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XC412927-02-2013-00026 | 发布机构: | 淅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生效日期: | 2013-12-16 | 废止日期: | 2023-10-16 |
文 号: | null | 所属主题: | 已归档 |
淅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落实丹江大观苑纠正违法行为的通知
淅政办〔2013〕56号
淅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切实落实丹江大观苑纠正违法行为的通知
河南福森药业有限公司、丹江大观苑旅游公司、马蹬镇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根据6月20日市环保局《关于切实落实丹江大观苑纠正违法行为的函》(宛环函〔2013〕4号)的要求,请你们认真对照,抓好整改落实(函附后)。河南福森药业有限公司、丹江大观苑旅游公司立即停止丹江大观苑违法建设和违法运营,马蹬镇要对其周边影响水源水质的农家小饭店进行彻底清理,县环保局、工商局、旅游局要切实履行职责,依法督促严格落实。
2013年6月20日
抄 送:市政府、市环保局,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协办
淅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6月20日印发
(共印2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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