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群导航
|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
手机版
|
无障碍阅读
|
适老版

淅川县人民政府门户网

政府信息公开

全文检索
索引号: XC412927-02-2013-00079 发布机构: 淅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生效日期: 2013-12-05 废止日期: 2023-10-16
文 号: null 所属主题: 已归档

淅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的通知

来源:淅川县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3-12-05 浏览次数: 【字体:

淅政办〔2011〕125号


县直各执法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国发〔2010〕33号)、河南省《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实施意见》(豫政〔2011〕62号)文件精神,规范我县各级行政执法机关执法行为,强化行政系统内部层级监督在依法行政中的作用,提高各行政执法部门的依法行政能力,根据省市政府工作部署,经县政府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1、指导思想:以《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强制法》、《河南省行政机关执法条例》、《河南省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指导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为依据,通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全县行政执法机关依法行政水平,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2、基本原则: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应当依法、公平、公正开展,坚持整体推进与循序渐进相结合,实体规范与程序规范相结合,内容规范与形式规范相结合,激励先进和纠正违法相结合,评查结果与落实执法责任相结合,层级监督与行政执法部门内部自我监督相结合的工作原则。
  二、评查组织本次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县政府法制办牵头,会同编办、监察局、审计局等单位组成县政府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小组(以下简称评查小组)具体组织实施。评查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政府法制办,从相关行政执法部门抽调熟悉法律业务的人员为评查员,具体负责行政执法案卷的评查工作。
  三、评查时间及评查范围
  1、评查时间:2011年12月1日-2011年12月31日。
  2、评查范围:全县各行政执法部门(含垂直管理部门、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2010年10月1日来已办结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征收等执法案卷。
  四、评查方式和标准
  本次执法案卷评查采取自评和抽查评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行政执法案卷评查采用百分制计算方法。具体评分方式是对缺少项目基本要素之一或项目基本要素表述不清的扣除项目分,将各项扣分后的余分相加即为总得分。具体评查标准由县政府法制办另行制定。
  五、评查步骤
  本次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具体分为三个阶段:
  1、单位自查阶段。时间:2011年12月1日- 2011年12月8日  各行政执法单位按照《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强制法》、《河南省行政机关执法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河南省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指导办法》的有关规定确立的案卷评查范围和标准,对本单位本年度已经办理结案的行政执法案卷装订归档、列明目录,进行自查自评。自查报告要实事求是地对本机关行政执法案件总数,重大行政执法案件数,举行听证案件数,以及在办理行政执法案件方面的主要成绩、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意见和措施作出说明。自查报告内容包括:1.本单位行政执法案卷的基本情况;2.本年度已办理结案的行政执法案卷卷宗目录;3.存在的问题;4.今后的工作措施。自查报告和行政执法案卷目录(包括电子文档)于2011年12月8日前一并报送县政府法制办。
  2、案卷评查阶段。时间:2011年12月9日-2011年12月23日 各行政执法单位要按照本通知要求组织相应人员,配合协助评查小组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县政府法制办根据同级行政执法部门报送的行政执法案卷目录,到各行政执法部门按每类随机抽取  份以下(含 份)已装订成档的行政执法案卷,交由评查小组逐件进行评查。评查人员分组进行,每组不少于3人,对每份案卷按照评查标准逐项填写评查表,形成评查结果。评查结果划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按照以下标准评定:1.优秀等次:评分在90分以上的;2.良好等次:评分在80分以上,不足90分的;3.合格等次:评分在60分以上,不足80分的;4.不合格等次:评分不足60分的。
  评查结束后,评查结果由县政府法制办整理并将评查结果函告被评查的行政执法部门。对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中发现的问题,县政府法制办应当向有关行政执法部门提出整改意见;对案卷不合格的行政执法部门发出《行政执法督察建议书》,予以通报批评。各被评查的行政执法部门要根据县政府法制办函告或通报的整改意见,及时向县政府法制办报告整改措施和整改结果。对整改不力的,由县政府法制办按照《河南省行政机关执法条例》的规定,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提请县政府给予通报批评,并由有关部门追究有关人员的行政责任。
  3、总结阶段。时间:2011年12月24日- 2011年12月31日   案卷评查工作结束后,评查小组要对案卷评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归纳总结。县政府法制办要组织被评查的行政执法部门进行讲评,总结该次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具体情况,通报各行政执法部门的评查成绩,并将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情况书面报告县政府。
  六、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行政执法部门开展案卷评查工作,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河南省《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实施意见》和《河南省行政机关执法条例》的重要举措,对强化政府层级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效能将起到重要作用。各行政执法部门要高度重视该项工作,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切实做好各项工作。本次执法评查考评结果将纳入2011年度依法行政目标考核。
  2、认真组织,提供保障。各执法部门要按照本通知的要求,认真组织实施本部门、本系统的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积极配合评查小组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各执法部门要在时间、经费和办公条件等方面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保障,保证本次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顺利完成。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打印正文】
分享到:
×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