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XC412927-02-2013-00071 | 发布机构: | 淅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生效日期: | 2013-12-05 | 废止日期: | 2023-10-16 |
文 号: | null | 所属主题: | 已归档 |
淅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2年淅川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淅政办〔2012〕112号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2012年淅川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二O一二年九月二十九日
2012年淅川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 |
为扎实推进我县2012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切实改善农村困难群众的住房安全和生活条件,促进农村和谐安定,根据南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2012年南阳市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宛危改组﹝2012﹞2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和工作原则
(一)目标任务
2012年,我县危房改造任务为3200户,其中:九重镇250户,厚坡镇250户,上集镇200户,香花镇200户,马蹬镇200户,盛湾镇150户,大石桥乡150户,老城镇150户,毛堂乡100户,金河镇100户,荆紫关镇100户,寺湾镇100户,西簧乡100户,仓房镇100户,滔河乡50户。
(二)工作原则
1、因地制宜、经济实用原则。农村危房改造要从当地实际出发,实事求是,量力而行,确保改造的住房满足农村困难群众的基本居住需求。
2、最贫困、最危险原则。不搞普惠制,把最贫困、最危险作为危房改造对象确定的必要条件,必须同时满足经济上最困难(五保、低保等)和居住危房两个条件。
3、统筹安排、规划先行的原则。农户自建时,需把握原址、就地就近改造原则,反对大拆大建。在与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相结合时,要充分考虑危改对象及低收入家庭的需要,按照“对象不变、面积不超、工期不拖”的要求,根据当地实际适量规划建设40-60平方米的住房供符合农村危房改造补助条件的农户居住,对于在新型农村建设中符合“两最”标准的补助对象,可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给予适当倾斜。
4、突出地方特色原则。结合当地实际,强调尊重传统习惯、使用传统工艺和工匠,突出地方特色。
5、公开公平原则。规范操作程序,公开扶助政策、公开申请条件、公开审批程序和审批结果,阳光操作,接受社会监督。
二、补助对象和标准
(一)补助对象。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重点是居住在危房中的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其他贫困户等。各乡镇要按照优先帮助住房最危险、经济最贫困农户解决最基本安全住房的要求,合理确定补助对象。危房是指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鉴定属于整栋危房(D级)或局部危险(C级)的房屋。
(二)补助标准。2012年农村危房改造补助标准为每户平均7700元(其中中央补助7500元,省级补助200元)。依据改造方式 、建设成本和补助对象自筹资金能力等,合理确定D级、C级危房改造数量,对各类对象的补助标准为:
1、C级危房维修:5000元以下(含5000元);
2、D级危房重建:
①特殊困难户:15000元-20000元;
②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7500-15000元;
③其他贫困户:5000元-10000元。
三、资金筹措与使用管理
(一)资金筹措。2012年我省将根据上年度试点地区农户数、危房数、地区财力差别、上年地方补助资金落实情况、试点工作绩效等因素分配中央补助资金和省级配套资金,并将补助资金一次性分配到乡镇,由省财政厅会同省发改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另文下达。各乡镇要采取积极措施,整合相关项目和资金,将抗震安居、自然灾害倒损农房恢复重建、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扶贫安居、库区移民、生态移民等资金与农村危房改造资金有机衔接,通过政府补助、银行信贷、社会捐助、农民自筹等多渠道筹措农村危房改造资金。各级财政要将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地方补助资金和项目管理等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切实加大资金投入力度。
(二)资金使用管理。各乡镇要按照《中央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社[2011]88号)等有关规定加强农村危房改造试点补助资金的使用管理。补助资金要实行专项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并按有关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严格使用,健全内控制度,执行规定标准,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财政局要会同发改、住建等单位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及时下达资金,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并积极配合做好审计、稽查等工作。财政、发改、审计、监察、住建等单位要定期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问题严重的要公开曝光,并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四、时间节点
第一阶段:10月15日前。主要任务是:宣传发动、成立机构、培训人员、研究政策、安排任务等。
第二阶段:10月16日-11月20日。主要任务是:将任务落实到农户,核定农户资金补助方式和补助数额,组织拆旧建新、修缮加固等。
第三阶段:11月21日-12月20日。主要任务是:检查验收,总结经验,召开总结表彰会议等。
五、工作要求
各乡镇要认真组织编制2012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政策措施、任务分配、资金安排、监管要求。在综合考虑实际需求、建设与管理能力、地方财力、工作绩效等因素的基础上,将改造任务细化分解到村庄,并于2012年10月10日前将2012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报县住建局、发改委和财政局备案。
(一)改造方式和要求
1、改造方式。经鉴定属整体危险(D级)的应拆除重建,属局部危险(C级)的应修缮加固。各乡镇要因地制宜,积极探索符合本地实际的危房改造方式。重建房屋以农户自建为主,农户自建确有困难且有统建意愿的,地方政府要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帮助农户选择有资质的施工队伍统建。坚持以分散改造为主,在同等条件下危房较集中的村庄可优先安排任务。积极编制村庄规划,统筹协调道路、供水、沼气、环保等基础设施建设,整体改善村庄人居环境。
2、改造要求。合理搭配D级和C级房屋改造数量,在完成年度工作任务的基础上,确保改造后的房屋符合抗震等防灾设防要求。在满足基本居住功能和安全的前提下,严格控制建筑面积和总造价,新建住房面积原则上控制在每户40至60平方米以内。各乡镇政府要积极引导,防止出现群众盲目攀比、超标准建房的问题,要组织技术力量编制可分步建设的农房设计方案并出台配套措施,指导农户先建40到60平方米的安全房,富裕后再进行扩建。农房设计要符合农民生产生活习惯,体现民族和地方建筑风格,注重保持田园风光与传统风貌。要加强地方建筑材料利用研究,传承和改进传统建造工法,探索符合标准的就地取材建房技术方案,推进农房建设技术进步。要结合建材下乡,组织协调主要建筑材料的生产、采购与运输,并免费为农民提供主要建筑材料质量检测服务。
(二)操作程序
1、个人提出申请。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条件的家庭,由户主自愿向村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同时提供户籍、农村五保供养证、低保金领取证、贫困户证明和危房照片等证明材料。
2、集体评议。村民委员会收到危房改造申请后,召开全体村民会议或经村民代表会议评议,初定危房改造对象,并予公示。对符合条件且公示无异议的,填写《河南省农村危房改造农户建(修)房申请表》(附件),属新建房屋的,还要签订建新拆旧协议,一并上报乡镇人民政府;对经评议或公示存在异议、经复核不符合补助对象条件的,要及时向申请人说明原因。
3、入户审核。乡镇人民政府对村民委员会上报的申请材料,要及时进行审查,必要时,可采取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等方式,对申请人的住房和家庭经济情况等进行调查核实。符合条件,报县级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审批。不符合条件的,将材料退回,并说明原因。审查结果要在乡镇人民政府政务公开栏进行公示。
4、审批和公示。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对各乡镇人民政府上报的申请材料进行实地复核。对符合补助对象条件的,予以批准,并根据专业人员对住房危险程度做出的鉴定意见,核定补助方式及标准。对不符合补助对象条件的,不予批准,并说明原因。审批结果要向社会公开,同时在村委会和村民小组进行张榜公示。
5、组织实施。各乡镇人民政府根据县下达的年度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和补助资金,结合实际组织实施。同时,要建立农村危房改造质量安全制度,严格执行《农村危房改造抗震安全基本要求(试行)》(建村[2011]115号),积极探索抗震安全检查合格与补助资金拨付进度相挂钩的具体措施。
6、竣工验收。房屋竣工后,由各乡镇组织村镇建设发展中心和相关站所对翻建新建、修缮加固住房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县危房改造领导小组组织有关部门人员进行抽查。
7、档案管理。各乡镇要按照危房改造农户档案管理有关要求,实行一户一档,批准一户、建档一户,完善危房改造农户纸质档案,规范有关信息管理。农户纸质档案必须包括档案表、农户申请、审核审批、公示、协议等相关材料,其中档案表必须按照信息系统公布的最新样表制作。在此基础上,县住建局要严格执行危房改造农户纸质档案表信息化录入制度,确保农户档案及时、全面、真实、完整、准确录入信息系统。危房改造农户档案录入情况及相关数据是绩效考核的内容和依据,各乡镇要加强对已录入农户档案信息的审核与抽验,并逐步向社会公开农户档案有关信息。改造后农户住房产权归农户所有,并根据实际做好产权登记。各乡镇村镇建设发展中心要严格执行工程进度月报制度,于每月5日前将上月危房改造进度情况报县住建局。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县政府成立以分管领导为组长,县发改、财政、住建、监察、规划、房管、民政、国土、扶贫、残联等有关部门参加的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加强对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组织和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各乡镇政府也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结合实际制定危房改造规划和实施细则,落实工作人员和工作经费,整合利用各方资源,强化项目组织实施,确保顺利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二)落实责任。今年我县的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仍实行地方政府负责制,按属地实行管理,县政府负责编制县域农村危房改造规划、制定扶持政策和监督检查,审批危房集中改造项目、落实地方资金。危房改造项目实行计划、任务、资金、目标、责任“五到乡镇”,即项目工程建设的计划下达到乡镇、任务落实到乡镇、资金拨付到乡镇、目标和责任明确到乡镇。凡是发现违背和变通执行国家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和原则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查处,严肃处理。
(三)宣传引导。各乡镇要采取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宣传栏和标语等多种形式,开展广泛深入的宣传动员,使农村危房改造的各项政策深入人心,引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大力支持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要及时宣传报道各乡镇的工作进展情况和好典型、好经验、好做法,激发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为改善农村困难群众的居住条件做出积极贡献。
(四)监督检查。各乡镇、街道要认真贯彻落实本实施方案要求和其它有关规定,主动接受纪检监察、审计和社会监督。加强农户补助资金兑现情况检查,坚决查处冒领、克扣、拖欠补助资金和向享受补助的农户索要“回扣”、“手续费”等行为。要建立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年度绩效考评制度,逐级开展年度绩效考评,健全激励约束并重、奖惩结合的任务资金分配与管理机制。县住建局要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年度绩效考评办法,全面监督检查当地农村危房改造任务落实与政策执行情况,对各乡镇危房改造工作实行年度绩效考评,综合评价各乡镇政策执行、资金落实与使用、组织管理、工程质量与进度、建筑节能示范管理监督检查等情况,公布绩效考评结果与排名,并将考评结果作为安排下一年度改造任务的重要依据。
附件:
1、河南省农村危房改造农户建(修)房申请表
2、淅川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1:
河南省农村危房改造农户建(修)房申请表
县(市、区): 乡(镇): 村民委员会: 村民小组:
户主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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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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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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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人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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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户贫困 类型 |
□ 分散供养五保户 □ 低保户 □ 其他贫困户 |
是否为贫困 残疾人家庭 |
□ 是 □ 否 |
上年家庭年纯收入 ( 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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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住房建 造年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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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住房结 构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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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住房建筑面积(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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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户联 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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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 方式 |
□ 自建 □ 统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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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意愿 |
□ 新建 □ 维修 |
改造 原因 |
□ 无房 □ 危房 □ 其它原因 |
改造 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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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造后房屋结构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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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造后房屋建筑面积 (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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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投资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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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筹资金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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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补助资金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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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造前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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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委会评 议 意 见 |
经调查,上述情况属实。根据其本人意愿和实际情况,建议补助其新建(修缮)住房,如作为补助对象,我们将督促其按质按时完成施工任务。
单位(盖章 )
调查人: 村主任: 2012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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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审核意见 |
经调查和评审,上述情况属实,建议补助其新建(修缮)住房。共安排补助资金 元。
单位(盖章) 调查人: 批准人: 2012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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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区)农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审批意见 |
经调查、审核,上述情况属实。经研究同意其对房屋进行新建(修缮)。
单位(盖章) 调查人: 批准人: 2012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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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 、 旧住房结构类型:茅草房,泥草房,土窑,土坯、夯土房(无立柱),砖、石等简易砌体结构(无砖柱、构造柱,无圈梁等),竹木、木结构,砖木、石木、土木结构(木框架),砖混结构(有砖柱或构造柱,有圈梁等),钢筋混凝土结构,轻钢结构,其它结构。
2 、 改造方式:修缮加固、原址翻建、异地非集中建、异地相对集中新建、房屋置换、无房户新建。
3 、 改造后房屋结构类型:茅草房,泥草房,土窑,土坯、夯土房(无立柱),砖、石等简易砌体结构(无砖柱、构造柱,无圈梁等),竹木、木结构,砖木、石木、土木结构(木框架),砖混结构(有砖柱或构造柱,有圈梁等),钢筋混凝土结构,轻钢结构。
附件2:
淅川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全建军 县政府党组副书记
副组长:李建涛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崔改平 县发改委主任
梁明贵 县财政局局长
张宝柱 县住建局局长
成 员:王黎明 县纪委常委、监察局副局长
王明铁 县检察院副检察长
李丛科 县住建局副局长
刘德政 县残联党支部书记
孟朱锋 县民政局副局长
王秀恒 县扶贫办副主任
王军伟 县规划局副局长
赵 栓 县房管局副局长
杨建军 县审计局副局长
周培江 县国土局副主任科员
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住建局,李丛科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组织和协调。
抄送: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协办
淅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9月29日
(共印3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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