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XC412927-02-2013-00029 | 发布机构: | 淅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生效日期: | 2013-12-16 | 废止日期: | 2023-10-16 |
文 号: | null | 所属主题: | 已归档 |
淅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河南省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污染防治和水土保持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加强污水垃圾处理项目建设管理的通知》的通知
淅政办〔2013〕67号
淅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转发《河南省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污染防治和水土保持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加强污水垃圾处理项目建设管理的通知》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
现将《河南省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污染防治和水土保持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加强污水垃圾处理项目建设管理的通知》(豫丹联席办〔2013〕1号)转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要求,抓好工作落实。同时,结合淅川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淅川县〈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污染防治和水土保持“十二五”规划〉实施方
案的通知》(淅政文〔2013〕24号),切实加强项目建设和资金管理,确保相关项目尽早建成见效。
附件:《河南省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污染防治和水土保持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加强污水垃圾处理项目建设管理的通知》
2013年7月24日
抄 送: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协办
淅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7月24日印发
(共印4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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