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XC412927-02-2013-00053 | 发布机构: | 淅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生效日期: | 2013-12-16 | 废止日期: | 2023-10-16 |
文 号: | null | 所属主题: | 已归档 |
淅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淅川县第八次森林资源清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淅政办〔2013〕36号
淅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淅川县第八次森林资源清查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
《淅川县第八次森林资源清查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013年5月9日
淅川县第八次森林资源清查实施方案
为及时准确掌握我县森林资源现状和间隔期内森林动态变化情况,合理管理和利用我县森林资源,根据《河南省第八次森林资源清查操作细则》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森林资源清查是林业和生态建设的基础性工作,是发展现代林业、保护生态环境、建设生态文明的支撑和保障。开展清查工作要以全面系统地清查我县现有森林资源为目的,运用遥感和地面调查相结合的办法,调查掌握我县森林资源现状及动态变化情况,为国家和地方林业发展宏观决策提供依据。
二、清查任务对象和方法
(一)清查任务
完成全县174个固定样地的复测调查;检查加固样地(有林地60个,疏林地、灌木林地、未成林地样地各60个,其它林地54个)标志,以及调查林分、生态、植被、土壤、自然环境、胸径、树高等调查因子。
(二)清查对象
清查的主要对象是森林资源及其生态状况。主要包括:
1、土地利用与覆盖:包括土地类型(地类)、植被类型、权属类别、森林类别、经营状况、管理类型、造林地情况等的面积和分布。
2、森林资源:包括森林、林木和林地的数量、质量、结构和分布,乔木、灌木树种及竹类植物种类,森林按起源、权属、龄组、林种、树种的面积和蓄积,生长量和消耗量及其动态变化规律。
3、生态状况:包括森林健康状况,森林生态功能等级,森林生态系统多样性,森林抗火能力,林地水土流失情况,土地沙化、荒漠化和湿地类型的面积和分布及其动态变化。
(三)清查方法
根据国家林业局批准的技术方案,借助GPS技术用计算机布点,采用遥感判断样点与地面调查样地双重抽样技术调查,在全县范围内采用4×4公里间距布设一个样地的方案,每个样地的面积为0.08hm2(28.28×28.28㎡)。
三、质量要求
(一)精度
1、有林地面积精度≥95%;
2、人工林面积精度≥90%;
3、活立木蓄积精度≥90%;
4、固定样地复位率≥98%;
5、固定样木复位率≥95%;
(二)样地和样木复查的允许误差
1、引点定位:标桩位置在地形图上误差不得超过lmm(地面误差不超过50m),引线方位角误差小于1°,引点至样地的距离测量误差小于l%;用GPS定位时,纵横坐标定位误差均不超过10m。
2、周界误差:新设或改设样地周界测量闭合差小于0.5%(56.56cm),复位样地周长误差小于1%(113.12cm)。
3、检尺株数:大于或等于8cm的应检尺株数不允许有误差;小于8cm的应检尺株数,允许误差为5%,但最多不超过3株。
4、胸径测量:胸径小于20cm的树木,测量误差小于0.3cm;胸径大于或等于20cm的树木,测量误差小于1.5%。
5、树高测量:当树高小于10m时,测量误差小于3%;当树高大于或等于10m时,测量误差小于5%。
6、地类、起源、林种、优势树种等因子不得有错。
四、时间安排
我县森林资源清查分四个阶段进行:4月份为技术培训阶段;5-6月份为外业调查、卫星照片判读和调查质量检查阶段;7月份为内业整理阶段;8月份迎接国家、省、市验收。
五、工组分配
第八次森林资源清查工作涉及面广,时间紧,任务重。县林业局抽调21人的清查技术队伍,成立5个清查工作组(15人)和1个质量检查组(3人),确保全县森林资源清查工作顺利开展。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森林资源清查工作的领导,成立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县直有关单位及各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清查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我县第八次森林资源清查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狠抓森清质量。调查质量是森林资源清查工作的生命线,调查人员要牢固树立“质量第一”意识,切实履行自身职责,严格按照技术操作细则,认真组织调查工作,保证调查数据的准确和安全,确保在规定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我县的森林资源清查任务,并顺利通过上级的验收。
(三)全力搞好配合。森林资源清查是一项技术标准高、要求严,劳动强度大的公益性工作,是国家、省、市当前林业工作的重点,要求各相关单位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各乡镇(街道)要明确一名领导具体抓,抽调2-3名专业技术人员积极配合县工作组开展工作,并提供交通、住宿和生活上的便利。对在清查工作中配合不力、敷衍应付、影响工作正常开展的,除给予通报批评外,还要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
(四)严格兑现奖惩。各调查小组要向县森林资源清查工作领导小组签订目标责任书,夯实责任,严格奖罚。清查人员工作成绩与经济利益挂钩。对按时完成任务,顺利通过国家验收的,给予表彰奖励;对于支乎应付,造成工作失误的,一经发现,除承担返工所需各种费用外,还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附:淅川县第八次森林资源清查工作抽调人员名单
2013年5月9日
抄 送: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协办
淅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5月9日印发
(共印6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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