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XC412927-02-2013-00059 | 发布机构: | 淅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生效日期: | 2013-12-05 | 废止日期: | 2023-10-16 |
文 号: | null | 所属主题: | 已归档 |
淅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淅川县加强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查处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淅政办〔2012〕97号 |
为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平正义,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关于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规定,完善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制度,加强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侵害劳动者权益行为的打击力度,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关于加强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查处工作的通知》(人社部〔2012〕3号)文件精神,经县政府研究,成立淅川县加强对拒
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查处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贾松啸 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
范金强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李士清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殷国红 县政府法制办公室副主任
成 员:
李自军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王 平 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
杨瑞琴 县人民检察院公诉局局长
朱少林 县公安局党委委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李自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一二年八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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