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XC412927-02-2013-00025 | 发布机构: | 淅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生效日期: | 2013-12-16 | 废止日期: | 2023-10-16 |
文 号: | null | 所属主题: | 已归档 |
淅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启用淅川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印章的通知
淅政办〔2013〕54号
淅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启用淅川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
办公室印章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县食品安全工作的监管,根据《淅川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成立淅川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的通知》(淅编〔2011〕11号)文件精神,淅川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人员已配备,并开始履行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工作。根据工作需要,经县政府研究同意,自发文之日起启用“淅川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印章。
附印模
2013年6月14日
抄 送: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协办
淅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6月14日印发
(共印12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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