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XC412927-02-2013-00007 | 发布机构: | 淅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生效日期: | 2013-12-16 | 废止日期: | 2023-10-16 |
文 号: | null | 所属主题: | 已归档 |
淅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乡镇教师工资历史拖欠问题清理核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淅政办〔2013〕3号
淅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乡镇教师工资历史拖欠问题
清理核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
《乡镇教师工资历史拖欠问题清理核查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予印发,请按照要求认真抓好落实。
二○一三年一月二十一日
乡镇教师工资历史拖欠问题清理核查工作
实 施 方 案
为切实解决乡镇教师工资历史拖欠问题,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清理核查活动。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解决中小学教师工资历史拖欠问题的通知》(豫政〔2008〕5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 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以教育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精神为指针,切实维护广大教师合法权利和切身利益,促进社会大局和谐稳定,推动全县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本着“严格标准、实事求是、摸清底数、认真核实”的原则,健全机构、明确责任,强化措施、精心组织,保证此项工作健康、有序、高效、稳妥开展。
二、清理核查的依据、对象及时间
1、拖欠工资额度的核定。拖欠教师工资按国家规定标准(含国家规定的各种津贴补贴、离退休费),以前年度实际发放水平低于国家规定工资标准的,计入拖欠工资范围。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财政部关于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和增加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四个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01〕14号)规定,“有关县(市、区)2001年1月调资政策在省政府批准推迟执行期限内,未发放的调资部分不计入拖欠工资范围;其他各次调资政策以各县(市、区)统一执行时间为准,统一执行前未发放的调资部分不计入拖欠工资范围,地方自行出台的津贴补贴政策形成的拖欠不计入拖欠工资范围”。
据此,我县乡镇教师工资历史拖欠额度的确定以县人社局每年度增加工资批文(增资花名册)为标准,结合各乡镇实际发放额度进行清理核算。
2、清理核查对象及时间的确定。
清理核查的对象:全县1993年工资套改后在岗的公办教职工及离退休教职工中有工资拖欠的人员。
清理核查的时间:2002年以前的拖欠工资清理核查以财政包干到乡镇,由乡镇发放工资的统一执行时间为准;2002年以后拖欠工资以县财政统管,统一发放执行时间为准。民办转公办的教师,其清欠时间从正式转为公办教师之日(以文件下发日期为准)起开始计算。
三、方法步骤
由于乡镇教师工资历史拖欠时间长、跨度大、人员多、发放标准不统一,使得清理核查工作难度大、工作量大。为确保清理核查工作规范有序进行,确保核查结果准确、统一,必须分步骤实施、多层次核准。
(一)乡镇普查(2013年1月20日至2013年4月20日)。以乡镇政府为主体,抽调专业人员,召开专门会议组织开展普查工作。在普查中要严格依据每年度编制人数,逐对象清算,确保无一人遗漏;核算出每人拖欠数额,逐人逐年度登记造册汇总,以电子表册和纸质表册结合存档备查,并一式两份经乡镇人民政府乡镇长签字盖章后,上报县清理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组织复核(2013年4月21日至5月20日)。由县乡镇教师工资历史拖欠问题清理核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财政、人社、教育、审计、信访等部门人员组成复核小组,对各乡镇上报的清理核查结果进行复核,复核面要达到100%,把结果查全、查清、查准、查实。
(三)张榜公示(5月21日至6月5日)。经复核小组复核后,由乡镇政府将复核结果在本地进行张榜公示,通知本人查看,时间不少于7天,接受干部群众监督。
(四)签字确认(2013年6月6日至6月20日)。张榜公示无异议后,本人进行签字确认。由各乡镇政府写出负责性意见,乡镇长签字并加盖乡镇政府公章后,将最终汇总结果一并上报复核领导小组。
(五)汇总上报(2013年6月21日至6月27日)。县复核小组将复核最终结果汇总后,上报县乡镇教师工资历史拖欠问题清理核查领导小组,作为下一步解决乡镇教师工资历史拖欠问题的依据。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乡镇教师工资历史拖欠问题清理核查工作的重要性,高度重视,明确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加强领导,强化措施,抓好落实。县委、县政府成立乡镇教师工资历史拖欠问题清理核查工作领导小组,县政府副县长李晓兰任组长,副县长赵虎任副组长,财政局、人社局、信访局、审计局、教体局和各乡镇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教体局局长杨丰亭担任,具体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事务。各乡镇、县直各有关单位要在1月20日前组织召开会议进行详细安排部署,并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制定本乡镇清理核查方案,明确一名主要领导专职负责,具体抓好工作落实。领导机构和清理核查方案要在1月22日前书面上报县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明确责任分工。按照分级负责、分口把关的要求,进一步明确各级各部门职责,形成整体合力。各乡镇政府作为乡镇教师工资历史拖欠问题清理核查工作的主体,其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具体负责人,要组织本乡镇中心学校、财政所、信访办等单位组成工作组,做好乡镇教师工资历史拖欠情况普查、建档、公示、签字、维稳等工作。县直各有关单位要安排得力人员,严格按照方案要求的时间节点,通力协作。纪检监察部门要全程参与,严肃处理工作中出现的违法违规舞弊行为;教育、审计部门要立足本单位工作实际和业务范畴,对相关政策依据进行严格把关,积极参与复核工作;财政部门负责提供清理核查教师工资包干到乡镇、收回县管的时间节点,做好政策解释和依据提供等工作;人社部门要准确提供增资花名册;信访部门要做好来访接待等工作,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三)严肃工作纪律。县乡镇教师工资历史拖欠问题清理核查工作领导小组将定期召开会议,制定相应工作细则,组织专门人员,加强对各乡镇(街道)、各部门清理核查工作的指导、督促、检查;对玩忽职守、工作不力,造成结果不实、引起矛盾纠纷、延误整体工作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各乡镇、县直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政策,不得随意处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对于出现的共性和个性问题要及时以书面形式上报县乡镇教师工资历史拖欠问题清理核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待批复后慎重处理。
(四)核查维稳并举。乡镇教师工资历史拖欠问题清理核查工作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既要做好清理核查工作,做到依据充分、过程公开、实事求是、教师认可,又要做细做实教师思想工作,让广大教师正确理性对待,避免引发新的矛盾和问题,确保全县教师队伍稳定,不影响正常教育教学工作开展。
抄 送: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协办
淅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1月21日印发
(共印8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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