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XC412927-02-2013-00070 | 发布机构: | 淅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生效日期: | 2013-12-17 | 废止日期: | 2023-10-16 |
文 号: | null | 所属主题: | 已归档 |
淅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县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02号建议的答复
淅政办〔2013〕88号
淅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县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02号建议的
答 复
张会理、陈光晓、方惠钦、刘秀田、黄西芬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环卫体制改革的建议”收悉。加强包括环卫工作在内的城市管理,为城区居民提供生态宜居环境是政府的职责,县政府对此高度重视。现就你们建议中所提问题答复如下:
为理顺城区环卫管理体制、合理划分权责、实现长效管理,进一步提高县城管理质量,营造良好的城市环境,今年8月27日,县政府印发了《淅川县城区环卫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并
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环卫体制改革工作。环卫体制改革的主要内容包括:一是体制改革。挂牌成立淅川县环卫管理处,编制50人,隶属县住建局市政环卫管理局,撤消商圣、龙城两个街道环卫管理站,收回环卫站工作人员(含离退休人员),事业编制性质不变,经费实行财政预算定补管理。商圣、龙城两个街道村镇建设服务管理中心履行辖区内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工作人员由街道从内部调整。上集镇、金河镇环卫工作由村镇建设服务管理中心承担,不再新增加人员。二是职责分工。住建局负责管理城区39条道路、1个公园、8个广场游园的清扫保洁、垃圾中转、垃圾处理、公厕、洒水、环卫设施维修和绿化管养等工作;两镇两街道负责各自辖区内宽度为15米以下道路(含背街小巷)、居民小区等环卫清扫保洁管理工作。三是经费保障。住建局负责管理的城区39条道路、1个公园、8个广场游园清扫保洁年度费用,按照财政局核定的标准实行全额预算管理;县住建局负责征收城区行政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学校、厂矿企业及临街商铺等(生活)垃圾处理费,负责征收城区建筑垃圾处理费,两项征收费用于城区环卫管理工作经费,不足部分由县财政补贴。两镇两街道根据住建局委托和物价部门审核的标准,征收本辖区内居民垃圾处理费,作为辖区内环卫保洁(人员)经费。环卫体制改革实施一个多月以来,城区主次干道和游园广场实现了全天清扫保洁、“牛皮癣”小广告得到全面清理,背街小巷卫生状况有所改观,市容市貌显著提高。下步,县政府将进一步深化管养分离改革,将城区主要街道、公园广场的清扫保洁、垃圾处理、公厕管理、绿化管护等工作推向市场,实行物业化管理,以此实现财政支出效益和城市管理质量的双提升。
非常感谢你们对城区环卫工作的关心支持,如果还有什么意见和建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2013年10月15日
抄 送:县人大代联委,龙城人大、龙城街道办事处
淅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10月15日印发
(共印2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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