家级卫生县城,树立淅川对外良好形象,县政府决定对城区环卫设施进行整体更换,在中心城区实施生活垃圾定时收集、摆放3吨和1吨可卸密封式垃圾中转箱及其转运工作,推行生活垃圾定时收集和转运,有利于解决垃圾在收集、存放和运输等环节的“二次污染”问题,有利于创造洁净、优美、舒适的人居环境,有利于提升居民的居住环境和生活质量。
  二、垃圾收集实施范围、运输处理办法
  1、城区街道两侧。有序撤掉人民路、解放路、东风路、丹江大道、前进路、健康路、新建路、红旗路、渠首大道、灌河路等城区主干街道两侧摆放的敞口式垃圾中转箱,实行密封式垃圾收集箱定点摆放、定点收集。
  2、城区党政企事业单位、社区、小区、广场。按照“先易后难、逐步推进”的原则,实行统一管理,统一收集、清运。从各庭院、企事业单位和中心活动场所入手,摆放1-3吨可卸密封式垃圾转运箱(车),杜绝垃圾出庭院堆放。摆放位置由社区、小区和企事业单位自己指定位置,确保车辆转运垃圾时行驶方便,箱满后由县垃圾处理场统一运输、统一处理。
  三、主要街道果皮箱、垃圾桶具体摆放位置及管理办法
  (一)城区果皮箱具体摆放位置
  1、人民路全长2.5公里,按城区规划设置50米1个,需摆放果皮箱100个。
  2、丹阳路全长1.9公里,按城区规划设置50米1个,需摆放果皮箱76个。
  3、灌河路(老坟岗-五高门口)全长1.7公里,按城区规划设置50米1个,需摆放果皮箱64个。
  4、丹江大道(金河桥头-龙泉加油站)全长2公里,按城区规划设置50米1个,需摆放果皮箱80个。
  5、解放路全长1.5公里,按城区规划设置50米1个,需摆放果皮箱60个。
  6、健康路全长0.5公里,按城区规划设置50米1个,需摆放果皮箱20个。
  (二)垃圾桶摆放位置主要摆放在健康路、上九路、滨河路等主干道路上,按城区规划设置需摆放垃圾桶1400余个。
  (三)管理办法
  1、垃圾处理场负责定时对摆放的密封式垃圾箱清理、转运和处理,并将摆放到位的果皮箱、垃圾桶移交城区两镇两办,纳入各自环卫设施统一管理。城区两镇两办负责辖区卫生清扫、保洁,及时清理果皮箱、垃圾桶内的垃圾,转运至街道摆放的密封式垃圾箱。
  2、城区两镇两办要做好辖区内环卫设施管理,确保各自管辖范围内环境整洁有序,果皮箱、垃圾桶完好无损。出现人为设施损坏的,应及时更换。
  3、各党政企业事业单位和规模较大的宾馆、饭店、商住小区,摆放的垃圾箱、垃圾桶收取一定维护费用,垃圾箱每个2000元,垃圾桶每个200元,用于日常维修、保养。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县政府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县政府副县长杜勇任组长,县政府办副主任李建涛、县住建局局长张宝柱任副组长,规划局、文明办、城管局和城区两镇、两办分管领导及垃圾处理场场长为成员,具体负责有关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广泛宣传。为做好生活垃圾定时收集、转运工作,住建局、城管局和城区两镇两办等城市管理主要单位要采取悬挂横幅、宣传车巡回宣传等方式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群众城市意识,服从城市管理,营造良好环境。县电视台要跟踪报道,广泛宣传垃圾定时收集、转运的重要意义。
  (三)稳步推进。按照《河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实施办法》(河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9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工作职责划分,县住建局要加强收集车辆管理,按照规定要求出动车辆进行收集,确保生活垃圾收集、及时运输;县城管局负责依据《实施办法》进行处罚,加强执法配合;龙城、商圣两个街道办事处要落实居住地管理责任,将卫生管理和环卫设施管理任务、责任分解到各个社区,充分发挥环卫站和社区(村组)保洁员的作用,安排人员进行收集、保洁、收集密封,提升淅川城市环卫管理水平。
【打印正文】
分享到:
×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