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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发布机构: 淅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生效日期: 2013-12-05 废止日期: 2023-10-16
文 号: 所属主题: 已归档

淅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13年度春运工作的通知

来源:淅川县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3-12-05 浏览次数: 【字体:

淅政办〔2013〕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
  根据中央和省、市春运工作部署,2013年度春运工作自1月26日开始至3月6日结束,共计40天。为切实做好我县2013年度春运工作,确保春运期间人流、物流运行安全畅通,满足群众出行需要,保障群众欢度新春佳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春运工作领导
  做好春运工作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也是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为切实加强对春运工作的领导,县政府决定成立淅川县春运工作指挥部,县政府党组成员、副县级干部周红军任指挥长,县应急办主任赵中三、交通运输局局长任连华任副指挥长,县发改委、工信局、公安局、民政局、人社局、教体局、卫生局、工商局、旅游局、住建局、公路局、物价办、安监局、农机局、总工会、航运中心、气象局等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指挥部具体负责做好春运期间的客货运输组织协调工作,落实各项安全责任目标,制定应急预案及措施,掌握日常动态,及时处理各种突发事件和异常情况。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交通运输局(电话:18336677357),县交通运输局局长任连华兼任办公室主任。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县直有关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确定专人专职负责,制定本辖区、本部门春运工作方案,及时掌握春运动态,指导协调、督促检查春运工作,及时处置各种突发事件。
  二、做好春运工作组织
  保障运输安全是春运工作的重中之重。要紧紧围绕“平安春运”主题,坚持“和谐有序,安全为先,科学组织,优质快捷”的工作原则,狠抓“人、车、站、路”等环节管理,加强监督检查,消除安全隐患,强化安全管理,全力以赴做好春运工作。
  (一)合理安排运力,满足旅客需要。各运输企业要根据春运期间的客流变化规律,充分考虑不同群体流动的特点,提前做好客流预测,制定春运组织方案,安排充足运力,适当加大班次密度,并留出一定的备用运力。同时,要制定多种运输预案,以应对突发事件,提高应急保障能力,促进客流有序、平稳运转。
  (二)加强监督检查,确保运输安全。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公安、交通运输、安监等部门在春运开始前要组织开展安全大检查。一是加强安全隐患检查。重点检查参运单位的安全规章制度是否健全和落实,运输和道路设施是否处于完好状态,严禁非法改装车、农用车和其它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车(船)参加春运。二是严厉打击超限超载等违规行为。公安和交通运输部门要制定方案,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依法对公路客车超员、农用车载客和货车超载等行为进行严厉查处。三是认真做好“三品”查禁工作。各运输企业要切实加强危险物品检查工作,严禁旅客携带易燃、易爆的危险品乘坐车、船,确保交通安全。四是加强司乘人员安全教育,坚决防止超时超限、疲劳驾驶和酒后驾驶等行为,严禁驾驶技术不合格和违章处罚记满12分的驾驶员参与春运。五是加强冬季交通安全管理。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公安、交通部门要进一步制定完善冬季雨、雾、冰雪恶劣天气条件下的交通管理应急处置预案,提高对恶劣天气条件下道路、水路的防控能力。对因恶劣天气和地方灾害可能造成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报告县春运办,并采取有效措施,合理进行控制,确保交通运输安全。
  (三)强化治安和运输市场管理,创造良好交通环境。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公安、交通运输、工商、民政等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强化运输沿线和车站、码头及周边地区的综合整治,保障广大旅客人身安全和交通工具的安全运营。同时,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严格按照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安监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道路客运安全工作的通知(交运法[2010]210号)精神,落实县管、乡包、村落实的工作要求,认真履行农村客运安全管理职责,切实加强农村客运市场治理,对无证或证照不全参与生产经营的车辆和面包车非法拉客等行为,要及时予以制止,并向上级人民政府报告。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大对客运站、客运码头、配客点等区域的监督、巡查力度,依法严厉查处揽客、倒客、甩客等违法违规行为,及时纠正客运经营者的不规范行为,并会同公安部门积极开展联合执法,对农村非法营运车辆进行严查重罚,坚决遏止非法营运行为滋生蔓延,确保良好运输市场秩序。
  (四)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春运期间,旅客多、流量大、服务工作繁重,交通运输部门要把春运作为检验服务水平和展示自身形象的良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理念,开展各项服务竞赛活动。在售票服务、站容站貌、通行秩序、运输信息等方面增加服务项目,提高服务质量,为旅客的出行提供各种便利条件。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及时发布春运动态,包括车辆班次安排、旅游景点状况、安全事项等信息,满足广大旅客的需要。
  三、建立春运值班和报告制度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县直有关单位要建立健全春运值班和报告制度,实行24小时专人值班,主要领导手机保持24小时畅通,重大事件要做到即时报送。同时,要将本单位春运方案和春运值班安排等情况,于1月28日前上报县春运办。春运结束后,要对本单位春运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并在春运结束后5日内报县春运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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