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XC412927-02-2013-00018 | 发布机构: | 淅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生效日期: | 2013-12-05 | 废止日期: | 2023-10-16 |
文 号: | null | 所属主题: | 已归档 |
淅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淅川县2012年质量立县工作考核方案》的通知
淅政办〔2012〕27号 |
实施“质量立县”对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淅川县经济社会健康快速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为推动质量立县工作深入开展,县政府决定从2012年起,对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单位质量立县工作开展考核。《淅川县2012年质量立县工作考核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实施。
二○一二年三月三十一日
淅川县2012年质量立县工作考核方案 |
按照淅川县人民政府关于2012年责任目标考核的有关要求,县质量立县领导小组决定对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单位2012年质量立县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一、指导思想
考核工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落实县政府《淅川县质量立县战略工作实施方案》,坚持以质取胜方针,大力提升我县总体质量安全水平,提高人民质量意识,切实发挥质量工作在转变发展方式、建设渠首高效生态经济示范区中的重要基础和保障作用。
二、考核原则及内容
按照全面准确、客观公正、注重实绩、务实高效的原则,依据《淅川县质量立县战略工作实施方案》,对全县质量立县工作组织领导与政策措施、产品质量、工程质量、食品质量安全、药品、保健食品、餐饮质量安全、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服务质量安全等进行逐项考核。
三、考核办法
本年度考核采取实地考核与各业务部门提供数据、质量立县办公室日常掌握情况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在质量立县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协调下,各质量立县主要责任和管理部门成员单位(包括:质监、工信、监察、住建、药监、卫生、农业、畜牧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考核工作组,到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县直各单位实地考核,采取听汇报、看现场查资料、抽查访问的方法,实地考核结果作为评定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单位2012年质量立县工作成效优劣的主要依据。
四、评分标准及等次认定
考核总分设定100分,其中,组织领导与政策措施35分,宣传报道25分,宏观质量管理20分,其他工作20分。考核根据汇总得分设四个等次:95分以上为优秀、80分至95分为先进、60分至85分为达标、60分以下为不达标。
五、考核时间
每年进行两次考核,具体考核时间为7月上旬前和12月中旬前。
六、考核要求
(一)被考核单位根据考核时间节点妥善安排工作进度,提前撰写自查报告。
(二)被考核单位在抓好质量立县工作的同时,应妥善积累相关记录材料,以备考核时查验。
(三)考核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根据被考核单位工作实际情况客观公正地进行,严禁弄虚作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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