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XC412927-02-2013-00024 | 发布机构: | 淅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生效日期: | 2013-12-05 | 废止日期: | 2023-10-16 |
文 号: | null | 所属主题: | 已归档 |
淅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2012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淅政办〔2012〕30号 |
为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推动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建设渠首高效生态经济示范区开好头、起好步,提供更加良好的安全保障,现就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明确指导思想和奋斗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精神,以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为总要求,以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为载体,以强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隐患排查治理和专项整治、基层基础建设为主要措施,切实把各项责任落实到位,全力以赴做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以安全生产的新成就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二)工作目标。基层安全监管能力明显提升,企业安全生产秩序明显改善,道路交通、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事故起数和伤亡人数明显下降,切实减少一般事故,有效防范较大事故,坚决避免重特大事故,各项指标控制在市定标准以内。
二、夯实基础,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一)从严控制安全生产准入。各有关部门要强化建设项目安全核准工作,坚持安全发展规划先行,从严强化城乡规划安全审核,严格村镇和企业周边安全距离,把安全生产条件作为高危行业建设项目审批的前置条件,凡未通过安全评估的项目,不得批准立项,未经批准擅自开工建设的,要坚决依法取缔。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和使用)制度,对未批先建、边批边建的建设项目要依法予以处罚。提高行业安全准入门槛,严格控制非煤矿山和危险化学品企业最低生产规模,促进企业布局调整优化,通过行业准入提高安全水平。
(二)全面推进安全标准化工作。在工矿商贸和交通运输行业领域普遍开展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建设。2012年年底,淅减、淅铝、福森药业、电业局、玉典化冶等规模以上的大个工贸行业企业必须达到安全标准化要求;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标准化全部达到三级以上创建标准; 60%的非煤矿山企业达到安全标准化三级以上水平;烟花爆竹批发企业达到安全标准化三级以上创建标准。对在规定期限内未实现达标的企业,要依据有关规定暂扣其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并责令停产整顿,对整改逾期仍未达标的单位,要依法予以关闭。
(三)用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安全生产条件。运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的道路专用车辆,旅游包车、长途客车和校车,年内要全部安装使用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露天采石矿全部采用中深孔爆破和机械铲装技术;城区安全距离不够的加油站一律采用HAN阻隔防爆技术进行改造;丹江水库内的所有经营性船只(含渔船、轮渡、游船等)必须安装使用GPS卫星定位系统。
(四)加强安监机构和队伍建设。县安监局机构人员配置、经费、装备、执法队伍等达到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安全河南创建纲要(2010-2020年)实施意见的要求,并落实安全生产岗位津贴;年底前成立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完成安全生产应急体系建设。乡镇(街道办)必须按不低于3人的标准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有独立固定的办公场所,必须配备办公桌椅、档案柜、电话、传真等办公设施设备,并按人均不低于1.5万元的标准拨付专项业务经费。同时,安全生产监管人员风险高、责任大,各乡镇(街道办)要比照县安监局做法,结合实际给监管人员每月发放一定的安全生产岗位津贴。继续深入开展以“争做安全发展忠诚卫士、创建为民务实清廉安监机构”为主题的创先争优活动,进一步强化宗旨意识、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更好地服从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五)进一步深化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加强主要领导的安全知识培训,与县委组织部结合,举办各乡镇(街道办)、县直各部门和企业“一把手”安全生产专题研究班。对电力、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机械制造等工矿商贸行业领域的电工、焊工、架子工等特种作业人员,由安监部门进行强制安全培训,培训率达到100%。加强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队伍和安全管理人员业务能力建设,对全县安全监管监察系统的工作人员、企事业单位的有关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含中小学校校长、分管安全的副校长、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年内全部轮训一遍。监督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三级”(公司、车间、班组)和“四新”(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安全教育,所有企业从业人员培训、再培训率达到100%。中小学校要以“安全校园”创建活动为载体,扎实开展以“防火、防盗、防食物中毒、防校舍坍塌、防安全责任事故”为主要内容的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工作。与教育部门结合,编印中小学安全知识普及读本,并开设安全教育课,积极推进在中小学校普及安全基础教育,使师生的安全常识普及率达到100%。加强安全培训工作执法检查,对企业培训不足、职工不具备应知应会知识和技能要求的,“三项岗位”不持证上岗的,要依法严肃查处。以“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为主题,通过发放宣传资料、集中培训、应急演练等形式和方法,组织开展全县第十一个“安全生产月”系列活动,大力推动安全生产、应急避险和职业健康知识进企业、进学校、进乡村、进社区、进家庭。
(六)创建安全和谐型乡镇、村(社区)。九重、马蹬、毛堂、上集、西簧等5个乡镇,必须在人员、执法监察装备、经费等方面予以重点保障,扎实开展安全和谐型村镇创建工作,并在年底前达到创建标准要求。各乡镇(街道办)年内30%的村(社区)要达到安全和谐型创建标准,要成立由支部书记或主任为组长的安全领导机构 ,保证经费,落实责任,配齐配全人员、办公设施和监管装备;建立落实安全大检查、宣传教育、隐患整改、伤亡事故报告等多项安全管理机制;制定安全村规民约,创建安全文化大院或安全文化一条街,开展系列安全宣传教育,村委会(社区)主任每年要上一次安全课,村(居)民安全生产认知率100%,安全常识普及率100%。加强农村客运管理,客货车辆、农用机械、农用船只驾驶员持证上岗率100%,设备设施检修检测率100%,村(居)民安全生产满意度保持在80%以上。
(七)强化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全面贯彻落实新修订的《职业病防治法》和《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09-2015年)》。按照规定落实职业卫生监管职责,依法开展作业场所职业危害普查、申报和登记备案工作;对涉及粉尘、高温、高毒物等职业危害的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岗前、岗中、离岗健康体检制度,切实保障从业人员职业健康权益;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必须进行严格的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未提交预评价报告或预评价报告未经审核同意的,一律不得批准建设;进一步加强对职业病患者的诊断、鉴定和治疗,保障从业人员职业健康权益,对职业病危害防控措施不到位的企业,要依法从严处理。
三、突出重点,深化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整治
矿山方面:对各洞采矿山企业重点开展机械通风、防水、防火、防爆炸、防采空区地表塌陷等检查,要督促企业摸清矿区水文地质情况和采空区状况,制定并严格落实防水灾、防火灾、防爆炸、防采空区地表塌陷等措施;对露天矿山要开展一面坡和伞檐开采治理活动。要切实加强打击以采代控、无证无照非法生产、超层越界和私采滥挖,加强尾矿库综合利用和安全监控。切实加强对小煤窑的监管,马蹬、盛湾、毛堂等乡镇,要进一步落实属地监管职责,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力度,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采取炸封等有效措施,确保万无一失。
道路交通方面: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强营运客车市场准入管理,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并有效落实机动车辆管理、使用、维修、保养、检测制度,确保车辆安全性能良好;严格按照实有座位核定载客人数, 杜绝客车超员出站,严厉查处客车非法营运等违法行为;严禁不具备资格的人员驾驶客运车辆,严禁以包代管、只收费不管理的行为,严禁危险品上车。同时,加强对事故多发路段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改善公路的安全状况。公安部门要加大对超速、超员、酒后驾驶、疲劳驾驶、货车和农用车违法载客等交通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加强路面管控,组织警力适时开展集中整治。公安部门要向交通运输部门及时通报客货运输企业车辆及驾驶人交通违法、交通事故等情况,交通运输部门对公安部门通报的客货运输企业车辆及驾驶人交通违法、交通事故等情况,要督促企业对驾驶人进行教育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向公安部门反馈,对机动车驾驶证被公安部门注销或吊销的驾驶人,交通运输部门依法吊销其从业资格。教体部门要加强对各类学校及幼儿园校车的监管,逐车建立管理档案,严格校车驾驶人资质审查,督促各类学校及幼儿园严防不符合安全条件的车辆接送学生和幼儿,公安部门要加大对校车、接送学生和幼儿车辆的安全检查力度,严厉查处校车及接送学生和幼儿车辆的交通违法行为。
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方面: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突出抓好重点监管品种、重点危险工艺、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监管。继续关闭和淘汰不符合安全条件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加快解决淅川县丰源化工有限公司(原县化肥厂)等城镇人口密集区内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的搬迁转产或关闭问题。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机制建设,加强对重点时段、重点区域烟花爆竹销售市场的监督检查,治理烟花爆竹零售网点超量储存行为,依法取缔不符合安全条件的烟花爆竹销售场所。
消防安全方面:全面加强火灾防控、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三大能力建设,进一步构筑社会消防“防火墙”,以高层地下建筑、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三合一”(住宿、生产经营、储存为一体)场所为重点,集中整治重大火灾隐患,严厉打击采用易燃材料装修装饰、封堵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未按要求配备消防器材等违法行为,全力打羸“清剿火患”战役、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战、全国农运会消防安保攻坚战三场硬仗。
建筑施工方面:建设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谁发证,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强化落实建筑工程招投标、资质审批、施工许可、现场作业等各环节安全监管责任,大力整治借用资质和挂靠、违法分包和转包、以包代管,以及严重忽视安全生产、赶工期抢进度等建筑施工领域的突出问题。切实加强建设项目安全监管执法,对深基坑、高边坡、高大模板、脚手架、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等施工部位和环节进行重点治理,严防高处坠落、塔吊倒塌、支护垮塌、基坑坍塌、触电等事故发生。
其他行业领域方面:各行业主管部门要依法强化冶金、电业、机械制造、商贸、教体和水上交通等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工作。突出抓好冶金煤气、交叉检修作业、受限空间作业、高温液态金属吊运、粉尘作业等高风险作业环节和容易发生火灾、爆炸危险区域等安全专项治理和检查工作。
四、强化措施,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一)突出重点,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围绕交通运输、建筑施工、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行业领域和发生过安全事故的重点地区,以及管理混乱、安全状况不好的重点企业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围绕节后复工复产、转产转岗、新岗人员等易造成安全隐患的情况,集中开展一次春季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治理活动,确保新年度开好局;围绕确保高温汛期安全生产,集中开展一次以防高温、防雷电、防危化品爆炸、防矿山透水淹井、防尾矿库溃坝、防建筑施工垮塌等为主要内容的夏季安全生产大检查大督查活动,确保安全度汛度夏;围绕确保农运会和党的十八大期间全市安全生产万无一失,集中开展一次拉网式秋季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打非专项行动,全面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全面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围绕冬季安全生产特点,集中开展一次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大督查活动,重点排查整治景区景点、交通运输和人员密集场所等安全隐患,确保全年安全生产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二)加强联合执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针对无证无照或证照不全生产经营建设、已关闭小矿小厂死灰复燃、拒不执行停产整顿指令等典型违法行为,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搞好日常执法、重点执法和跟踪执法,健全完善执法机制。始终保持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高压态势,加大对习惯性、顽固性和屡纠屡犯、反复发生的非法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对已经取缔的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单位,一旦死灰复燃,要坚决果断地进行查处,从严惩治相关责任人;对非法违法行为等造成事故及谎报、瞒报事故的相关责任人,要及时移交司法机关,构成犯罪的要依法严肃追究刑事责任;要深挖严打非法违法行为背后的“保护伞”和黑恶势力,切实维护法律的严肃性、政府的公信力。
(三)全面落实和完善安全生产制度,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日常监管水平。要认真落实安全标准核准制度、危险性作业许可制度、企业领导班子成员现场带班制度、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制度、工伤保险制度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全面加强安全生产日常监管。认真分析和把握安全生产领域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针对安全生产管理上的漏洞和制度上的缺陷,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为安全生产提供更加完善的制度保障。
(四)加快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提高应急管理和事故应对处置能力。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及时修订完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对高危行业重点企业、重大危险源、要害生产部位进行全方位监控,不断提高应急管理水平。要依托骨干企业,建立完善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建立应急物资储备和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体系,不断提高抢险救援能力和水平。
五、夯实责任,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领导
(一)强化责任落实。要严格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实际控制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从严强化企业副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和领导干部现场带班责任,要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把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层层落实到车间、班组和每个生产环节、每个工作岗位,扎实推进安全生产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管理。要强化部门监管责任,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从严强化行业管理、专项监管责任,持续深化行业安全整治,充分发挥安委会作用,建立完善安全生产综合管理机制,建立健全联席联动和联合执法机制,切实增强安全生产齐抓共管的实效。要从严落实安全生产“属地监管”责任,全面加强辖区内中央、省属、市属和县属企业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对安全生产监管的重要部位、关键岗位,要配备得力领导和懂业务的管理人员,确保有人负责、有得力的人负责、能负得了责,一旦企业第一道防线出现失误,能够切实发挥拦截过滤作用,有效防范事故发生。
(二)严肃责任追究。强化事前问责,对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到位,导致安全隐患尤其是重大隐患长期存在,得不到及时有效治理或监控的,要实行挂牌督办。严肃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对发生事故的要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要依法从重从快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对瞒报、谎报、迟报事故以及事故发生后逃逸的,要严打重罚,强力推进安全生产责任落到实处。
(三)强化督查考核。县政府十七个安全生产督查组,要切实履行职责,及时深入分包乡镇(街道办)对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县安委会办公室要对各乡镇(街道办),县直有关部门和县政府十七个督查组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或考核,对重视不够,措施不力,支乎应付的单位或个人,要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对年终考核不合格的,要坚决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
二○一二年三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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