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XC412927-02-2013-00058 | 发布机构: | 淅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生效日期: | 2013-12-16 | 废止日期: | 2023-10-16 |
文 号: | null | 所属主题: | 已归档 |
淅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淅川县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集中宣传日活动方案的通知
淅政办〔2013〕52号
淅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淅川县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
集中宣传日活动方案的通知
县直各执法部门:
《淅川县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集中宣传日活动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3年6月8日
淅川县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集中宣传日
活 动 方 案
为了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的意见》(豫政办〔2012〕78号)、《河南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13年全省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安排的通知》(豫依法行政领办〔2013〕1号)、《河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印发2013年政府法制宣传工作要点的通知》(豫政法〔2013〕16号)和《南阳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推进服务性行政执法建设宣传月活动方案的通知》(宛依法行政领办〔2013〕2号)的要求,切实加强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的宣传力度,扩大服务型行政执法在社会上的知晓度和影响力,经县政府同意,定于2013年6月15日在全县开展“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集中宣传日”活动,特制定以下方案。
一、宣传主题
2013年“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集中宣传日”的宣传主题是“转变理念、转变职能,大力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
二、参加单位和人员
县直各参加单位要有一名领导带队,法制机构及有关执法机构人员参加(具体参加单位见附件1)。
三、时间、地点
活动定于2013年6月15日上午9:00-12:00在淅川县城人民路街道两侧举行,参加人员和有关设施务于8:30前按指定位置全部到位。
四、服务内容及场地设施
这次集中宣传日活动主要安排如下:
(一)宣传《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服务型执法建设的意见》。
(二)宣传本部门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相关规定。
(三)宣传本部门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方案。
(四)其他需要宣传的内容。
为营造现场气氛、增强活动效果,各部门应在指定位置设立以下设施:
(一)设立部门名称标志,方便群众选择服务。
(二)设置投诉咨询台,受理行政执法投诉,现场解答群众提出的问题和发放宣传页。
(三)设立1-2块宣传展板,宣传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内容。
(四)在县城人民街悬挂宣传横幅(宣传标语内容见附件2)。
五、活动要求
(一)各参加单位要高度重视,及时向主要领导汇报,明确带队领导和参加人员,并按照通知要求,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确保活动扎实开展,达到预期效果。
(二)要按照宣传内容和场地设施的要求,认真做好本部门名称标志、宣传展板制作和受理投诉文书,宣传页印制等准备工作,组织参加人员熟悉相关法律政策规定,提高咨询服务的质量。
(三)参加人员要谦虚和蔼,热情服务。对群众的执法投诉,属于本部门管辖范围内的要当场受理,认真记录,处理结果要及时反馈,并为投诉人保密;不属于本部门管辖的,要告知有管辖权的部门。对群众提出的咨询问题,要热情解答;对当场无法解答的问题,要留下联系电话,事后解答。
(四)各参加单位的人员和设施要在指定位置按时到位,带队领导和工作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提前撤离。活动期间,县政府法制办将会同县政府督查室巡回检查,对不按时到位和提前撤离的单位要给予通报批评。
附件:1、县直参加单位名称
2、宣传标语(供参考)
附件1
县直参加单位名单
国土局 住建局 城管局 环保局 公安局
水利局 林业局 物价办 计生委 卫生局
规划局 交通局 人社局 工商局 药监局
文广新局 商务局 审计局 质监局 安监局
房管中心 国税局 地税局
附件2
宣 传 标 语
1、在服务中实施管理,在管理中实现服务。
2、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为渠首水源地高效生态经济示范区建设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3、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努力建设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
4、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实现行政执法与服务人民群众的有机统一。
5、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6、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构建管理、执法和服务三位一体的行政执法模式。
7、寓服务于执法过程中,在执法过程中体现服务。
8、改进行政执法方式,促进执法关系和谐。
抄 送: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协办
淅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6月8日印发
(共印50份)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