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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XC412927-02-2013-00087 发布机构: 淅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生效日期: 2013-12-05 废止日期: 2023-10-16
文 号: null 所属主题: 已归档

淅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淅川县2012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淅川县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3-12-05 浏览次数: 【字体:

淅政办〔2012〕147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相关单位:
  《淅川县2012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予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二○一二年十一月二十日
  

 淅川县2012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加快推进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大力提升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公共服务能力,强化农业科技服务。根据《河南省农业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12年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农财务[2012]35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实施目标
  按照“三化”协调发展,围绕加快建设渠首高效生态经济示范区的战略部署,根据不断增强农业现代化科技支撑能力的总体要求,以“科技进村入户,助力增产增收”为主题,以满足农民的科技需求为出发点,以服务农民的成效为检验标准,通过明确职能、理顺体制、优化布局、加强队伍、充实一线、创新机制等一系列措施,通过体系建设和补助项目,进一步建立运行高效、服务到位、支撑有力、农民满意的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健全完善“专家+试验示范基地--农技指导员--科技示范户--辐射带动户”的农技示范推广服务机制,真正发挥好基层农技推广机构在农技推广中的主导作用。
  二、主要任务
  以进一步深化改革、加强体系建设为核心,以激活运行机制为主线,以加强队伍建设为基础,加快实施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步伐,不断健全管理体制,完善服务机制、提升队伍能力,提高服务效果,形成县乡齐抓共管、部门协同推进的农技推广任务。
  (一)深化体系改革。严格落实中央及省、市有关要求,进一步强化基层农技推广机构的“公益性”定位,根据其公益性职能和任务,合理确定各乡镇农技站人员编制,明确工作职责和要求。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着重强化县级主管部门的管理,努力解决管人与管事分离的问题。
  (二)完善工作机制。坚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进一步完善以“包村联户”为主要形式的工作机制和“专家+试验示范基地--农技指导员--科技示范户--辐射带动户”的技术服务模式,建立健全县、乡、村农业科技试验示范网络,带动全县基层农技推广体系的改革与建设。第一,要根据生产实际遴选和认定试验示范基地。其中:小麦、玉米和茶业基地各1个。第二,要遴选科技示范户。其中:种植业围绕3-5个主导产业,以种粮大户、农业专业合作社等为重点,遴选1000个科技示范户,第三,要带动辐射户。种植业每个示范户示范带动周边20个农户。
  (三)夯实人才基础。一要建立专家团队。县成立县级专家组,每个主导产业设1名首席专家,实行技术服务首席专家负责制。二要认真选聘农技指导员。县农业局要扩大农技指导的覆盖面,按照与科技示范户1:10的比例选聘农技指导员(含县级农场),农技指导员实行包村(场)联户制,每个农技指导员负责指导2个左右行政村(农场)、10个左右示范户,全年进村入户时间不少于100天。三要强化人员培训。对现有技术人员开展业务能力提升培训,县选派2-4名年龄在40周岁以下、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和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技术骨干,参加农业部组织的异地研修;选派40名以上年龄在45周岁以下、具有初级及以上职称和8年以上工作经验的基层农技人员,到现代农业技术培训基地参加省级组织的集中培训。县要聘请专家对农技指导员进行轮训,每人每年必须接受5天以上的培训;利用“农业科技网络书屋”,组织农技人员加强学习,逐步提高业务能力;积极探索在职攻读学位等其他培养方式,有效提高基层农技人员的专业技能水平。四要开展农技推广服务特岗计划试点。选择积极性高、条件好的乡镇及县直有关部门开展试点,根据今后几年空编数量,由相关部门按规定程序聘用符合条件的农科专业毕业生担任特岗农技人员,落实相关政策,留住、稳住人才,逐步改善农技推广队伍结构。
  (四)提升服务水平。明确工作目标,整合现有资源,突出关键环节,着力提升基层农技推广服务水平。以现有粮棉油高产创建、阳光工程培训、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等重大项目为依托,进一步整合资源、突出重点、形成合力;以服务主导产业、解决农业生产关键环节为导向,强化农技人员知识更新和业务技能培训,规范服务行为,切实提升农技推广服务水平;以推广农业产业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为目标,制定全县农技推广计划、技术实施方案和明白纸等,组织农技人员深入一线开展技术服务;支持农业科研院所、农业院校和涉农企业广泛参与农技服务。努力实现农业科技服务全覆盖全程化,做到先进适用技术进村入户落地,使农民真正受益。
  (五)强化财力保障。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发〔2006〕30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改革加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豫政〔2007〕78号)精神,采取有效措施,切实保证对基层公益性农技推广机构的财政投入。县乡财政对公益性推广机构履行职能所需经费要给予保证,把基层农业技术推广机构人员工资和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持续加大对农技推广、农民科技培训、农技人员知识更新培训等工作的支持力度。
  三、项目实施内容
  (一)扶持范围
  扶持范围覆盖全县所有种植规模在一定标准以上的乡镇和农场。县要按照中央和省农技推广体系改革要求完成改革任务,必须在乡镇一级有机构、有编制、有人员、有经费保障。
  (二)资金分配
  项目投资总额427万元。由两个项目资金构成,一是基层农技推广服务体系建设项目342万元,其中:中央扶持资金285万元,地方配套资金57万元;二是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资金项目85万元。
  资金分配原则:一是乡镇站建设要体现全覆盖、普惠制。二是依据各乡镇农作物播种面积,确定扶持基数。三是对粮食总产量较高的乡镇,适当给予不同程度倾斜。四是对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工作成效突出、农作物种植面积较大、特色支柱产业突出的乡镇适当倾斜。
  (三)建设内容
  1、基层农技服务体系建设年底前必须全面完成建设任务。
  ①每乡镇农技站改扩建业务用房180平方米,总投资10.8万元,其中:中央预算资金9万元,地方配套1.8万元。各乡镇要按照农业局制定的标准和要求,于12月20日前完成改扩建任务,农业局负责牌子及标识的统一制作。
  ②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要按照省级方案的要求,统筹安排,加快进度,抓紧落实,确保按期完成各项任务。仪器设备配置,每乡镇农技站配置26台套,农业局负责组织实施仪器设备投标、采购、安装及培训工作,12月底前投入应用。
  2、农业科技补助总经费85万元。
  ①农业技术推广服务补助。主要用于基层农技人员进村入户开展技术服务的补助(不低于总经费的25%);完成高产创建、统防统治、一喷三防、测土配方施肥、防灾减灾等农业技术推广重大任务的绩效奖励(不低于总经费的5%);技术资料印刷、制度建设及工作考评等管理费(不超过总经费的5%);聘请技术专家的补助(约占总经费的5%)。
  ②农业科技示范补助。主要用于农业科技示范户采用新品种、新技术的种子,以及购买农药、化肥等补助(不低于总经费的15%);对试验示范基地购买农药、化肥、试验设施装备等物资及组织展示活动,对采取关键农时季节播放农业科教片、网络书屋、3G技术等现代化推广方式进行补助(约占总经费的30%)。试验示范基地、农业科技示范户,主要用于补助购买小麦条锈病防治特效农药。11月底各乡镇要将农业局分配的科技示范户名额落实到户,并填好表格上报县农业局,12月底完成补助物资发放工作。
  ③农业技术人员能力建设补助。主要用于基层农技人员参加培训和继续教育所需的费用(不低于总经费的15%);对实施“特岗计划”,大学生到一线从事农技推广服务工作给予适当补助(根据试点情况另行确定)。在粮棉油高产创建项目实施区,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资金重点围绕高产创建工作开展农技人员培训和技术服务。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
  各乡镇要按照强化公益性职能、放活经营性服务的要求,加大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力度,规范建立基层农技推广机构,有效发挥其主导和带动作用。农业局要加强对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工作的领导,明确工作职责,强化工作措施,加强对项目实施的组织、指导、监督和考核。县乡财政要安排必要的工作经费,用于省、市、县农业行业主管部门进行项目组织管理和绩效考评。县成立由县政府主管农业副县长顾理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强化组织协调,确保此项工作扎实有效开展。要进一步完善管理机制,切实加强县农业局对乡镇农技站的领导和管理。县乡两级推广机构的资金来源由财政全额拨款。以充分发挥整体服务功能,推动政策到位、人员到位、资金到位、条件到位、制度到位。
  (二)强化绩效管理
  县农业局把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作为对乡镇农业服务中心进行延伸绩效管理的试点项目,通过对补助资金的使用管理和绩效考核,进一步推进政策落实,加快推动改革建设。要强化对考核结果的应用,并将其作为下一年度资金安排的主要依据。对优秀的乡镇要给予通报表扬并可适当增加下一年度资金规模。对考核成绩较差的给予通报批评、减少补助经费直至取消补助资格。
  各乡镇要建立健全绩效考核机制,客观衡量农技人员工作情况和服务质量,将其工作量和进村入户推广技术的工作实绩作为主要考核指标,将农民群众对农技人员的评价作为重要考核内容。县将采用乡级自我评价、县级初步评审、第三方电话调查等方式,重点考核三个方面的机制建设情况:一是岗位责任制。按照县级工作方案,层层、逐个落实岗位责任,明确每个农技指导员的工作内容、服务对象,量化工作指标和任务要求。二是工作任务公开制。全面推行工作日志公示和考勤制度,把每个农技指导员的下乡记录和技术服务情况张贴公示,强化群众监督。三是三方考评制。建立健全县级主管部门、乡镇政府和农民群众三方考评制度,对农技指导员的工作完成情况、满意度和技术水平等进行综合全面评价,将考核结果直接与绩效奖励相挂钩,奖励先进,督促末位,杜绝补助资金平均发放、违规补助,充分调动每个技术指导员的工作积极性。
  (三)强化管理监督
  一是强化组织管理。县农业局、财政局共同负责。具体项目实施工作,县农业局负责种植业具体项目任务的落实及绩效考核的具体工作。二是强化资金监管。要切实加强对补助资金的使用管理,建立相关管理制度,确保专账管理、专款专用;规范资金使用方向和支出范围,严禁将补助资金用于开支工资;严格支出程序、完善支出手续;认真执行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建立备查账和相应的工作手册,记录每笔报账和领取补助的事项和金额,以备查询和检查;将科技示范户、农技指导员、示范基地等资金补助信息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县农业局、财政局把资金使用管理作为绩效考评的重要内容,按照方案要求,不定期开展督查,一旦发现违规违法行为,按律严肃处理。三是强化档案管理。对技术指导员胸牌和手册、科技示范户门牌和手册、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标牌要统一制作、规范管理;主导产业分布及包村联户服务图及各项工作制度要张贴上墙;要广泛印发主导品种与主推技术明白纸;要建立农技指导员、科技示范户、试验示范基地档案;农技指导员、试验示范基地开展技术服务、培训农民、展示活动等要有记录、有音像资料;要明确信息管理员,对省、市、县专家组及示范基地、技术指导员、科技示范户基本情况都要认真及时在网上填报。
  (四)强化宣传总结
  全县农业部门要及时宣传项目实施中的成功模式和经验,大力宣传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的成果和基层农技人员的先进事迹,扩大项目的影响力,争取各方认可和支持。请各乡镇农业服务中心认真总结工作实施过程中的经验和问题,于2012年12月底前将总结报告报送县农业局相关科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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