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群导航
|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
手机版
|
无障碍阅读
|
适老版

淅川县人民政府门户网

政府信息公开

全文检索
索引号: XC412927-02-2013-00031 发布机构: 淅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生效日期: 2013-12-05 废止日期: 2023-10-16
文 号: null 所属主题: 已归档

淅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南阳渠首环境保护中心项目工程建设协调指挥部的通知

来源:淅川县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3-12-05 浏览次数: 【字体:

淅政办〔2012〕53号

各相关乡镇、县直有关单位:
  为加强对“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河南南阳渠首环境保护中心”项目工程建设的协调,按期完成工程建设任务,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成立淅川县“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河南南阳渠首环境保护中心”项目工程建设协调指挥部。指挥部组成人员名单及各成员单位职责如下:
  一、项目工程建设协调指挥部成员名单
  指挥长:
  袁克政   县政府副县长
  副指挥长:
  廉振强   市环保局项目工程副站长
  徐 虎   九重镇党委书记
  丁秀峰   环境保护局局长
  成 员:
  党秀奇   财政局局长
  刘瑞英   监察局局长
  赵有法   规划局局长
  彭 硕    国土局局长
  张保柱   住建局局长
  张士文   公安局政委
  杨红举   电业局局长
  陈阵隆   环境保护局副局长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环境保护局,丁秀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各成员单位职责
  九重镇政府:做好工程施工环境协调及项目规划区内地表附着物的登记、补偿、拆迁等工作。
  县环保局:受县政府委托,负责南阳渠首环境保护中心项目工程全程组织、协调、检查、督导工作。
  监察局:对相关乡镇、县直单位贯彻落实工作及工作效率开展监督检查和跟踪问效。
  县公安局:负责维护项目建设过程中的施工周边环境,严厉打击强买强卖、盗窃施工料物、恶意阻扰施工等违法行为。
  县财政局:按照实际要求及任务完成情况及时做好相关资料的评审和资金拨付,确保工程顺利推进。
  县国土资源局:按照县政府要求,配合上级部门,做好土地报批等相关工作。
  县电业局:负责该项目施工过程范围内的电力供应及相关现有地面设施的迁移等相关工作。
  县规划局:配合上级部门做好前期规划及相关工作。
  县住建局:负责项目建设手续办理、质量监理等相关工作。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八日
【打印正文】
分享到:
×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