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XC412927-02-2013-00047 | 发布机构: | 淅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生效日期: | 2013-12-05 | 废止日期: | 2023-10-16 |
文 号: | null | 所属主题: | 已归档 |
淅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淅川县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淅政办〔 2012〕 77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部门 :
《淅川县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二○一二年七月二十日
淅川县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
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为了加快推进我县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 (以下简称“两个体系” )建设 ,缩小残疾人生活状况与社会平均水平的差距 ,实现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国残联等部门和单位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 (国办发〔 2010〕 19号 )、《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残疾人事业的实施意见》 (豫文〔 2009〕 80号 )和《南阳市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残疾人事业的实施意见》(宛发〔 2010〕 19号)精神 ,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 ,促进残疾人全面发展 ;坚持民生政策更多地向残疾人群体倾斜 ;坚持典型引领 ,全面推进 ;坚持统筹兼顾 ,分类指导 ;坚持政府主导 ,社会参与 ;坚持打好基础 ,逐步完善 ;加强制度建设 ,建立长效机制。
二、工作目标
按照保基本、广覆盖、多层次、可持续,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形式,实现政府主导、社会支持、残疾人参与相结合的工作目标;采取一般保障和特殊扶助相结合的形式和一般性制度安排与专门性制度安排相结合的形式;解决当前突出问题和逐步完善制度体系相结合的工作目标。紧贴实际,分类指导,加大投入,综合施策,予以优先发展和大力推进,努力使残疾人基本生活和服务需求得到制度性保障,生活状况稳定改善。
三、服务内容和保障措施
(一)拓宽信息渠道,健全信息系统。 积极统筹资源,组织力量,在全县残疾人大调查的基础上,对全县范围内残疾人数量、结构、分布、生活和需求状况进行汇总评估。同时,在乡一级建立电子化的全县残疾人信息管理系统和完整、规范的残疾人档案统计资料,夯实残疾人工作决策和运行基础。加强调查结果和基础数据的应用,找准弄清残疾人生产生活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以此为根据,研究制订残疾人保障和服务的政策措施,着力提高政策的科学性、务实性、针对性和有效性。注重依托各有关部门现有调查资源、系统和机制,拓宽残疾人信息收集、统计的渠道,实现对残疾人需求保障状况的全面、深入、及时、动态掌握。要以残疾人二代证发放作为残疾人调查摸底的重要契机和途径,扩展工作内容,强化数据采集,加快发放进度,努力实现把残疾人保障和服务建立在证件管理的基础之上。
(二)落实优惠政策,提高保障水平。 坚持“两个优先”原则,即在各类社会保障(保险)制度从广覆盖到全覆盖发展的扩面进程中,优先覆盖残疾人;在各类社会保障(保险)制度提高保障水平和待遇标准的过程中,优先惠及残疾人。一是强化基本生活保障。坚持区别对待、分类施策原则,解决好残疾人基本生活困难问题。二是强化医疗保障。残疾人在医疗机构就医挂号免交普通挂号费。鼓励医疗机构对残疾人就医适当减免检查、治疗、住院等有关费用。三是强化住房保障。残疾人申请廉租房符合条件的,有关部门应当予以优先安排。要按照规定将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纳入计划并给予补贴。对农村残疾人房屋、宅基地权证工本费给予优惠。因城乡建设需要拆迁残疾人房屋的,在安置地段、楼层、住宅无障碍改造等方面给予照顾。特别是在实施农民安居工程时,在同等条件下要将指标优先投向残疾人家庭,并搞好有针对性的无障碍规划设计。四是强化养老保险。落实城镇贫困残疾人个体户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优惠政策。
(三)提升服务质量,完善服务设施。 紧贴残疾人八个方面的服务需求,提升服务残疾人水平。继续将残疾人康复、教育、托养等专业服务设施建设纳入城乡公益性建设项目,优先安排立项、规划和建设用地等。一是拓展教育服务领域。城乡中小学校应当接受符合条件的残疾学生入学。对贫困残疾人家庭的学生,除免费提供教科书,并按照规定补助寄宿生活费等费用外,残疾人可以就近就便入学,不受学区限制。对考入大中专院校的残疾学生按照规定给予一次性补助。二是提升康复服务质量。县政府和相关部门将尽力为残疾人康复创造条件,按照规定对贫困残疾人康复经费给予补贴。依托我县残疾人康复中心现有医疗资源,设立和健全各类康复机构,不断改善设施设备,强化技术力量,并在残疾人较多的社区建好社区康复中心,推进康复服务进社区、进家庭。以捐赠、补贴等形式多渠道、最大化满足残疾人对于康复器具适配的需求。逐步提高残疾人心理干预能力,加强残疾人心理服务。推动社会医疗保障与残疾人康复服务的政策衔接配套,力保康复服务顺利实施和可持续发展。三是扩大促进就业服务面。认真贯彻《残疾人就业条例》,全面落实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安置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残疾人个体就业扶持、加强县级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建设,以充实服务内容、规范服务行为、强化信息管理为重点,提高残疾人就业服务水平。四是加大扶贫服务力度。着重依托现有扶贫开发资源,用好用足相关政策措施,坚持组织力量对重点贫困残疾人家庭包到户,狠抓残疾人脱贫致富示范户和创业致富示范基地创建,充分发挥示范推动作用。有计划、有针对性、高质量地搞好残疾人实用技术和就业技能培训。五是搞好法律服务。充分发挥残疾人法律援助中心和法律援助工作站的作用,实行援助电话公开制度,建立健全残疾人有诉求、援助机构有响应的工作机制和经费保障机制,不断加大对侵害残疾人合法权益案件的查处力度,增强威慑警示效应。六是提高托养服务标准。将托养服务与福利服务结合起来,按民政部门敬老院、福利院建设管理模式,大力发展残疾人集中托养服务,力争建设残疾人托养院,切实解决残疾人居家托养条件差、质量低、问题多的弊端,带动全县残疾人托养水平提升。
(四)强化宣传引导,优化社会环境。 调动各种宣传资源,运用各种宣传方式,大力宣传加快推进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的重要意义、政策措施、先进典型和新经验、新成效,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大力弘扬人道主义思想和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倡导“平等、参与、共享”的现代文明社会残疾人观,增强全社会尊残扶残助残意识,培育良好社会风尚。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扶残助残活动,组织好“全国助残日”、“国际残疾人日”等活动。切实增强政府各部门加快“两个体系”建设的自觉性、主动性,明确目标要求;加大残疾人困难状况真实报道力度,以引起全县各级各部门、全社会足够重视,并把残疾人助残扶残先进事迹和残疾人自立自强典型事迹宣传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做到发现、激励、扶持、培育和宣传、表彰相结合,努力用鲜活的事例、身边的榜样提高宣传的感染力、吸引力、信服力和深入度、实效性。
(五)实行资源整合,加大经费投入。 加快“两个体系”建设既靠政府主导,又靠社会参与。加大财政投入是加快“两个体系”首要和根本保障。要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大残疾人事业经费投入,提高残疾人事业支出在财政总支出中的比例,建立残疾人事业经费逐年稳定增长机制。同时,要按照财政安排、社会捐助及个人与单位负担多渠道筹集原则和社会化、市场化的思路,继续搞好助残募捐工作,变政府独家投资为吸引社会资本共同参与,最大限度吸纳聚集社会资金,增强残疾人事业发展的经费保障能力。财政、审计部门要加强对残疾人事业专项经费分配、使用和发放的管理监督,确保资金安全,提高使用效益。
(六)完善领导体制,强化基层基础。 一是完善领导体制。要把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纳入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相关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乡镇(街道)要明确一位领导同志联系和分管残疾人工作,坚持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定期听取汇报,认真研究部署,积极协调解决有关具体困难和问题。组织有关单位将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列入职责范围和目标管理,各负其责,密切协作,切实提高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工作水平。残工委要加强统筹协调和监督检查,指导基层组织充分发挥在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中的基础性作用,抓好各项政策和任务落实。残联组织要充分发挥党和政府联系残疾人桥梁和纽带的作用,抓好残疾人康复、就业、教育、托养等服务项目承办和管理工作,积极向政府反映残疾人的特殊困难和需求,协助政府做好有关政策、规划的制定和行业管理工作,当好党和政府参谋和助手。二是强化基层基础。进一步健全以县残联为主导、乡镇残联为骨干、村(社区)残协为基础的残疾人组织网络,选好配强县级残联领导班子,充实配强乡镇残联、村级残协专兼职干部,做好残疾人干部的选拔、培养和使用工作,解决好人员待遇问题,从政治上、工作上、生活上关心爱护,造就一支恪守“人道、廉洁、服务、奉献”职业道德的高素质残疾人工作干部队伍。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发展壮大助残志愿者队伍。要完善工作制度,改善工作条件,加强基层残疾人工作者的政策理论和业务知识培训,加强规范化建设和信息化建设,不断提高基层残疾人工作能力和水平。面对新的形势,要积极探索新的方法和途径,按照社会保障工作“一盘棋”要求,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各项残疾人保障政策的衔接和互动,实现残疾人社会保障全方位化,真正把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及推进工作落到实处,确保残疾人在“两个体系”建设中得到实惠。
四、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 ,县政府成立淅川县推进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分管副县长任组长 ,县政府办分管副主任、县残联主要负责同志任副组长 ,县委宣传部、县发改委、教体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人社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局、文化局、卫生局、统计局、扶贫办、公安局、地税局、工商局、国税局、县残联等单位分管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残联 ,县残联支部书记兼任办公室主任。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也要建立相应工作机制 ,加强领导 ,精心组织 ,统筹推进。各相关单位要通力协作 ,密切配合 ,认真抓好落实。城乡基层组织要发挥在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中的基础性作用 ,将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列入社区建设规划 ,抓好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 ,确保取得实效。
附件:
1 、淅川县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 、河南省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标准
主题词: 民政 残疾人 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 通知
抄 送:市残联,县委办、人大办、政协办
淅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 7月 23日印发
(共印 100份)
附件 1:
淅川县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
服务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 游金会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 黄广涛 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副主任
刘德政 县残联书记
成 员: 张本贵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杜云峰 县发改委副主任科员
邓俊国 县教体局副局长
刘奇伟 县民政局主任科员
程根伟 县司法局副局长
王光俊 县财政局会计核算中心副主任
李振华 县人社局副局长
张银中 县住建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
袁德显 县交通运输局主任科员
凌崇祥 县农业局主任科员
王志一 县文广新局主任科员
李建华 县中医药管理局副局长
薛明辉 县统计局纪检组长
张有清 县扶贫办主任科员
周 强 县公安局副局长
靳英杰 县国税局副局长
曹建平 县地税局副局长
杨海超 县工商局副局长
王青显 县残联副主任科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残联 ,刘德政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具体事务。
附件 2:
河南省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
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标准
一、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
( 一 )社会救助
1 、将符合城乡低保条件的残疾人全部纳入低保范围。靠父母或兄弟姐妹供养的成年重度残疾人单独立户的 ,按规定纳入低保范围。
2 、对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后生活仍特别困难的残疾人家庭 ,采取其他措施保障其基本生活 ;对一户多残、老残一体等特殊困难家庭和低收入残疾人家庭 ,实行临时救助。
3 、城乡广泛开展对残疾人的各种社会救助活动。将符合条件的城乡贫困残疾人纳入医疗救助范围 ,提高救助标准 ;对贫困残疾人实施康复救助。
4 、将住房困难的低收入残疾人家庭纳入城市住房保障和城乡住房救助范围。对符合城市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残疾人家庭做到应保尽保 ,并优先安排实物配租廉租住房 ,帮助进行无障碍改造。整合资源 ,实施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危房改造项目 ,完成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任务。
( 二 )社会保险
5 、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全部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范围 ,将贫困残疾人纳入城乡医疗救助范围。
6 、民政部门和财政部门对贫困残疾人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个人负担的缴费给予补贴 ;对参加职工养老保险的城镇贫困残疾人个体户和各类企业招用符合条件的残疾就业困难人员按照规定给予基本养老保险补贴 ;对农村重度残疾人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按照个人最低缴费标准给予全额补贴。
7 、将符合规定的残疾人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 ,稳步提高待遇水平。
( 三 )社会福利
8 、政府对重度残疾人适配基本型辅助器具、日间照料、护理、居家服务制定特惠政策并给予补贴。
9 、开展智力、精神残疾人和重度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并达到规定目标。将“三无” (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抚养人或赡养人 )残疾人纳入五保集中供养或居家安养范围。对孤残儿童实施养育、康复、教育、就业、住房等相配套的综合性福利政策。加强社会福利机构建设 ,改善孤残儿童及精神病人福利机构基础设施条件。
10 、实施“阳光家园”计划。省辖市、县 (市、区 )残联分别建设 1所残疾人托养服务中心 ,为残疾人提供基本和急需的托养服务 ,对日间照料和居家安养服务进行指导。乡镇 (街道 )、社区依托社区服务设施、福利机构开展日间照料等服务。
二、残疾人服务体系建设
( 一 )康复
11 、 将残疾人康复工作纳入当地社区建设、区域卫生建设规划。
12 、两年内对具备康复条件、有康复需求的贫困家庭及福利机构的 0— 6岁残疾儿童全部免费实施抢救性康复。残疾儿童康复建档率 100%。
13 、建立完善的社会化康复服务体系。省辖市和县 (市、区 )要以专业康复机构为骨干 ,以社区为基础 ,以家庭为依托 ,发挥医疗机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特教机构、残疾人集中就业单位、残疾人福利机构的作用 ,形成社会化的残疾人康复服务体系 ;乡镇 (街道 )依托卫生院建设不少于 40平方米的社区残疾人康复室 ;村 (社区 )依托卫生室或社区卫生服务站设置残疾人社区康复服务站。综合医院康复科开展残疾人康复技术培训和技术指导服务 ;特殊教育学校、社区服务机构、福利企事业单位等残疾人较为集中的单位对残疾人开展康复训练与服务。
14 、全面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目标 ,达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指标体系规定标准。
( 二 )教育
15 、省辖市、县 (市、区 )政府和教育部门切实将残疾人教育纳入当地教育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和教育发展评价考核体系 ,统筹安排 ,重点倾斜。
16 、省辖市至少建有 1所综合性、质量较好、规模较大的特殊教育学校 ,同时向周边县 (市 )辐射。有条件的普通中小学附设特殊教育班。 30万人口以上、残疾儿童较多的县 (市 )建 1所独立设置的综合性或单一性的特殊教育学校。视力、听力、智力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国家和省规定要求。
17 、高水平、高质量普及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 ,适应接受普通教育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到当地儿童少年同等水平。加快发展残疾儿童学前教育 ,基本普及残疾儿童学前一年教育 ,残疾儿童学前毛入学率达到 60%以上。
18 、加快发展以职业教育为主的残疾人高中阶段教育。普通高中阶段教育机构扩大招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学生数量 ,残疾人中等职业教育机构扩大招生规模 ,省辖市举办盲 人、聋人高中阶段教育 ,按规定落实残疾学生人均公用经费标准。
19 、全面实施残疾学生免费义务教育政策 ,普通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中残疾人家庭子女及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和中等职业学校一、二年级在校生中残疾学生全部享受国家助学金 ;在特殊教育学校职业高中班就读的残疾学生也应享受国家助学金 ;逐步实行残疾人免费接受中等职业教育。
( 三 )就业
20 、初步形成市场经济条件下促进残疾人就业的政策体系。贯彻执行《河南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 ,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实施面达到 90%以上 ,保障金征收、管理、使用规范 ;政府招录公务员时不得拒绝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报考和录用 ;个体就业和自愿组织起来就业发展较好 ,各项优惠扶持政策落实到位 ;建立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机构 ,培训有就业愿望的残疾人 ,培训后就业率达到 75%以上。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纳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农业、扶贫等部门职责范围 ,培训经费逐年增加。
21 、政府优先采购集中使用残疾人的用人单位的产品或服务 ;政府开发的公益性岗位按规定安置符合条件的残疾人 ;盲人按摩事业有较大发展 ,经过培训的盲人按摩人员就业率达到 95%以上。
22 、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符合劳动力市场“科学化、规范化、现代化”建设要求 ,能为残疾人提供职业指导、职业介绍、职业适应评估、就业和失业登记等就业服务 ;开展盲人按摩管理指导和服务工作 ;统一服务对象 ,统一业务流程 ,统一机构标识 ,统一人员标准 ,统一服务准则 ;业务流程规范 ,服务职能完善 ,信息化建设成效好。
( 四 )扶贫
23 、政府及扶贫机构将残疾人扶贫开发纳入工作计划 ,统一组织 ,统筹安排 ,同步实施。在符合扶贫政策的前提下 ,优先扶持贫困残疾人。落实各项优惠政策 ,使贫困残疾人稳定解决温饱问题。
24 、坚持以直接扶贫为主 ,因地制宜 ,选择行之有效的扶贫方式和扶贫项目 ,带动残疾人脱贫。举办针对农村残疾人特点的实用生产技术培训 ,使贫困残疾人得到较好培训。
( 五 )无障碍、维权
25 、新建、改建城市道路、交通设施、绿地、广场公园、重要公共建筑物、居住区以及住宅时 ,认真执行《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 ,城市原有道路、交通设施、重要公共建筑物、居住区以及住宅没有无障碍设施的 ,制定计划 ,按规范要求完成改造 ,推进城市无障碍化。铁路旅客车站、码头、城市交通设施等公共场所无障碍建设达到国家标准。有关部门将信息交流无障碍纳入信息化建设规划 ,政府政务信息公开采取信息无障碍措施 ,公共服务机构提供语音、文字提示、盲文、手语等无障碍服务。图书和声像资源数字化建设实现信息无障碍。
26 、加强维权机构建设 ,建立残疾人维权工作机制 ,完善政策体系。省辖市、县 (市、区 )、乡镇 (街道 )普遍制定扶助残疾人规定 ,村 (居 )民公约中有扶残助残的内容 ,各项政策均落实较好。
27 、完善残疾人法律救助制度 ,为残疾人提供优先、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 ,残疾人合法权益得到较好维护 ;有关部门及时调查处理侵害残疾人合法权益的大、要案件 ;妥善处理残疾人专用机动车营运问题 ,切实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 ;畅通信访渠道 ,认真妥善处理残疾人来信来访 ,建立完善残疾人信访长效工作机制 ,集体上访案件迅速得到较好解决。
( 六 )文化、体育
28 、残疾人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广泛开展 ,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免费向残疾人开放 ;市级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设残疾人阅览室 ,公共图书馆建立盲人有声读物阅览室 ;市级电台和电视台积极创造条件 ,开设残疾人专题节目和手语节目 ,影视作品和节目要加配字幕。
29 、建立健全残疾人文化体育管理机构和组织 ,建立残疾人文化体育人才的选拔、培养、奖励、激励机制 ,将残疾人文艺体育人才培训纳入文艺体育人才培训计划。
三、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的体制机制
30 、政府高度重视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 ,摆上重要议事日程 ,纳入当地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体系总体规划 ,并予以优先发展。以政府名义制定出台配套落实政策。建立、健全残疾人“两个体系”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 ,配备必需的工作人员。
31 、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 ,研究、协调、解决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残工委各成员单位分工明确 ,责任落实 ,将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纳入本部门计划和规划 ,形成运转良好的工作机制。
32 、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工作经费及残疾人事业其他经费列入财政预算 ,切实得到保障 ,并随着经济增长逐年加大投入。
33 、省辖市、县(市、区 )残联机关内设机构符合规定 ,工作人员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 ,人员、编制适应工作需要。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达到省编办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 (豫残联〔 2010〕 76号 )的要求。
34 、乡镇 (街道 )残联设在编的专职理事长主持日常工作 ,由党委、政府任命 ;至少有 1名残疾人专职委员协助理事长开展工作。乡镇 (街道 )设立残疾人服务站 ,作为公益性事业单位 ,纳入财政全额预算管理 ,编制适应工作需要。村 (社区 )成立残协 ,选聘 1名残疾人专职委员协助村 (社区 )残协主席开展工作。
35 、残疾人工作者及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托养、文化体育、社会工作等专门人才定期得到培训 ,素质较强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落实为残疾人服务的工作人员的待遇政策。乡、村两级残疾人专职委员全部配备到位 ,待遇落实到位。
36 、残疾人基础设施纳入城乡公益性建设项目 ,财政加大投入 ,给予重点支持。县 (市、区 )、乡镇 (街道 )残疾人基础设施建设达到国家标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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