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XC412927-02-2013-00027 | 发布机构: | 淅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生效日期: | 2013-12-16 | 废止日期: | 2023-10-16 |
文 号: | null | 所属主题: | 已归档 |
淅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企业联网直报三查工作的通知
淅政办〔2013〕59号
淅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企业联网直报三查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有关部门,各有关企事业单位:
为提高统计基础数据质量,纠正联网直报方面存在的单位不实、数据不准、工作不力等问题,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开展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三查”工作的通知》(国统字〔2013〕43号)文件精神,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开展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三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开展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三查”工作(对基本单位
名录库的真实性、联网直报数据的准确性、“四大工程”建设工作贯彻落实到位情况进行自查和检查,简称“三查”),是搞准统计数据,为宏观决策提供科学依据的客观要求;是巩固统计“四大工程”(加快建设基本单位名录库、数据采集处理软件系统、联网直报系统、企业一套表制度,简称“四大工程”)建设成果的具体行动;是为第三次经济普查确定核查单位底册的重要举措;是抓好统计工作作风建设的必然要求。对于推动统计建设和发展,有效发挥政府统计在宏观调控和社会管理中的基础性作用,更好的服务科学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企业联网直报“三查”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加强领导,强化责任意识,科学谋划,精心组织,确保高质量、高标准地完成企业联网直报“三查”工作。
二、明确任务,突出重点
这次企业联网直报“三查”,是指对基本单位名录库的真实性、联网直报数据的准确性、“四大工程”建设工作贯彻落实到位情况进行自查和检查。
(一)实施范围。一是组织实施企业“一套表”工作的各级统计机构;二是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实施范围内的全部调查单位,包括规模以上工业、有资质的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规模以上服务业的法人
单位以及所有房地产开发经营业的法人单位等。
1、对于基本单位名录库,重点检查:调查单位是否真实存在,信息是否准确;联网直报调查单位库中企业单位是否达标,即是否为规模以上工业、服务业企业、资质以上建筑业企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企业、住宿和餐饮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入库单位是否全部入库,应出库单位是否全部出库。通过检查,努力使名录库建设做到“应入尽入、应出尽出、不重不漏、及时准确”。
2、对于企业联网直报数据质量,重点检查:政府统计机构或政府其他部门是否存在代报和授意企业填报虚假数据等违反“四条红线”的情况;联网直报企业等统计调查单位是否存在虚报、瞒报、伪造统计数据等违法行为;主要指标间数据匹配协调情况等。
3、对于统计“四大工程”建设贯彻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国家省市统计局安排的各项工作的贯彻落实情况;统计局作为政府目标管理、改善民生和招商引资第一责任人等违规文件的清理废止情况和与“四大工程”建设相关的统计基层基础建设情况,包括县乡统计机构人员力量、“四大工程”业务培训、统计规范化建设制度落实情况等。
(二)工作方法。企业联网直报“三查”工作,采取本单
位自查、省市县统计部门抽查和国家统计局核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整体工作分为四个阶段:
一是自查阶段(7月5日至7月10日)。各乡镇、街道、产业集聚区和县属企业开展自查,写出自查和整改报告(电子版和纸质材料),由主要领导签字盖章后上报县统计局。
二是公示上报和重点检查阶段(7月11日至7月15日)。县统计局将各单位上报的自查报告,在淅川县统计信息内网上公示后汇总上报市统计局,并根据自查自纠情况,组织开展重点抽查。
三是省市检查与抽查阶段(7月16日至7月20日)。市统计局对我县“三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与抽查;7月15日后,由省统计局对我县“三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与抽查。
四是迎接国家核查阶段(7月21至8月31日)。迎接国家统计局核查。
三、加强领导,强化监督
为确保我县企业联网直报“三查”工作的顺利实施,县政府决定成立淅川县统计联网直报“三查”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任组长,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牵头该项工作的组织实施,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和企事业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其单位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对本辖区企业联网直报“三查”工作负总责,组织协调好企业联网直报自查工作。要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认真开展自查;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制定具体的整改措施,列出具体时间表,限期整改。
县统计局要积极发挥职能,加强对“三查”工作的组织协调,制定周密的工作方案,及时发现问题并解决问题,不留死角,确保“三查”工作不走过场。
县工商、税务、供销社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为“三查”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保障。
县政府将组织联合检查组对企业联网直报“三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对“三查”工作中出现的自查不严格、整改措施不得力、落实不到位的有关单位和直报企业,依法严肃处理,严格追究主要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并责令限期整改。对督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还要再次上报整改报告,直到问题得到彻底解决为止。县统计部门要加强业务指导和工作督查,及时向县政府报告“三查”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县纪检监察部门和统计执法单位要加大统计执法力度,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统计违法违纪处分规定》等规定,依法查处企业联网直报“三查”工作中出现的违法违纪行为,确保企业联网直报“三查”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淅川县企业联网直报“三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013年7月5日
附件:
淅川县企业联网直报“三查”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贾松啸 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范金强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严国良 县统计局局长
成 员:王定钦 县纪委常委
石成宝 县城工业园办公室主任
李志军 县香九厚工业园区办公室副主任
王 伟 县工信局副局长
闫兴建 县工商局副局长
靳英杰 县国税局副局长
曹建平 县地税局副局长
李明金 县供销社主任科员
罗明纪 县统计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统计局,严国良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罗明纪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抄 送: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协办
淅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7月5日印发
(共印120份)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